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家有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平时不一起生活。我舅妈得了癌症,她怕那个哥哥来和自己女儿争房子,就把房子以买卖得形式,更名给他女儿了。如果到时候那个儿子回来,即使我舅舅同意,这房子也不会有啥变动,只可能归属于我姐姐是吧?如果他住进去,赖着不走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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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4-14
我姐家有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平时不一起生活。我舅妈得了癌症,她怕那个哥哥来和自己女儿争房子,就把房子以买卖得形式,更名给他女儿了。如果到时候那个儿子回来,即使我舅舅同意,这房子也不会有啥变动,只可能归属于我姐姐是吧?如果他住进去,赖着不走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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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谢谢
您好,请问这个房子原本在谁的名下呢?
如果是属于你舅舅舅妈两人的共同财产,那么舅妈一个人是不能处分这个房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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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房子现在是我姐姐名字了,已经更名了
如果在更名之前,你舅舅不知情的话,算是你舅妈独自处分共同财产,你舅舅有权重新处分财产的
如果知情并且同意的话就没问题,这房子就是你姐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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