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2条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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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2条全文:“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看到了吧该条款没有分项,不存在楼主关心的“第二项”。如果勉强算是第二项的话,那就是“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楼主关心的,会不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呢?该条例第52条是:全文:“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2-21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2条第三项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2条第三项如下: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也就是说在路口左转的车辆无论路口有无信号灯均需要让对向直行的车辆先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2条全文:“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看到了吧该条款没有分项,不存在楼主关心的“第二项”。如果勉强算是第二项的话,那就是“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楼主关心的,会不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呢?该条例第52条是:全文:“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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