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亚五国与俄罗斯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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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于2017-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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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决定中亚五国与俄罗斯关系的客观因素与中亚国家对俄关系的基本政策

  在中亚五国对外关系中,俄罗斯被置于最优先考虑的地位,哈、土等国认为与俄发展关系是“最重要的”、“战略性”的关系。乌认为,“不与俄罗斯保持友好合作关系,乌兹别克斯坦就不会有未来的前途”。

  中亚五国所以作出这种决断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第一,历史原因。中亚五国长期与俄罗斯生活在一起,经济、政治、军事人文各方面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这是其他国家无法与俄罗斯伦比的。

  第二,经济原因。由于原苏联长期推行“劳动分工”政策,中亚各国只作为原料生产国,经济结构单一,对俄罗斯存在严重的依附性。这种经济联系是短时间无法改变的。为了国家的生存和发展,中亚各国不得不现实地对待与俄罗斯的关系。

  第三,军事原因。中亚各国独立后虽然建立了自己的军队,但人数少,武器供应也依靠俄罗斯。各国的独立和领土完整要靠俄罗斯的军事庇护。

  第四,中亚各国生活着大批俄罗斯人,尤其是在哈、吉两国。因此,它们在发展对外关系时不能不考虑这一重要的人文因素。

  1994年3月,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列举乌重视发展与俄关系的三个原因:一是靠俄罗斯的经济实力和智力实力,同时依靠俄罗斯的军事实力来保障乌国内稳定、国内生活和国家前景;二是由于乌“没有一个大型工业企业与俄罗斯没有关系”,因此必须加强与俄罗斯的经济合作;三是由于100多年来,俄始终是乌的近邻,两国之间建立起不可分割的经济和文化关系。卡里莫夫这番话具有代表性,较明确地说明了中亚各国重视发展与俄关系的原因。

  基于以上原因,中亚五国制定了各自的对俄政策,总的来看,五国对俄政策大同小异。现将其主要内容归纳为以下几点:

  第一,明确俄在其对外关系中的特殊地位,即视俄为“第一合作伙伴”,将彼此关系称作是“最重要的”、“最优秀的”、“战略性的”。

  第二,努力寻求与俄罗斯的经济一体化,但以不损害国家独立和主权,保持领土完整为前提。哈、吉两国通过条约关系与俄共建“一体化”,而土、乌则主张通过双边关系与俄加强经济联系。

  第三,哈、乌、塔三国与俄通过签署《集体安全条约》方式与俄在军事上搞共同防御,实际上是寻求军事庇护,土虽然宣布实行永久积极中立政策,但在军事上仍离不开俄罗斯的支持和保护。吉的情况亦然。

  第四,在国际事务和独联体事务上努力与俄协调立场。

  第五,对俄有损于本国利益的言行,既批驳又斗争。各国处理与俄关系问题坚持从维护本国国家和民族利益出发,并不唯俄马首是瞻。

  2、中亚五国与俄罗斯的政治关系

  中亚五国与俄罗斯的政治关系总的来说相当密切,其中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更为突出。这主要表现在:

  ①中亚五国与俄罗斯皆为独联体成员国。在独联体的许多重大问题上,除土库曼斯坦有较大保留外,其余四国基本上与俄罗斯一致或接近。例如,1992年5月,除土库曼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外,其余三国皆加入了以俄罗斯为主组成的《集体安全条约》。1993年1月,哈、吉、乌、土四国一道签署了独联体章程。1993年9月,哈、吉、乌、土四国加入了“经济联盟”。1995年1月,哈与俄、白俄签署了“关税同盟”。1996年3月,哈、吉与俄、白俄一道签署了《关于加深经济和人文领域一体化条约》。

  ②高层互访频繁,其中尤其以哈俄关系最为密切。据不完全统计,从1992年到1996年6月,仅哈俄总统双边会晤即达11次以上,正副总理级会晤还要多些。这还不包括哈总统、总理等高层领导参加独联体会议或其他多边会晤时与俄罗斯领导人的会见。乌兹别克斯坦总统于1992年5月和1994年3月正式访问俄罗斯。俄代总理盖达尔、现任总理切尔诺梅尔金也访问过乌兹别克斯坦。中亚五国还与俄罗斯签署了大量协议和协定。1994年3月,纳扎尔巴耶夫首次以哈总统身份正式访俄期间,双方签署了23个文件。1995年1月,纳扎尔巴耶夫与叶利钦在莫斯科就双边关系又签署了17个文件。1995年5月,土库曼斯坦总统尼亚佐夫访问莫斯科,土俄两国就加强双边合作问题签署了23个文件。吉尔吉斯斯坦从1992年以来,与俄签署了75个条约、协议和协定。这些文件既包括经济、人文内容,也包括军事内容,它们既解决了各国独立以来彼此关系中产生的一些新的问题,也将双边关系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③除塔吉克斯坦外,其余四国均与俄罗斯签署了《友好合作互助条约》(哈、吉)或《友好合作条约》(土)、《友好合作原则条约》(乌兹别克斯坦)。这些条约使双边关系具有同盟的性质,尤其是哈、吉与俄签署的条约。

  3、中亚各国与俄罗斯的经济关系

  由于历史原因,中亚各国与俄罗斯的经济关系相当密切,特别是对俄的依附性很大。例如,独立之前哈使用的67%的石油、29%的石油制品、2/3的木材及其制品、90%的机器制品和60%的日用消费品来自俄罗斯。哈国内最终产品生产只占27%,而这27%产品中靠俄罗斯予以配套的又占42.5%。如果哈俄经济联系中断,哈几乎没有最终产品可以生产。盛产天然气的土库曼斯坦,向境外输气的唯一管道是通过俄罗斯输往欧洲。假如俄关闭输气管道,土库曼斯坦则立即会丧失创汇的来源。中亚各国独立后,都力图改变这种依附状态。然而,由于各国建国伊始,经济处在危机状态,与其他国家的关系刚刚建立,因此,不可能很快改变这种格局。它们与俄罗斯的关系仍然非常密切。1994年,俄罗斯在中亚各国出口中所占的比重分别为:哈-76%,乌-62.1%,吉-48.3%,塔-28.5%,土-17.6%,在哈、乌、吉三国均占第一位。俄罗斯在中亚五国出口中所占的比重分别为:哈-77.2%,乌-43.7%,吉-27.8%,塔-50%,土-3.4%,在哈、乌、塔三国中均占第一位,在吉占第二位。上述数据表明,如果中亚五国中断,那怕是恶化与俄罗斯的经济关系,都会对自己经济造成重大影响。这就是为什么中亚国家特别是哈、吉、乌等国努力寻求与俄经济一体化的原因。

  中亚五国在力图使本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和推行经济联系多元化和同时,目前仍在加强与俄罗斯的经济关系。特别是努力吸引俄的资本和技术,加强双边经济技术合作。例如,1995年8月,哈俄两国企业家在阿拉木图签署了组建“库姆科尔—鲁科伊尔”联合公司协议,这是俄方投资开采哈石油的一个大型项目。1995年11月,纳扎尔巴耶夫出访路经莫斯科时与叶利钦进行了会谈,双方讨论了共同开发石油资源以及组建财政工业集团问题。1995年7月,俄总理切尔诺梅尔金访乌期间,乌兹别克斯坦与俄罗斯除签订了1996-1997年两国政府间经济合作基本原则和方针的协议外,还签订了建立“伊柳辛”跨国联合金融工业集团协议、乌俄纺织控股公司协议等。1995年5月土库曼斯坦总统尼亚佐夫访俄期间,土俄签署了2000年以前两国经济合作基本原则和方针的协议。这在独联体国家中还是史无前例的。土俄还签订了石油天然气领域合作协议等。上述事实表明,中亚各国与俄罗斯的经济合作已逐渐从贸易合作扩大到财政金融和技术的合作。

  4、中亚各国与俄罗斯的军事关系

  中亚各国独立初期都没有自己的军队。不久各国以驻在本国的原苏军为基础组建了本国军队,但数量都不大。哈拥有16万人,吉大约1.5万人,乌大约为 万人。这点军队尚不能确保边疆的安全。因此,各国边防军除乌兹别克斯坦外基本上由俄罗斯军队担任。各国军事装备和军官培养也主要依靠俄罗斯。

  1992年5月,哈、乌、塔三国加入了以俄罗斯为主组成的《集体安全条约》,该条约规定了缔约国对彼此安全应承担的义务。实际上,加入该条约的国家把自身的安全托付给俄罗斯。纳扎尔巴耶夫认为,既然签订了《集体安全条约》,哈俄领土应视为统一的防御空间,军队应该进一步接近,甚至建立联合集群。土库曼斯坦虽然没有加入《集体安全条约》,但它与俄罗斯之间签订了包括《关于在防空领域合作的政府间协定》等一系列涉及军事合作的协议。目前,土边境基本上由俄军驻守,土还规定了俄军官可以在土军队中任职。至于塔吉克斯坦目前的安全与稳定基本上依靠俄军的保护。

  中亚五国与俄罗斯的军事方面合作还表现在俄为中亚各国培训军官、协调军工生产和订货、保证服役军官以及退役后的安置待遇协调一致等问题。中亚五国在无核化的情况下寻求俄罗斯的“核保护”。在对外军事领域,中亚各国尽量与俄协调立场。例如,在对待“北约”东扩问题上基本上与俄的观点一致。

  5、中亚五国在人文领域与俄罗斯的关系

  中亚五国境内的俄罗斯人问题是影响中亚各国与俄发展关系的重要问题之一。目前,在哈约有600万俄罗斯人,在乌约有100多万人,在吉约有90多万人。在土约有30多万人。自从苏联解体后,生活在中亚地区的俄罗斯人的地位发生很大的变化。这里的俄罗斯人在原苏联时期大部分生活在城镇,从事行政、科学、技术、文教卫生工作。哈萨克斯坦70%的俄罗斯人生活在城市,乌兹别克斯坦境内俄罗斯虽然只占8%,但首都塔什干市俄罗斯人却占半数以上。1991年,俄罗斯人口占吉人口总数的21.5%,然而却占城市人口的半数。当时生活在中亚的俄罗斯人与生活在俄罗斯没有多大区别。

  苏联解体后,由于中亚各国执政者强化主体民族意识,例如,主要行政官员多任用当地主体民族人士,定主体民族语言为“国语”,等等,俄罗斯人的地位远不如独立前优越。中亚各国把生活在这里的俄罗斯人视为本国公民的一部分,而俄罗斯当局虽然并未正式宣布这些人是俄罗斯公民,但都把他们看作是特殊的“人口集团”,称他们是“境外俄罗斯人”,并把捍卫这些人的利益和权利看作是俄罗斯的重要“切身利益”。中亚国家与俄罗斯在对待这些人的立场上的差异使彼此常常出现摩擦和对立。所谓“境外俄罗斯人”问题是影响中亚各国与俄罗斯关系的重大问题之一。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是各国面临的难题之一。俄罗斯提出采用“双重国籍”的办法,这一主张只有土库曼斯坦接受了。中亚其余四国皆未接受。1995年,哈俄两国签署了《哈俄关于哈常住俄罗斯的公民和俄常住哈的公民的法律地位的条约》、《哈俄关于简化申请到对方常住的手续》两个文件,使哈俄公民简化了迁徙和改变国籍的手续,使尖锐的在哈俄罗斯人的地位问题得到了解决。1996年3月,哈、吉、俄、白俄四国一体化条约的签署,有助于进一步解决这个问题。

  中亚各国与俄罗斯在文化教育方面也有广泛的合作。例如,俄为中亚各国培训外交官和其他方面留学生。俄罗斯还在吉尔吉斯斯坦开设了俄罗斯大学,以便为在吉生活的俄罗斯人提供高等教育。俄罗斯的报刊、电视在中亚各国仍在发行和播放,对中亚各国施加广泛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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