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太祖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
中央集权的措施:宋朝的政治机构,适应中央集权的需要,分列为政事、军务和财政三大系统,相互平行,分别由皇帝直接统属。另设御史台等机构。地方权力集中到朝廷后,又进一步集中于皇帝。
行政权的集中:在中央,设立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削弱和分割宰相的权力,实行军政、民政和财政的三权分立。在地方,派文臣担任知州;并设通判与之相互牵制。
财权和司法权的集中:设转运使,把地方收入大部分运送中央;在地方司法人员由中央派文官担任,死刑须报请中央复审和核准。
宋代官制有官、职、差遣之分。“官”是一种等级待遇,供定薪之用,表示禄位、品级的高低。“职”只是一种虚衔,如学士、待制等,不是职务。只有“差遣”才是实际职务,握有实权。
宰相:宋沿唐制,设尚书、门下、中书三省。尚书、门下列于外朝,中书设于禁中,称政事堂。实际执政的宰相仍沿唐制,用同平章事名号,无定员,有二人即分日掌印。
宋初仍用后周宰相范质、王溥、魏仁浦三人为相。乾德二年(964年),范质等三相请退,独用赵普为相。为了防止赵普擅权,又以薛居正、吕余庆任参知政事(副相),此后成为定制。
枢密使:唐代宗时,开始设内枢密使,用宦官掌管朝廷机密。唐末,枢密使专权,造成祸乱。五代时,仍存枢密院掌管朝政。枢密使等于宰相之外的又一个宰相。
宋朝建立后,枢密使改为专掌军事政令,调动禁军,与宰相文武并立。中书省与枢密院号称“二府”(政府、枢府)。枢密院的大事都要奏报皇帝批旨。宰相与枢密使分别朝奏,彼此不相知。皇帝由此分别控制了政权和军权。
三司使:三司使总管四方贡赋和国家财政,地位仅次于宰相,称“计相”。三司使统领三部:盐铁掌管工商收入及兵器制造等事;度支掌管财政收支和粮食漕运等事;户部掌管户口、赋税和榷酒等事。地方州郡赋税收入除留一小部分外,其余全部由中央掌握,三司权任甚重。
刑部:赵匡胤在位时,刑部复核各地大辟罪案。
学士院:学士院设翰林学士若干人,职责是为皇帝起草诏书,包括宰相的任命、对外的国书等。翰林学士还侍从皇帝“备顾问”,可以直接向皇帝提出对国事的建策。
御史台:宋沿唐制,朝廷设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构,台分三院:台院、殿院、察院,最初无专职,由其他官员兼职。御史中丞是御史台的最高官员。
扩展资料
北宋初年,国家处于四分五裂的局面之下,北有契丹和北汉、南有南唐等国家。赵匡胤在位期间,采取“先南后北、先易后难”的战略,使国家逐步走向统一。
赵匡胤在位期间,依据宰相赵普的“先南后北、先易后难”的策略,致力于统一全国,先后灭亡荆南、武平、后蜀、南汉及南唐等南方割据政权,完成了全国大部的统一。
他两次“杯酒释兵权”,罢去禁军将领及地方藩镇的兵权,解决了自唐朝中叶以来地方节度使拥兵自擅的局面。除此之外,还设立“封桩库”贮藏钱、帛、布匹,以期赎回被后晋高祖石敬瑭献给契丹的燕云十六州。
同时通过采取“收其精兵,削夺其权,制其钱谷”的三大纲领,巧妙施行的“杯酒释兵权”、“削弱相权”、“罢黜支郡”、“强干弱支”、“内外相维”、“三年一易”、“设置通判”、“差遣制度”等措施加强中央集权,进行政治、经济、军事改革,革除了五代弊政,使国家呈现出和平、安定的局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赵匡胤
行政权的集中。中央,设立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削弱和分割宰相的权力,实行军政、民政和财政的三权分立。在地方,派文臣担任知州;并设通判与之相互牵制。
财权和司法权的集中。设转运使把地方收入大部分运送中央;在地方司法人员由中央派文官担任,死刑须报请中央复审和核准。
3、特点:重文轻武,文人治国,有效巩固了统一,但也造成了军事战斗力的下降(文官不懂军事)(积弱);弱支枪干,守内虚外,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并有效镇压地方和农民的反抗,但边防空虚,成为北宋在民族斗争屡次失败的重要原因;分割地方权力,高度集权中央,有利于巩固统一,防止了地方分裂,但也导致地方办事效率低下,而中央机构臃肿,人浮于事。
4、结果和影响: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对解决藩镇割据,维护国家统一,起了重要作用,也有利于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
5、弊端:造成政府机构重叠,官员冗滥,行政效率低下,财政开支庞大;军队指挥不灵,战斗力下降;地方财政困难,物质基础薄弱,给北宋种下了积贫积弱的祸根。
由中央派文臣做地方官,以防武人割据情况的出现。分州,县两级政权,改“道”为“路”。(地方)
并且派文官担任地区行政首脑
执掌兵权
一个行政区设立转运使、安抚使、招讨使三个权利机构互相监督
强干弱枝~不断将厢军精锐选拔入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