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在培训机构兼职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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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教师不可以去补习机构兼职。为了维护教育的公平性,让学生的利益不受到损害,教育部门对老师的行为作出了一些规定,首先就是严禁禁止老师在培训班进行兼职或者进行有偿补课。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公办小学不得与民办培训机构合作补课。同时,严禁公办学校教师替民办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诱导、强制学生到民办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纪律处分: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1.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处分。
2.组织处理:对当事人取消荣誉称号、调离现学校;解聘、辞退;撤销教师资格。对当事人所在学校当年综合考核结果降低一个等次。对当事人和当事人所在学校在全市通报批评。
3.经济处罚:追缴当事人违规所得,扣除当事人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各类奖金。
4.以上处理可单处也可并处,对违规党员教师还可并处党纪处分。
培训机构无证经营怎么处罚
无证办培训机构,会被查处,会受到教育行政处罚,包括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撤销违法举办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撤销教师资格、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无证辅导班违反了国家关于单位或个人从事市场经济活动必须取得相关资质和营业执照的有关规定,形成了实际意义上的无照经营。教育培训机构在进行办学的时候,是需要办理好相关的办学教育许可证,才能够进行教育培训业务的,不然没有许可证,就是属于非法经营的。
被培训机构骗了怎么办
被培训机构骗了的处理办法如下。首先当事人双方可以先协商处理,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向当地的教育主管或消协投诉解决。如果被骗数额巨大,涉嫌诈骗罪的,受害方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予以立案侦查,还可能会追回被骗财产。一般对于诈骗金额在两千元以上的,即构成诈骗罪,可以立案追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1.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处分。
2.组织处理:对当事人取消荣誉称号、调离现学校;解聘、辞退;撤销教师资格。对当事人所在学校当年综合考核结果降低一个等次。对当事人和当事人所在学校在全市通报批评。
3.经济处罚:追缴当事人违规所得,扣除当事人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各类奖金。
4.以上处理可单处也可并处,对违规党员教师还可并处党纪处分。
培训机构无证经营怎么处罚
无证办培训机构,会被查处,会受到教育行政处罚,包括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撤销违法举办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撤销教师资格、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无证辅导班违反了国家关于单位或个人从事市场经济活动必须取得相关资质和营业执照的有关规定,形成了实际意义上的无照经营。教育培训机构在进行办学的时候,是需要办理好相关的办学教育许可证,才能够进行教育培训业务的,不然没有许可证,就是属于非法经营的。
被培训机构骗了怎么办
被培训机构骗了的处理办法如下。首先当事人双方可以先协商处理,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向当地的教育主管或消协投诉解决。如果被骗数额巨大,涉嫌诈骗罪的,受害方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予以立案侦查,还可能会追回被骗财产。一般对于诈骗金额在两千元以上的,即构成诈骗罪,可以立案追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