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讼律师和诉讼律师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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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诉讼律师和诉讼律师的区别是:业务方向不同;主要战场不同;专业要求不同等这三个方面。
律师个人能力与诉讼结果有较大关系,更适合律师个人的单打独斗或两位律师的相互配合代理,不适合律师团体作战,更不适合公司化一体运营。而非诉律师,工作内容复杂庞大,程序化和模块化明显,文书写作能力要求较高,理论水平要求相对较低,律师通常团队作战,各司其职,进行流水化作业,团队配合特色明显。
另外在战场方面和专业要求方面也有差异:
(1)战场方面:非诉律师,基本不出庭,主要战场在办公室和会议室,参加各种会议讨论和研究,核查各种资料,进行各种文书修改,工作成果是各种文案和法律意见书、协议书。
诉讼律师,主要战场在法庭,对手除了律师,甚至还包含法官和当事人,诉讼思路和诉讼策略的选定,对诉讼结果影响深远,主要成果是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
(2)专业要求方面:非诉律师,工作内容复杂庞大,程序化和模块化明显,文书写作能力要求较高,理论水平要求相对较低,非诉律师通常对于团队的依赖程度更高。
诉讼律师,案件法律关系相对比较单一,诉讼中各方主体意见相互对立,临场应变和证据分析能力要求高,对律师专业水平、口头表达能力和现场反应能力要求都极高,律师个人能力与诉讼结果有较大关系,诉讼律师具有更高的独立性。
综上所述,非讼述律师和讼述律师差别比较多,本质上不太一样,但是两者也存在一定的关联,也并不是独立的存在。
法律依据:
《律师法》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律师个人能力与诉讼结果有较大关系,更适合律师个人的单打独斗或两位律师的相互配合代理,不适合律师团体作战,更不适合公司化一体运营。而非诉律师,工作内容复杂庞大,程序化和模块化明显,文书写作能力要求较高,理论水平要求相对较低,律师通常团队作战,各司其职,进行流水化作业,团队配合特色明显。
另外在战场方面和专业要求方面也有差异:
(1)战场方面:非诉律师,基本不出庭,主要战场在办公室和会议室,参加各种会议讨论和研究,核查各种资料,进行各种文书修改,工作成果是各种文案和法律意见书、协议书。
诉讼律师,主要战场在法庭,对手除了律师,甚至还包含法官和当事人,诉讼思路和诉讼策略的选定,对诉讼结果影响深远,主要成果是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
(2)专业要求方面:非诉律师,工作内容复杂庞大,程序化和模块化明显,文书写作能力要求较高,理论水平要求相对较低,非诉律师通常对于团队的依赖程度更高。
诉讼律师,案件法律关系相对比较单一,诉讼中各方主体意见相互对立,临场应变和证据分析能力要求高,对律师专业水平、口头表达能力和现场反应能力要求都极高,律师个人能力与诉讼结果有较大关系,诉讼律师具有更高的独立性。
综上所述,非讼述律师和讼述律师差别比较多,本质上不太一样,但是两者也存在一定的关联,也并不是独立的存在。
法律依据:
《律师法》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