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提车时间没有按时去提车,要付多少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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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购车提车时间违约该如何
卖方不遵守合同协议在提车时违约,作为买方如何依法维权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从上述法律规定中可知如果出现了违约情况,作为买方可以采取的维权措施有:
1、请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请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付售卖汽车;
2、请求卖方采取补救措施。对于无法按照合同按时提供交付汽车的,买方可以请求卖方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以完成合同履行;
3、请求卖方赔偿损失。对于卖方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按时交付汽车的违约行为,买方可以请求卖方就因此导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请求卖方支付违约金。卖方没有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按时交付汽车属于违约行为,可以适用违约金,因此可以请求卖方依据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二、违约的分类
根据违约行为发生的时间,违约行为总体上可分为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预期违约又叫先期违约、事先违约、提前违约、预期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到来之前,明示或者默示其将不履行合同,由此在当事人之间发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一项合同法律制度,例如卖方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明确向买方表示将不会交付汽车。而实际违约则是我们所熟知的当合同期限届满,卖方仍不履行合同义务。
三、违约的特征
违约行为在法律上有哪些特征呢?
1、从主体上看,违约行为人是合同关系中的当事人,即主体具有特定性。这一特点是由合同相对性理论决定的;
2、从前提上看,违约行为是以有效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没有有效的合同关系,就没有合同义务,也就不存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问题;
3、从性质上看,违约行为就是违反了合同义务。这些义务主要包括: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法律规定的义务;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其他义务;
4、从后果上看,违约行为导致了对合同债权的侵害。债权是一种相对权,它的实现有赖于债务人切实、积极地履行合同义务,而违约行为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或无法完全实现。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1-28
到提车时间没有按时去提车,要付多少违约金?
一、购车提车时间违约该如何 卖方不遵守合同协议在提车时违约,作为买方如何依法维权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从上述法律规定中可知如果出现了违约情况,作为买方可以采取的维权措施有:1、请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请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付售卖汽车;2、请求卖方采取补救措施。对于无法按照合同按时提供交付汽车的,买方可以请求卖方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以完成合同履行;3、请求卖方赔偿损失。对于卖方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按时交付汽车的违约行为,买方可以请求卖方就因此导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4、请求卖方支付违约金。卖方没有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按时交付汽车属于违约行为,可以适用违约金,因此可以请求卖方依据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二、违约的分类 根据违约行为发生的时间,违约行为总体上可分为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预期违约又叫先期违约、事先违约、提前违约、预期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到来之前,明示或者默示其将不履行合同,由此在当事人之间发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一项合同法律制度,例如卖方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明确向买方表示将不会交付汽车。而实际违约则是我们所熟知的当合同期限届满,卖方仍不履行合同义务。三、违约的特征 违约行为在法律上有哪些特征呢?1、从主体上看,违约行为人是合同关系中的当事人,即主体具有特定性。这一特点是由合同相对性理论决定的;2、从前提上看,违约行为是以有效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没有有效的合同关系,就没有合同义务,也就不存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问题;3、从性质上看,违约行为就是违反了合同义务。这些义务主要包括: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法律规定的义务;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其他义务;4、从后果上看,违约行为导致了对合同债权的侵害。债权是一种相对权,它的实现有赖于债务人切实、积极地履行合同义务,而违约行为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或无法完全实现。
买方违约
属于违约,依据合同约定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购车合同违约,没有约定违约金的,也可以主张违约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我未按规定时间提车也算违约是吗
算违约,那天你没去提车,别人在等你,你不去是诚信的问题,你占用别人的时间。你没打电话通知什么时候去取,是道德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我打电话跟他们沟通过,他们也是同意了的,但是现在我没有证据。主要是提车过程中发生了不愉快。车行才主张违约金的,我就想问问这违约金合法吗
各有各的说法,主要还是沟通
沟通达成不了一致,如果我现在不要车了,我已付的车款可以要回吗
不好说可以打12315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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