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挂名法定代表人有风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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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挂名法定代表人有风险。法人存在违法行为,构成单位犯罪的,对法人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法人作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应当以其全部财产对自身债务承担责任。
一、执行董事承担什么责任
(一)民事责任
公司法的第二十一条、一百四十八条、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有忠实、勤勉业务,损害公司利益时,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存在上述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应当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行使职权的义务。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时,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公司,在公司对外承担相关责任后,有权就公司的损失向法定代表人追偿。如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实施了侵犯公司利益的侵权行为,损害了公司利益,构成了共同侵权,那么也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二)行政责任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该法条明确了在单位犯罪时,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未将法定代表人列为必须追究刑事责任的范畴。如果根据公司的章程或者内部的协议等证据,能够认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未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那么该单位被追究刑事责任时,与挂名的法定代表人无关,应该由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
比如公司会计因公司资金紧张,为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擅自做主,采取重复填写多联发票的手段,在发票联如实填写所销货物的金额交给客户,但对存根联、记帐联则另行开具比发票联金额少的金额,存根联用于应付税收人员检查,记帐联用于记帐纳税,则单位会以涉嫌偷税罪处罚,同时将对公司会计以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偷税罪的刑事责任。
(四)其他责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和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公司因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被申请强制执行时,人民法院可以对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出境的强制措施。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如果公司未结清谁看、滞纳金,又不能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五)补充:有人认为监事只是监管公司的一些事或者说只是挂个名而已,没有任何法律风险也不会承担任何责任,其实不然!根据监事有无过错而定,有过错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1、对未能发现和制止公司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2、监事在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3、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挂名监事,对外是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建议你与公司签订协议,约定权利义务关系。
二、法人死亡公司债务怎么办?
需明确两个概念: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通常指公司。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唯一法定代表人。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及综上所述:法定代表人死亡后,公司作为独立的承担责任和享受权利的主体,不因其法定代表人的死亡,而免除对债务的承担,公司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只是代表公司对外进行民事活动的主要负责人,所以其死亡不影响公司的责任承担。
三、公司法人与大股东的区别?
公司法人是指作为企业的本身,公司作为法人,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在法律上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而公司的大股东是指在公司中持有股权份额较大的股东,它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因此公司大股东与法人是相独立的两个个体。
一、执行董事承担什么责任
(一)民事责任
公司法的第二十一条、一百四十八条、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有忠实、勤勉业务,损害公司利益时,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存在上述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应当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行使职权的义务。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时,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公司,在公司对外承担相关责任后,有权就公司的损失向法定代表人追偿。如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实施了侵犯公司利益的侵权行为,损害了公司利益,构成了共同侵权,那么也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二)行政责任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该法条明确了在单位犯罪时,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未将法定代表人列为必须追究刑事责任的范畴。如果根据公司的章程或者内部的协议等证据,能够认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未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那么该单位被追究刑事责任时,与挂名的法定代表人无关,应该由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
比如公司会计因公司资金紧张,为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擅自做主,采取重复填写多联发票的手段,在发票联如实填写所销货物的金额交给客户,但对存根联、记帐联则另行开具比发票联金额少的金额,存根联用于应付税收人员检查,记帐联用于记帐纳税,则单位会以涉嫌偷税罪处罚,同时将对公司会计以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偷税罪的刑事责任。
(四)其他责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和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公司因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被申请强制执行时,人民法院可以对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出境的强制措施。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如果公司未结清谁看、滞纳金,又不能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五)补充:有人认为监事只是监管公司的一些事或者说只是挂个名而已,没有任何法律风险也不会承担任何责任,其实不然!根据监事有无过错而定,有过错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1、对未能发现和制止公司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2、监事在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3、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挂名监事,对外是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建议你与公司签订协议,约定权利义务关系。
二、法人死亡公司债务怎么办?
需明确两个概念: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通常指公司。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唯一法定代表人。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及综上所述:法定代表人死亡后,公司作为独立的承担责任和享受权利的主体,不因其法定代表人的死亡,而免除对债务的承担,公司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只是代表公司对外进行民事活动的主要负责人,所以其死亡不影响公司的责任承担。
三、公司法人与大股东的区别?
公司法人是指作为企业的本身,公司作为法人,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在法律上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而公司的大股东是指在公司中持有股权份额较大的股东,它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因此公司大股东与法人是相独立的两个个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