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可以办结婚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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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上可以领结婚证。如果双方都是农村户口,则需要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者当地的县一级的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一、两人结婚证丢了怎么离婚
两人结婚证丢了首先需要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然后再办理离婚登记或者提起离婚诉讼。
如果不补领的,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然后在办理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可以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证明双方存在合法婚姻关系。
二、不在两边的户口所在地可以领证嘛
不可以,双方户口不在本地的不可以领取结婚证。
需要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领了结婚证算不算结婚
要形成合法的婚姻关系,男女双方就是要领取结婚证。男女双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自愿结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且双方自登记之时起,具有法定的夫妻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一、两人结婚证丢了怎么离婚
两人结婚证丢了首先需要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然后再办理离婚登记或者提起离婚诉讼。
如果不补领的,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然后在办理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可以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证明双方存在合法婚姻关系。
二、不在两边的户口所在地可以领证嘛
不可以,双方户口不在本地的不可以领取结婚证。
需要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领了结婚证算不算结婚
要形成合法的婚姻关系,男女双方就是要领取结婚证。男女双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自愿结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且双方自登记之时起,具有法定的夫妻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