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是保护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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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著作权和邻接权。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邻接权在著作权法中被称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2)专利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实施权。(3)商标权,即商标注册人或权利继受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4)商业秘密权,即民事主体对属于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5)植物新品种权,即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享有的专有权。(7)商号权,即商事主体对商号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依法享有的独占使用权。
一、出版权是否属于著作权
属于,版权,即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版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既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在学理上,根据性质不同,版权可以分为著作权及邻接权,简单来说,著作权是针对原创相关精神产品的人而言的,而邻接权的概念,是针对表演或者协助传播作品载体的有关产业的参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广播电视台、出版社等等。
专有出版权,是指出版单位通过合作者订立合同,在预定的期限或地域内,获得出版作者作品的一种专有权利;也指图书的出版者依据图书出版合同享有的在一定期限内独占出版他人作品的权利,属于著作权的邻接权。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
专有出版权是著作权财产权中的一部分权利,是复制权与发行权的组合权利,其初始归属于作为原始著作权人的作者,是一种可以依法处分,可以依法转移的民事经济权利。著作权人可以依法将其许可给图书出版者,也可以将其许可给其他民事主体(现行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只能将专有出版权授予图书出版者,也并未明文禁止不得将专有出版权授予其他民事主体);著作权人还可以依法授予被许可方再授权,即由被许可方再许可第二人出版或专有出版相应作品的权利。
二、产品版权怎么使用
版权亦称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依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工业产品的设计图等图形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对产品的总装图纸、总装照片图等依法享有著作权。但这并不意味着产品设计图蕴含的技术信息也受著作权法保护,并不能必然阻止他人按照设计图中的技术制造工业产品。著作权保护思想的表达,不保护思想、概念、发现、原理、方法、体系和过程。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的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权利。而按照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进行施工、生产工业品的,如果利用的是作品中涵盖的技术信息,科学原理或方法,则不一定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复制,可能并不构成著作权侵权。因此,要保护产品设计图中的技术信息,通常的做法是寻求专利法或商业秘密保护。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商标法》第一条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一、出版权是否属于著作权
属于,版权,即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版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既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在学理上,根据性质不同,版权可以分为著作权及邻接权,简单来说,著作权是针对原创相关精神产品的人而言的,而邻接权的概念,是针对表演或者协助传播作品载体的有关产业的参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广播电视台、出版社等等。
专有出版权,是指出版单位通过合作者订立合同,在预定的期限或地域内,获得出版作者作品的一种专有权利;也指图书的出版者依据图书出版合同享有的在一定期限内独占出版他人作品的权利,属于著作权的邻接权。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
专有出版权是著作权财产权中的一部分权利,是复制权与发行权的组合权利,其初始归属于作为原始著作权人的作者,是一种可以依法处分,可以依法转移的民事经济权利。著作权人可以依法将其许可给图书出版者,也可以将其许可给其他民事主体(现行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只能将专有出版权授予图书出版者,也并未明文禁止不得将专有出版权授予其他民事主体);著作权人还可以依法授予被许可方再授权,即由被许可方再许可第二人出版或专有出版相应作品的权利。
二、产品版权怎么使用
版权亦称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依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工业产品的设计图等图形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对产品的总装图纸、总装照片图等依法享有著作权。但这并不意味着产品设计图蕴含的技术信息也受著作权法保护,并不能必然阻止他人按照设计图中的技术制造工业产品。著作权保护思想的表达,不保护思想、概念、发现、原理、方法、体系和过程。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的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权利。而按照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进行施工、生产工业品的,如果利用的是作品中涵盖的技术信息,科学原理或方法,则不一定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复制,可能并不构成著作权侵权。因此,要保护产品设计图中的技术信息,通常的做法是寻求专利法或商业秘密保护。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商标法》第一条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