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签署就业协议书应该注意什么?
单位没有填写接收档案和户口…听老师说能把档案先发到市教育局…不太明白。求高人过来人解答我找到工作单位了怕以后待不长久不知道就业协议该不该签该不该交?...
单位没有填写接收档案和户口…听老师说能把档案先发到市教育局…不太明白。求高人过来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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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签定就业协议书应该注意的法律问题
随着我国教育制度改革的深入,"契约(合同)式"就业模式将是今后学生就业的主要方式。而在近几年一些高校实行"双向选择"和"自主择业"过程中,学生和用人单位毁约现象时有发生,这在社会及学校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当事人法律知识缺乏或法律意识淡薄;另一方面是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协议书"不尽完善。
一、就业协议书的性质和特征
从法律意义上说,协议书若要具有法律效力,它就要具备合同(或契约)的性质和特征。因此,就业协议书应是当事人(毕业生、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聘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的协议。该协议应具有以下特征:
1.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必须相一致 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相一致,才能成立。只有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者双方当事人虽都有意思表示,但相互之间意思表示的内容不一致,协议都不能成立。
2.协议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协议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毕业生,另一方不论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还是大型企业集团等,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双方没有上下和高低之分。
3.协议应具体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协议是双方当事人为确立一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因此,不发生任何法律后果、不涉及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协议是没有法律意义的。
4.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协议既然是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因而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也得到国家法律的承认与保护。因此,双方当事人都必须认真、严格地履行各自应承担的义务。
二、目前使用的协议书存在的问题
按照1997年3月24日国家教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都统一制定了在本辖区内使用的格式协议书。但这样的协议书随着形势的发展愈来愈显示出其存在的问题。以安徽省教委制定的协议书为例,笔者认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协议的内容简单 协议内容过于简单,基本上没有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和义务。
2.没有违约责任条款 比如:双方各有哪些权利和义务?什么情况属违约?违约后谁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责任等均没有规定,易产生纠纷,而且产生纠纷后也不易解决。
3.协议书不具备合同的法律效力 该协议书只能是一种意向书,不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以致造成当事人违约而另一方无法受到相关法律保护。如有的单位,特别是有些大型企业集团(包括私营企业)在供需见面会上与学生大量地签定协议,从而造成一种轰动效应,但事后却设置种种条件,限制一部分学生进入;另外,一部分学生同时和多家单位签协议书,最后只能选择一家。这种问题的出现,归根到底是协议书不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所致。
三、签定协议书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认真审查协议书的内容。 协议书的内容是整个协议书的关键部分,毕业生一定要认真审查。首先审查协议内容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其次审查和仔细推敲双方权利和义务是否合理;第三要审查清楚除主协议(即主合同)外是否有附件(即补充协议),并审查清楚其内容。
2.写清补充协议内容。 由于现在使用的格式协议书内容简单,毕业生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就原协议书中未能体现的具体权利和义务用补充协议形式表达出来。按照《劳动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就业协议书协议内容至少应具备以下条款才能具有法律效力:服务期;工作岗位;工资报酬;福利待遇;协议变更和终止条款;违约责任。必须指出,补充协议书和主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单位主体资格是否合格。 协议双方的资格是否合格是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前提(这里主要是指用人单位的资格)。用人单位,不管是机关、事业单位还是企业(不包括私营企业),必须要有进人的权力。如果其本身不具备进人的权力,则必须经其具有进人权力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因此,毕业生签约前,一定要先审查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
4.写明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协议当事人因过错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它是保证协议履行的有效手段。鉴于实践中毕业生及用人单位违约率有所增加的状况,协议书中违约条款就显得更为重要。因此,在协议内容中,应详细表述当事人双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后应负的责任,同时还应写明当事人违约后通过何种方式、途径来承担责任。这样,才能更有利于当事人双方履行协议,也有利于以后违约纠纷的解决。
5.审查用人单位及上级主管机关签署的具体意见。 用人单位及上级主管机关签署的意见应具体、准确,应和协议书的内容相一致。
6.协议的形式要合法。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经协商一致,签约时要注意完整地履行手续。首先,毕业生要签名并写清签字时间;其次,用人单位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时间,不能用个人签字代替单位公章;第三,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后需将协议书交给学校毕业生分配主管部门履行相关手续,以便及时制定就业计划和顺利派遣。
应届毕业生签署就业协议时的注意事项2008-04-20 08:23一、就业协议的概念
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二、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表现在:
1、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2、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4、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和见证,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
三、就业协议的主要内容及格式
1、主要内容:
(1)毕业生应按国家法规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用人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2)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
(3)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入建议就业计划,报主管部门批准,学校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4)各方应严格履行协议,任何一方若违反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
(5)其他补充协议。
2、格式:
四、就业协议的订立
(一)订立的原则:是指三方在订立就业协议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1、主体合法原则
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
对毕业生而言,就是必须要取得毕业资格,如果学生在派遣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收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对用人单位而言,用人单位必须具有从事各项经营或管理活动的能力,单位应有录用毕业生计划和录用自主权,否则毕业生可解除协议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对高校而言,高校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如实介绍毕业生的在校表现,也应如实将所掌握的用人单位的信息发布给毕业生。高校是毕业生就业协议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平等协商原则:
就业协议的三方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学校也不得采用行政手段要求毕业生到指定单位就业(不包括有特殊情况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亦不应在签订就业协议时要求毕业生交纳过高数额的风险金、保证金。三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应是一致的。除协议书规定内容外,三方如有其他约定事项可在协议书"备注"内容中加以补充确定。
(二)订立的步骤
就业协议的订立一般要经过两个步骤,即要约和承诺。
1、要约
毕业生持学校统一印制的就业推荐表或复印件参加各地供需洽谈会(人才市场),进行双向选择,或向各用人单位寄发书面材料,应视为要约邀请,用人单位收到毕业生材料,对毕业生进行考察后,表示同意接收并将回执寄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或毕业生来人,视为要约。
2、承诺
毕业生收到用人单位回执或通过其他方式得到用人单位答复后,从中做出选择并到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领取就业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即为承诺。
由于毕业生就业工作比较繁琐,比较具体,有时很难明确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步骤。比如:有的毕业生参加公务员考试,达到面试线后,到用人单位参加面试、体检,用人单位也对毕业生进政审、阅档,表示同意接收,在这种情况下,毕业生应与该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而不应再选择其他单位。又如,用人单位到学校挑选毕业生,毕业生自己主动报名,经学校积极推荐,用人单位也表示同意接收,但要回到单位后再正式发函签协议,在这种情况下,毕业生也应安心等待与用人单位签约,而不能出尔反尔,以未正式签协议为由,置学校信誉于不顾,在这过程中与其他单位签约,这样也浪费了其他毕业生的就业机会。
(三)签订就业协议的程序
1、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并在就在协议书上签名盖章,用人单位应在协议书上注明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名称和地址。
2、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
3、用人单位必须在与毕业生签订协议书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协议书送学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部门。
4、学校同意盖章,并及时将协议书反馈用人单位。
五、无效协议:是指欠缺就业协议的有效要件或违反就业协议订立的原则从而不发生法律效力,无效协议自订立之日起无效。
1、就业协议未经学校同意视为无效。如有的协议经学校审查认为对毕业生显失公平,或违反公平竞争、公平录用的原则,学校可不予认可。
2、采取欺骗等违法手段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如用人单位未如实介绍本单位情况,根本无录用计划而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无效协议产生的法律责任应由责任方承担。
六、就业协议的解除
就业协议的解除分为单方解除和三方解除。
单方解除,包括单方擅自解除和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单方擅自解除协议。属违约行为,解约方应对另二方承担违约责任。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是指一方解除就业协议有法律上或协议上的依据,如学生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就业协议,毕业生录取研究生后,可解除就业协议,或依协议规定,毕业生未通过用人单位所在地组织的公务员考试,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协议,此类单方解除,解除方无须对另二方承担法律责任。
三方解除是指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经协商一致,取消原订立的协议,使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此类解除因是三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的体现,三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三方解除应在就业计划上报主管部门之前进行,如就业派遣计划下达后三方解除,还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办理调整改派。
七、违约责任及毕业生违约的后果
就业协议书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权利受损方支付协议条款所规定的违约金,从实际情况来看,就业违约多为毕业生违约。
毕业生违约,除本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外。往往还会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主要表现在:
1、就用人单位而言,用人单位往往为录用一毕业生做了大量的工作,有的甚至对毕业生将要从事的具体工作也有所安排。同时毕业生就业工作时间相对比较集中,一旦毕业生因某种原因违约,势必使用人单位的录用工作付之东流,用人单位若另起炉灶,选择其他毕业生,在时间上也不允许。从而给用人单位工作造成被动。
2、就学校而言,用人单位往往将毕业生违约行为认为是学校的行为,从而影响学校和用人单位的长期合作关系。用人单位由于毕业生存在违约现象,而对学校的推荐工作表示怀疑。从历年上情况来看,一旦毕业生违约,该用人单位在几年之内不愿到学校来挑选毕业生。面对激烈的就业竞争,用人单位需求就是毕业生择业成功的前提,如此下去,必定影响今后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同时影响学校就业计划方案的制定和上报,并影响学校的正常派遣工作。
3、就其他毕业生而言,用人单位到校挑选毕业生,一旦与某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就不可能再录用其他毕业生。若日后该毕业生违约,有些当初希望到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其他毕业生由于录用时间等原因,也无法补缺,造成就业信息的浪费,影响其他毕业生就业。因此,毕业生在就业过程应慎重选择,认真履约。
3 签订就业协议的注意事项
目前,高校使用的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订的,由学校、毕业生、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署后生效。它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权威性,是学校制订就业方案、用人单位申请用人指标的主要依据,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有些用人单位从自身工作考虑也制订了条款不一的就业协议或就业合同,有的是由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共同签署,有的则只有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方,没有学校意见栏。由于现在就业形式严峻,许多毕业生在签订教育部协议书的同时还要被迫签订条件苛刻的合同,而它们之间有时是相互矛盾的。因此,有必要提醒毕业生注意以下问题。
1、签约是非常严肃的行为,也是一个法律行为,因此签约前的了解洽谈十分重要。毕业生应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一般包括单位的规模、效益、管理制度等;单位的隶属也很重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应签署他们的意见才能有效。毕业生还应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除协议书外,如北京市非本地生源进京还应经过市人事局大学生处的审批,上海市、广东省、福建省等也有类似的规定。
2、签约的一般程序为:毕业生持用人单位的接收函到院系领取教育部就业协议书,先由毕业生、院系在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后交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再交给学校,学校签字后协议书生效。
3、一般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要签订劳动合同书,因此在签约前了解合同书的内容是十分必要的,尤其重要的是合同书的工作年限和待遇。毕业生应向招聘人员索要样本或复印件,以免报到后发生纠纷,遭受很大损失。
4、为避免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发生纠纷,签约前达成的收入、住房和保险等福利待遇最好在协议书中写明。如果报考了研究生或准备出国,应事先向用人单位讲明,并写在协议书中。有些毕业生向用人单位隐瞒这些情况,这是不可取的,也会带来许多麻烦。
随着我国教育制度改革的深入,"契约(合同)式"就业模式将是今后学生就业的主要方式。而在近几年一些高校实行"双向选择"和"自主择业"过程中,学生和用人单位毁约现象时有发生,这在社会及学校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当事人法律知识缺乏或法律意识淡薄;另一方面是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协议书"不尽完善。
一、就业协议书的性质和特征
从法律意义上说,协议书若要具有法律效力,它就要具备合同(或契约)的性质和特征。因此,就业协议书应是当事人(毕业生、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聘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的协议。该协议应具有以下特征:
1.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必须相一致 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相一致,才能成立。只有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者双方当事人虽都有意思表示,但相互之间意思表示的内容不一致,协议都不能成立。
2.协议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协议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毕业生,另一方不论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还是大型企业集团等,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双方没有上下和高低之分。
3.协议应具体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协议是双方当事人为确立一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因此,不发生任何法律后果、不涉及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协议是没有法律意义的。
4.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协议既然是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因而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也得到国家法律的承认与保护。因此,双方当事人都必须认真、严格地履行各自应承担的义务。
二、目前使用的协议书存在的问题
按照1997年3月24日国家教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都统一制定了在本辖区内使用的格式协议书。但这样的协议书随着形势的发展愈来愈显示出其存在的问题。以安徽省教委制定的协议书为例,笔者认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协议的内容简单 协议内容过于简单,基本上没有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和义务。
2.没有违约责任条款 比如:双方各有哪些权利和义务?什么情况属违约?违约后谁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责任等均没有规定,易产生纠纷,而且产生纠纷后也不易解决。
3.协议书不具备合同的法律效力 该协议书只能是一种意向书,不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以致造成当事人违约而另一方无法受到相关法律保护。如有的单位,特别是有些大型企业集团(包括私营企业)在供需见面会上与学生大量地签定协议,从而造成一种轰动效应,但事后却设置种种条件,限制一部分学生进入;另外,一部分学生同时和多家单位签协议书,最后只能选择一家。这种问题的出现,归根到底是协议书不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所致。
三、签定协议书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认真审查协议书的内容。 协议书的内容是整个协议书的关键部分,毕业生一定要认真审查。首先审查协议内容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其次审查和仔细推敲双方权利和义务是否合理;第三要审查清楚除主协议(即主合同)外是否有附件(即补充协议),并审查清楚其内容。
2.写清补充协议内容。 由于现在使用的格式协议书内容简单,毕业生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就原协议书中未能体现的具体权利和义务用补充协议形式表达出来。按照《劳动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就业协议书协议内容至少应具备以下条款才能具有法律效力:服务期;工作岗位;工资报酬;福利待遇;协议变更和终止条款;违约责任。必须指出,补充协议书和主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单位主体资格是否合格。 协议双方的资格是否合格是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前提(这里主要是指用人单位的资格)。用人单位,不管是机关、事业单位还是企业(不包括私营企业),必须要有进人的权力。如果其本身不具备进人的权力,则必须经其具有进人权力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因此,毕业生签约前,一定要先审查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
4.写明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协议当事人因过错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它是保证协议履行的有效手段。鉴于实践中毕业生及用人单位违约率有所增加的状况,协议书中违约条款就显得更为重要。因此,在协议内容中,应详细表述当事人双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后应负的责任,同时还应写明当事人违约后通过何种方式、途径来承担责任。这样,才能更有利于当事人双方履行协议,也有利于以后违约纠纷的解决。
5.审查用人单位及上级主管机关签署的具体意见。 用人单位及上级主管机关签署的意见应具体、准确,应和协议书的内容相一致。
6.协议的形式要合法。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经协商一致,签约时要注意完整地履行手续。首先,毕业生要签名并写清签字时间;其次,用人单位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时间,不能用个人签字代替单位公章;第三,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后需将协议书交给学校毕业生分配主管部门履行相关手续,以便及时制定就业计划和顺利派遣。
应届毕业生签署就业协议时的注意事项2008-04-20 08:23一、就业协议的概念
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二、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表现在:
1、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2、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4、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和见证,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
三、就业协议的主要内容及格式
1、主要内容:
(1)毕业生应按国家法规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用人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2)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
(3)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入建议就业计划,报主管部门批准,学校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4)各方应严格履行协议,任何一方若违反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
(5)其他补充协议。
2、格式:
四、就业协议的订立
(一)订立的原则:是指三方在订立就业协议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1、主体合法原则
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
对毕业生而言,就是必须要取得毕业资格,如果学生在派遣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收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对用人单位而言,用人单位必须具有从事各项经营或管理活动的能力,单位应有录用毕业生计划和录用自主权,否则毕业生可解除协议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对高校而言,高校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如实介绍毕业生的在校表现,也应如实将所掌握的用人单位的信息发布给毕业生。高校是毕业生就业协议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平等协商原则:
就业协议的三方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学校也不得采用行政手段要求毕业生到指定单位就业(不包括有特殊情况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亦不应在签订就业协议时要求毕业生交纳过高数额的风险金、保证金。三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应是一致的。除协议书规定内容外,三方如有其他约定事项可在协议书"备注"内容中加以补充确定。
(二)订立的步骤
就业协议的订立一般要经过两个步骤,即要约和承诺。
1、要约
毕业生持学校统一印制的就业推荐表或复印件参加各地供需洽谈会(人才市场),进行双向选择,或向各用人单位寄发书面材料,应视为要约邀请,用人单位收到毕业生材料,对毕业生进行考察后,表示同意接收并将回执寄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或毕业生来人,视为要约。
2、承诺
毕业生收到用人单位回执或通过其他方式得到用人单位答复后,从中做出选择并到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领取就业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即为承诺。
由于毕业生就业工作比较繁琐,比较具体,有时很难明确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步骤。比如:有的毕业生参加公务员考试,达到面试线后,到用人单位参加面试、体检,用人单位也对毕业生进政审、阅档,表示同意接收,在这种情况下,毕业生应与该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而不应再选择其他单位。又如,用人单位到学校挑选毕业生,毕业生自己主动报名,经学校积极推荐,用人单位也表示同意接收,但要回到单位后再正式发函签协议,在这种情况下,毕业生也应安心等待与用人单位签约,而不能出尔反尔,以未正式签协议为由,置学校信誉于不顾,在这过程中与其他单位签约,这样也浪费了其他毕业生的就业机会。
(三)签订就业协议的程序
1、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并在就在协议书上签名盖章,用人单位应在协议书上注明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名称和地址。
2、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
3、用人单位必须在与毕业生签订协议书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协议书送学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部门。
4、学校同意盖章,并及时将协议书反馈用人单位。
五、无效协议:是指欠缺就业协议的有效要件或违反就业协议订立的原则从而不发生法律效力,无效协议自订立之日起无效。
1、就业协议未经学校同意视为无效。如有的协议经学校审查认为对毕业生显失公平,或违反公平竞争、公平录用的原则,学校可不予认可。
2、采取欺骗等违法手段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如用人单位未如实介绍本单位情况,根本无录用计划而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无效协议产生的法律责任应由责任方承担。
六、就业协议的解除
就业协议的解除分为单方解除和三方解除。
单方解除,包括单方擅自解除和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单方擅自解除协议。属违约行为,解约方应对另二方承担违约责任。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是指一方解除就业协议有法律上或协议上的依据,如学生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就业协议,毕业生录取研究生后,可解除就业协议,或依协议规定,毕业生未通过用人单位所在地组织的公务员考试,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协议,此类单方解除,解除方无须对另二方承担法律责任。
三方解除是指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经协商一致,取消原订立的协议,使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此类解除因是三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的体现,三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三方解除应在就业计划上报主管部门之前进行,如就业派遣计划下达后三方解除,还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办理调整改派。
七、违约责任及毕业生违约的后果
就业协议书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权利受损方支付协议条款所规定的违约金,从实际情况来看,就业违约多为毕业生违约。
毕业生违约,除本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外。往往还会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主要表现在:
1、就用人单位而言,用人单位往往为录用一毕业生做了大量的工作,有的甚至对毕业生将要从事的具体工作也有所安排。同时毕业生就业工作时间相对比较集中,一旦毕业生因某种原因违约,势必使用人单位的录用工作付之东流,用人单位若另起炉灶,选择其他毕业生,在时间上也不允许。从而给用人单位工作造成被动。
2、就学校而言,用人单位往往将毕业生违约行为认为是学校的行为,从而影响学校和用人单位的长期合作关系。用人单位由于毕业生存在违约现象,而对学校的推荐工作表示怀疑。从历年上情况来看,一旦毕业生违约,该用人单位在几年之内不愿到学校来挑选毕业生。面对激烈的就业竞争,用人单位需求就是毕业生择业成功的前提,如此下去,必定影响今后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同时影响学校就业计划方案的制定和上报,并影响学校的正常派遣工作。
3、就其他毕业生而言,用人单位到校挑选毕业生,一旦与某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就不可能再录用其他毕业生。若日后该毕业生违约,有些当初希望到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其他毕业生由于录用时间等原因,也无法补缺,造成就业信息的浪费,影响其他毕业生就业。因此,毕业生在就业过程应慎重选择,认真履约。
3 签订就业协议的注意事项
目前,高校使用的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订的,由学校、毕业生、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署后生效。它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权威性,是学校制订就业方案、用人单位申请用人指标的主要依据,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有些用人单位从自身工作考虑也制订了条款不一的就业协议或就业合同,有的是由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共同签署,有的则只有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方,没有学校意见栏。由于现在就业形式严峻,许多毕业生在签订教育部协议书的同时还要被迫签订条件苛刻的合同,而它们之间有时是相互矛盾的。因此,有必要提醒毕业生注意以下问题。
1、签约是非常严肃的行为,也是一个法律行为,因此签约前的了解洽谈十分重要。毕业生应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一般包括单位的规模、效益、管理制度等;单位的隶属也很重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应签署他们的意见才能有效。毕业生还应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除协议书外,如北京市非本地生源进京还应经过市人事局大学生处的审批,上海市、广东省、福建省等也有类似的规定。
2、签约的一般程序为:毕业生持用人单位的接收函到院系领取教育部就业协议书,先由毕业生、院系在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后交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再交给学校,学校签字后协议书生效。
3、一般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要签订劳动合同书,因此在签约前了解合同书的内容是十分必要的,尤其重要的是合同书的工作年限和待遇。毕业生应向招聘人员索要样本或复印件,以免报到后发生纠纷,遭受很大损失。
4、为避免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发生纠纷,签约前达成的收入、住房和保险等福利待遇最好在协议书中写明。如果报考了研究生或准备出国,应事先向用人单位讲明,并写在协议书中。有些毕业生向用人单位隐瞒这些情况,这是不可取的,也会带来许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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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搞就业的,这是回答好多人在这里的提问,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不再重复
毕业生就业有哪些程序?
悬赏分:10 - 离问题结束还有 13 天 23 小时
1、 毕业生就业有哪些程序?
2、 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3、 择业期内档案、户口由谁保管?
4、 毕业生未落实就业单位,要求将就业《报到证》签回生源所在地自主择业怎么办?
5、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录用协议书后承担什么责任?
6、 哪些毕业生需要办理人事代理?如何办理人事代理?
7、 毕业生改派的规定和程序是怎样的?
8、 报到证遗失如何补办?
9、 签了协议后,又被录取为研究生、考取公务员或自费出国留学,怎么办?
10、 毕业生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咨询与就业有关的问题?
你咋这么多问题啊,我一个个简单给你回答一下吧,太多了。
1、就业就是你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者劳动合同,就业协议是你在校期间的合同,多对你是有约束作用的,多方签协议是 要受到学校的处分的,签订就业协议才能领到派遣证,合同不能办派遣,协议是办派遣证的唯一凭证,省一级的教育厅是办理派遣的部门。
2、签订就业协议必须慎重,国企、事业单位、还有一部分私企是必须要派遣证的,你要是乱签协议,违约时要经过学校的很多审核程序才能领到新的协议,一般正常办理的话在一个多月会领到新协议,但这就看你们学校的领导怎么样了,要是不给你签字,别说一个月,半年你都领不到新协议,这样你就不能签新的工作(最起码国企和事业单位是不可能的,有不用签协议的工作可以,但你的派遣证是根据协议派遣的,也就是说你去的是另一个公司,而你的派遣证是你原来签的那个公司,这个是很麻烦的)。协议没人一份,在学校都有备案,出现带签或用别人的协议都是会被查出来的,出现多方签协议学校会给你一定的处分,严重的就没学位了。
3、我是搞就业的,户口的事不知道,至于档案大致分两种吧,国企和事业单位是有接收档案的权利,也就是说你的档案就可以放在单位里,私企,外企是没有接收档案的权利的,由当地的人事主管部门来接收档案(当地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
4、如果学校特殊要求必须这样的话,你暂时还不能就业,那就先办吧,不办的话估计学校也不让,办了以后再改派吧,如果学校说不办也可以,那我建议你不要办,拿着你的协议继续找工作,找到工作继续办派遣,这样方便一点。
5、签订就业协议就要承担协议上所达成责任,也就是你要掏违约金,如果当时没有协商要违约金,也就是协议上没写要多少违约金,那你可以拒交,但这种就怕是单位不给你协议,不给你开解约函,这样你就拿不到新协议,影响你下一步的工作,所以如果你是这样的情况 的话我建议你给他点钱解决了算了,也没多少钱,三千五千的。
6、这个不是很清楚,要有搞人事的来专门解答,我不能乱给你解答。
7、改派是需要拿到你原单位的违约函和你的协议,新单位的接收函,原报到证的上下联,拿上你的相关证件(毕业、学位证、身份证),到你的毕业学校的就业部门去办理改派就行了,一般需要四到五个工作日久能办出来了。
8、这个要和你所在学校的就业部门咨询。各学校不一样,他会告诉你如何办理。
9、这就是违约了嘛,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各单位不尽相同,你记住,不管是什么事,都是会有商量的余地的,有的单位你考上研究生了,他就会放你一马,不收你的违约金,如果必须要你承担责任的话就给他点钱算了,没啥大不了 的。
10、最直接的 办法就是到你们学校的就业部门,有相关的老师为你解答,其他的上网了解吧,别的办法原则上多的是,但都是扯淡呢,没用,都是些吃闲饭的王八蛋,不干正事。最好是自己多上网看看。
终于写完了,你这家伙一下就问了这么多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祝你一臂之力。
同时就业也是个敏感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给毕业的兄弟姐妹们一点参考,祝你们都有个好的归宿。
回答者: 精灵721521 - 试用期 一级 2009-6-2 20:08
关于就业协议与档案的问题.
悬赏分:80 - 离问题结束还有 14 天 16 小时
据说签就业协议关系到户口与档案.我是本地生源.户口问题并不担心.担心的是档案的问题.目前虽有就业单位,但不想签. 如果不签就业协议.我的档案会何去何从? 会回到户口所在地的人事局么? 如果签了协议 档案就会放在人材市场? 这两者有什么不同.对我那个选择更有利一些.??
真是一个人一个说法啊,还是我给你解决吧!
先说工作,工作是你一辈子的事,档案重要还是你工作重要啊,这点事还搞不明白呢,档案不管到哪也都不了,丢了你就告学校,这种东西不是随随便便就没的,做什么都要有个依据。发档案是需要有回执单的,这个你放心,还是关注一下你的工作吧。
如果你是今年的毕业生,到你离校之前还不能找到自己如意的工作,那就不要管你的档案了,这种情况有两种去向,一个就是在九月份你还没办派遣的话,学校就把你的档案发回你的生源地所在的人事局或者人才交流中心,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学校给你保管两年,在这期间是免费的,两年之后还没有办派遣那就发回生源地。
档案所放的地方:国企和事业单位是有接收档案的权利的,自然签了这样的单位的话你的档案就去了单位,私企是没有接受档案的权利的,由当地的人事部门盖章,档案自然就去当地的人事局或者人才交流中心了。
我觉得我说的够明白的了吧,不要管档案放在哪重要,也不要管存档案是否要钱,那东西一年能要多少钱啊,还是多考虑一下你自己的工作,另外我给另一个网友也回答了有关就业的问题,你自己参考一下。
毕业生就业有哪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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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毕业生就业有哪些程序?
2、 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3、 择业期内档案、户口由谁保管?
4、 毕业生未落实就业单位,要求将就业《报到证》签回生源所在地自主择业怎么办?
5、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录用协议书后承担什么责任?
6、 哪些毕业生需要办理人事代理?如何办理人事代理?
7、 毕业生改派的规定和程序是怎样的?
8、 报到证遗失如何补办?
9、 签了协议后,又被录取为研究生、考取公务员或自费出国留学,怎么办?
10、 毕业生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咨询与就业有关的问题?
你咋这么多问题啊,我一个个简单给你回答一下吧,太多了。
1、就业就是你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者劳动合同,就业协议是你在校期间的合同,多对你是有约束作用的,多方签协议是 要受到学校的处分的,签订就业协议才能领到派遣证,合同不能办派遣,协议是办派遣证的唯一凭证,省一级的教育厅是办理派遣的部门。
2、签订就业协议必须慎重,国企、事业单位、还有一部分私企是必须要派遣证的,你要是乱签协议,违约时要经过学校的很多审核程序才能领到新的协议,一般正常办理的话在一个多月会领到新协议,但这就看你们学校的领导怎么样了,要是不给你签字,别说一个月,半年你都领不到新协议,这样你就不能签新的工作(最起码国企和事业单位是不可能的,有不用签协议的工作可以,但你的派遣证是根据协议派遣的,也就是说你去的是另一个公司,而你的派遣证是你原来签的那个公司,这个是很麻烦的)。协议没人一份,在学校都有备案,出现带签或用别人的协议都是会被查出来的,出现多方签协议学校会给你一定的处分,严重的就没学位了。
3、我是搞就业的,户口的事不知道,至于档案大致分两种吧,国企和事业单位是有接收档案的权利,也就是说你的档案就可以放在单位里,私企,外企是没有接收档案的权利的,由当地的人事主管部门来接收档案(当地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
4、如果学校特殊要求必须这样的话,你暂时还不能就业,那就先办吧,不办的话估计学校也不让,办了以后再改派吧,如果学校说不办也可以,那我建议你不要办,拿着你的协议继续找工作,找到工作继续办派遣,这样方便一点。
5、签订就业协议就要承担协议上所达成责任,也就是你要掏违约金,如果当时没有协商要违约金,也就是协议上没写要多少违约金,那你可以拒交,但这种就怕是单位不给你协议,不给你开解约函,这样你就拿不到新协议,影响你下一步的工作,所以如果你是这样的情况 的话我建议你给他点钱解决了算了,也没多少钱,三千五千的。
6、这个不是很清楚,要有搞人事的来专门解答,我不能乱给你解答。
7、改派是需要拿到你原单位的违约函和你的协议,新单位的接收函,原报到证的上下联,拿上你的相关证件(毕业、学位证、身份证),到你的毕业学校的就业部门去办理改派就行了,一般需要四到五个工作日久能办出来了。
8、这个要和你所在学校的就业部门咨询。各学校不一样,他会告诉你如何办理。
9、这就是违约了嘛,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各单位不尽相同,你记住,不管是什么事,都是会有商量的余地的,有的单位你考上研究生了,他就会放你一马,不收你的违约金,如果必须要你承担责任的话就给他点钱算了,没啥大不了 的。
10、最直接的 办法就是到你们学校的就业部门,有相关的老师为你解答,其他的上网了解吧,别的办法原则上多的是,但都是扯淡呢,没用,都是些吃闲饭的王八蛋,不干正事。最好是自己多上网看看。
终于写完了,你这家伙一下就问了这么多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祝你一臂之力。
同时就业也是个敏感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给毕业的兄弟姐妹们一点参考,祝你们都有个好的归宿。
回答者: 精灵721521 - 试用期 一级 2009-6-2 20:08
关于就业协议与档案的问题.
悬赏分:80 - 离问题结束还有 14 天 16 小时
据说签就业协议关系到户口与档案.我是本地生源.户口问题并不担心.担心的是档案的问题.目前虽有就业单位,但不想签. 如果不签就业协议.我的档案会何去何从? 会回到户口所在地的人事局么? 如果签了协议 档案就会放在人材市场? 这两者有什么不同.对我那个选择更有利一些.??
真是一个人一个说法啊,还是我给你解决吧!
先说工作,工作是你一辈子的事,档案重要还是你工作重要啊,这点事还搞不明白呢,档案不管到哪也都不了,丢了你就告学校,这种东西不是随随便便就没的,做什么都要有个依据。发档案是需要有回执单的,这个你放心,还是关注一下你的工作吧。
如果你是今年的毕业生,到你离校之前还不能找到自己如意的工作,那就不要管你的档案了,这种情况有两种去向,一个就是在九月份你还没办派遣的话,学校就把你的档案发回你的生源地所在的人事局或者人才交流中心,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学校给你保管两年,在这期间是免费的,两年之后还没有办派遣那就发回生源地。
档案所放的地方:国企和事业单位是有接收档案的权利的,自然签了这样的单位的话你的档案就去了单位,私企是没有接受档案的权利的,由当地的人事部门盖章,档案自然就去当地的人事局或者人才交流中心了。
我觉得我说的够明白的了吧,不要管档案放在哪重要,也不要管存档案是否要钱,那东西一年能要多少钱啊,还是多考虑一下你自己的工作,另外我给另一个网友也回答了有关就业的问题,你自己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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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的 ,有合适的单位可以签,没有合适的单位不签也行的,但是要注意合同,毁约的话会赔偿的 ! 我的就业协议就没有用过 !后来找的的工作没有要 !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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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只是假象,是学校提升就业率的一种方法!弄虚作假的!你的档案当然还是发到你户口所在地的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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