辞职不干了公积金如何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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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提取公积金的方法是:员工离职后,凭劳动关系合同和身份证办理提取;离职提取属于销户提取,即公积金账户本息足额;部分地区对离职提取有时间限制,如两年内不得提取;辞职情况属实,没有再就业,手续齐全,可以办理。
1、如果你与原单位已经终止或解除了劳动关系,且公积金账户已经被封存6个月以上,或者住房公积金停缴了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经封存的话,你就可以带上相关的凭证去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销户提取。
2、在你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了公积金销户提取后,管理中心就会根据你提供的凭证来进行审核。
3、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通过了之后,管理中心也就会立马为你办结,将你缴存公积金的金额转至你所提供的银行卡账户上,这样就算是提取出来了。
离职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2.申请人身份证(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3.原籍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4.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由缴存单位出具或提供失业、下岗证)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1、如果你与原单位已经终止或解除了劳动关系,且公积金账户已经被封存6个月以上,或者住房公积金停缴了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经封存的话,你就可以带上相关的凭证去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销户提取。
2、在你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了公积金销户提取后,管理中心就会根据你提供的凭证来进行审核。
3、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通过了之后,管理中心也就会立马为你办结,将你缴存公积金的金额转至你所提供的银行卡账户上,这样就算是提取出来了。
离职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2.申请人身份证(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3.原籍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4.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由缴存单位出具或提供失业、下岗证)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