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海赌博为什么没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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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一般来说,公海上的行为只要不触犯国际强行法(包括贩毒、贩卖人口、非法广播等),就只受船旗国管辖。 因此,在公海赌博的行为是否合法是由其旗国法决定的,应该根据其船旗国的规定来管辖的。
法律依据: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第八十七条 公海自由
1.公海对所有国家开放,不论其为沿海国或内陆国。公海自由是在本公约和其他国际法规则所规定的条件下行使的。公海自由对沿海国和内陆国而言,除其他外,包括:
(a)航行自由;
(b)飞越自由;
(c)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但受第六部分的限制;
(d)建造国际法所容许的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的自由,但受第六部分的限制;
(e)捕鱼自由,但受第二节规定条件的限制;
(f)科学研究的自由,但受第六和第十三部分的限制。
2.这些自由应由所有国家行使,但须适当顾及其他国家行使公海自由的利益,并适当顾及本公约所规定的同“区域”内活动有关的权利。
一般来说,公海上的行为只要不触犯国际强行法(包括贩毒、贩卖人口、非法广播等),就只受船旗国管辖。 因此,在公海赌博的行为是否合法是由其旗国法决定的,应该根据其船旗国的规定来管辖的。
法律依据: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第八十七条 公海自由
1.公海对所有国家开放,不论其为沿海国或内陆国。公海自由是在本公约和其他国际法规则所规定的条件下行使的。公海自由对沿海国和内陆国而言,除其他外,包括:
(a)航行自由;
(b)飞越自由;
(c)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但受第六部分的限制;
(d)建造国际法所容许的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的自由,但受第六部分的限制;
(e)捕鱼自由,但受第二节规定条件的限制;
(f)科学研究的自由,但受第六和第十三部分的限制。
2.这些自由应由所有国家行使,但须适当顾及其他国家行使公海自由的利益,并适当顾及本公约所规定的同“区域”内活动有关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