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工伤能赔偿吗

唐玉娟
2022-12-17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婚姻家庭,劳动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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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属于商业保险,其与工伤保险性质不同,可同时并存。如果发生工伤了,劳动者一方面获得商业保险的赔偿,同时还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在获得人身意外伤害险赔偿后,仍可以主张工伤保险赔偿。用渣前人单位不能以职工已获得人身意外伤害赔偿为由进行抗辩,职工可以同时得到该两种赔偿。
一、工伤保险指的是什么意思?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参加工伤保险的意义主要有:降低用人单位用工风险,保障受伤职工得到合理赔偿。
二、团意险和工伤保险一起赔吗
这种情况只能选择一种保险。因为工伤保险和团体意外保险的本质性不同,可以先申报工伤,如果认定没有工伤,再按照一般的医疗报销。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而意外险属于商业保险。如果同时办理了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是不能重复报销的。因为商业保险医疗属于费用补充灶李型,只能报销社保未报完的剩余部分。而医疗费用则可以先通过工伤保险报销。超过工伤保险的赔偿部分,意外险赔偿在责任限额内合理的费用部分;而意外伤害部分不冲突,如果造成残疾或死亡,工伤和意外险可以分别按照各自的规定赔偿伤残或死亡的保隐梁迟险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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