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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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持股计划与股权激励的区别:
1、股权激励的目的是通过持续做大公司,实现公司、股东、激励对象等多方共赢,员工持股计划主要是“利益共享”和“资源配置”作用;
2、对象不同,员工对象是公司的员工,股权激励的对象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或对公司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一、企业并购重组债务重组方式有哪些
企业并购债务重组:以现金收购资产;以现金收购股权;以股权收购资产;以股权收购股权;以资产收购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收购公司股份。除下列情形之一外: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4、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有异议,要求公司收购股份;
5、将股份转换为上市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
6、上市公司必须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
二、公司的股权有什么规定?
公司发的股权的规定:公司发给员工的股权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
三、企业可以建立离职人员股份回购机制吗
企业可以建立离职人员股份回购机制。从企业的角度来看,有必要回购离职人员的股份。从员工的角度来看,只有退出股份才更有价值。股票的经济利益除了分红外,还有股票增值,员工手中的股票只能退出,才能体现股票增值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和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股份;
5、将股份转换为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份的公司债券;
6、上市公司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是必要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股权激励的目的是通过持续做大公司,实现公司、股东、激励对象等多方共赢,员工持股计划主要是“利益共享”和“资源配置”作用;
2、对象不同,员工对象是公司的员工,股权激励的对象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或对公司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一、企业并购重组债务重组方式有哪些
企业并购债务重组:以现金收购资产;以现金收购股权;以股权收购资产;以股权收购股权;以资产收购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收购公司股份。除下列情形之一外: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4、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有异议,要求公司收购股份;
5、将股份转换为上市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
6、上市公司必须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
二、公司的股权有什么规定?
公司发的股权的规定:公司发给员工的股权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
三、企业可以建立离职人员股份回购机制吗
企业可以建立离职人员股份回购机制。从企业的角度来看,有必要回购离职人员的股份。从员工的角度来看,只有退出股份才更有价值。股票的经济利益除了分红外,还有股票增值,员工手中的股票只能退出,才能体现股票增值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和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股份;
5、将股份转换为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份的公司债券;
6、上市公司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是必要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