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始没有缴社会保险费后来缴纳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还能要求经济补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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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关于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雇主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一旦建立,雇主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向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雇主未能依法履行这一义务,那么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他们有权要求雇主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也明确指出,用人单位若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责令其限期缴纳。如逾期不缴纳,用人单位甚至可能被提起诉讼。但这并不影响劳动者依法获得法定经济补偿的权利。
综上所述,如果用人单位开始未缴纳社会保险费,但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已补缴了相应费用,那么可视为用人单位已履行其义务。然而,如果用人单位一直未缴纳社会保险费,那么劳动者完全有权要求雇主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4-01-09
开始没有缴社会保险费后来缴纳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还能要求经济补偿金吗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雇主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建立起来,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向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雇主没有依法履行这一义务,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要求雇主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影响劳动者依法获得法定经济补偿的权利。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开始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但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已经缴纳了相应的社会保险费,那么应该认为用人单位已经履行了其义务,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要求雇主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一直未缴纳社会保险费,那么劳动者可以要求雇主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可不可以再具体的阐述一下呢?
1. **在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能够获得经济补偿金?**
答案是肯定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工资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
3.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应当以劳动者最后一个工资月工资为基数,同时按照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期限计算!
4. **劳动者如何维权**:如果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应当及时向劳动监察机构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5. **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时的应对策略**:如果用人单位故意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