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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车安全尤其需要克服的几种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大量的数据表明,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以2007年为例,机动车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违法超车等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占总数的87.7%,造成的死亡事故占到了总数89.03%。驾车出行尤其要克服以下几种交通陋习。
(一)严防超速行驶。超速是道路交通事故中名副其实的“第一杀手”。
1.超速行驶使驾驶人视力下降
通常情况下, 在车速72公里时,正常视力为5.1的驾驶员会下降到4.8,这时驾驶人对周围环境与行人的分辨能力大大下降。人体处于运动状态下眼睛的视界也会变得越来越窄,就像一根管子看东西一样,近处的的东西看不见,看到仅是远处的东西,前方一旦出现的险情,难以及时、准确、妥善地进行处置,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2.超速行驶影响车辆的安全性能
超速行驶,破坏了车辆在特定环境工作中的指数,加大了车辆的工作强度和负荷,加剧了机件的磨损和损毁。特别对车轮更是不利,跳跃性、拖滑性磨损不说,还提高了摩擦温度,轮胎极易老化和变形,引发爆胎事故。
3. 超速行驶易使驾驶人疲劳
由于速度快,超车、会车的机会增多,行驶间距缩短,车外情况应接不暇,驾驶人心理能量和生理能量消耗很大,时间一久还会瞌睡,其反应速度及操纵车辆的准确度就会明显下降,易发生交通事故。
4.超速行驶易加大交通事故损害后果
超速行驶时一旦前方突然出现情况,即使采取了紧急制动措施,但仍会延长车辆的制动距离,易造成翻坠车、碰撞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破坏程度很高。由于超速行驶,路面冲突点和交织点增多,交通事故发生的几率无疑将增高,并且一旦遇有紧急情况,驾驶员稍一动方向,很有可能发生车道偏离,这就增加了行车的危险性。
(二)严防疲劳驾驶
暑期是疲劳驾驶的高发期,造成疲劳驾驶主要原因是由于驾驶人睡眠不足或连续长时间驾驶。驾驶人疲劳时,听觉和视觉敏锐度降低。特别是随着疲劳的加重,出现注意力不稳定,注意范围变小,注意力转移迟缓,反应变的迟钝,精力不集中等现象,常常不能正确、敏捷的操纵汽车,一旦前方出现紧急情况,疲劳的驾驶人就会不知所措,极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同时,高速公路因其交通元素单一、路况较地方道路简单、驾驶动作基本不变等原因也往往使驾驶人产生疲劳,往往因反应不及时或采取措施不当发生交通事故。连续行车2-3小时后,要让驾驶人选择一个安全的地点停车休息至少10分钟,活动一下,呼吸一下新鲜空气,不要因赶路而勉强行车。一旦发现驾驶人有疲劳驾驶的特征时,一定要立即停车休息,以保证行车安全。
(三)严防酒后驾驶
众所周知,世界各国都明令严禁驾驶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因为酒精对人的大脑既有短时间刺激作用,使人“假兴奋”,又有麻醉作用,使人反应迟钝,甚至行为失控。驾驶人饮酒后,由于酒精的麻痹作用,致使触觉、视觉、判断能力、操作能力等降低,人体作出反应的相应时间会延长到正常状态时的2到3倍。
机动车是一种速度快、冲力大的交通工具,它要求驾驶员行车时,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对于道路上瞬息万变的交通情况,要在0.75秒内做出迅速的判断,并采取恰当的技术措施,才能保证交通安全。驾驶员在没有饮酒的情况下行车,发现前方有危险情况,从视觉感知到踩制动器的动作中间的反应时间为0.75秒,饮酒后尚能驾车的情况下反应时间要减慢2-3倍,同速行驶下的制动距离也要相应延长,这大大增加了出事的可能性。
据研究表明,人呈微醉状开车,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为没有饮酒情况下开车的16倍。
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3.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4.心理变态。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
5.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
按照《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值与检验国家标准》: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行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就属于醉酒驾车。一般人喝一纸杯啤酒,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即可达到20毫克;喝一瓶啤酒,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即可达到80毫克。
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报告:
当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达80mg/100ml水平时(约相当于饮用3瓶500ml的啤酒或一两半即80m1的56度白酒),发生交通事故的机会是血液中不含酒精时的2.5倍;达100mg/100ml水平时(约相当于饮用3瓶半500ml啤酒或二两即100m1的56度白酒),发生交通事故的机会是血液中不含酒精时的4.7倍。
即使在少量饮酒的状态下,交通事故的危险度也可达到未饮酒状态的2倍左右。驾驶人一定要养成酒后不驾车,驾车不饮酒的良好习惯,减少交通事故对人身及财产带来的侵害。
二、在几种特殊情况下的行车安全
(一)要特别注意恶劣天气下的行车安全
近年来,恶劣天气频发,恶劣天气条件下行车发生事故的几率要大大高于正常条件下。随着行车条件的下降,驾驶人因没有及时调整心态和车速,从而造成大量的交通事故。
恶劣天气条件下影响驾驶人安全驾车的因素主要有:
1.雨天积水,车辆跑偏
雨天,当车速达到每小时80公里以上时,车轮与地面会产生一种“水膜”,车速越高,“水膜”越厚,在“水膜”的润滑作用下,车辆方向容易失控引发事故。雨中车中应将车速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车速能见度在50m以内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30km/h,遇到大暴雨或特大暴雨,刮水器的作用不能满足能见度要求时,不要冒险行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车,并打开示宽灯,待雨小或雨停时再继续行驶。
2.雾天能见度下降
驾驶人在视线不良的情况下没有把车速降下来,盲目行车,极易造成追尾事故。雾中行车中应打开防雾灯及示宽灯,严格遵循靠右侧通行的原则缓慢行驶,车辆之间及行人之间都要保持充分的安全距离,严格根据能见度控制车速,适时鸣喇叭,以引起行人和车辆注意。
3.冰雪打滑
在冬季路面通常容易结冰,而部分驾驶员由于路况不熟且缺乏行车经验,在通过结冰的涵洞、桥面或遇有突发情况时,不能及时采取措施导致车辆侧滑,引发交通事故。为确保交通安全,要适当放宽前距、横距,车速应控制在安全速度以内,在通过路口时切勿加速抢行,特别在弯道处,须格外小心,同时避免急刹,防止侧滑。
(二)要特别注意高速公路行车安全
高速公路发展迅猛,是道路交通的主动脉,由于排除了行人、非机动车辆对交通过程的干扰,高速公路具有行车速度快,交通流量大等特点。正是这些特点使高速公路行车不同于普通公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极其严重。
高速公路行车要特别注意五个方面:
1.不能超速行驶
超速行驶驾驶人视力下降、视野变窄、准确判断能力降低,一旦出现险情,危险点接近速度极快,如遇紧急情况,纵有再多的操作经验也难以化险为夷,最终酿成大祸。而在雾、雨、雪天超速行驶,因路面湿滑,更容易发生事故。
2.要注意低速行驶车辆
低速行驶的车辆造成的“流动障碍”是司机无法预见的,也无法设置提醒、指示标志。特别是在夜晚或其它恶劣气候情况下,后车往往措手不及,特别是一些低速行驶的车辆如果灯光不全,更易造成事故。
3.不能随意停车
在高速公路连续行驶的过程中,由于车速较快,驾驶人很难判断前方车辆是移动的还是静止的。尤其是夜间,后方车辆往往把停驶车辆的尾灯当成行驶车辆的尾灯,难以判断车辆的移动速度,极易发生碰撞事故。
4.要保持安全车距
行车过程中保持合理的车距是留给自己采取应急措施的一项有效方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车辆时速在100公里/小时,与前车行车间距必须保持100米以上。但有些驾驶人对保持车距的必要性不以为然,有时甚至发生群车连环追尾事故。
5.严禁违法超车、倒车逆行
少数驾驶员不按规矩行车,想超就超,盲目超车,强行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以及从右侧紧急停车带超车等,都可能引发交通事故。
(三)要特别注意夜间行车安全
夜间行车视线差,在没有照明的路段,驾驶人视线普遍受到影响,不能清楚看到前方事物,或者不能看清和判断前方事物的距离,尤其是在会车的情况下,由于受对向车辆灯光的影响,会产生视觉的盲点,导致看不清或看不见前方事物,夜间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明显高于白天。夜间行车由于不能见到道路两旁的景观,对驾驶员兴奋性刺激物小,因此最易产生驾驶疲劳,如稍有感觉就应振作精神或停车休息片刻。
1.夜间行车应严格控制车速
由于夜间道路上车辆相对较少,加上急于赶路,一般比较容易高速行车,因而很可能发生交通事故。夜间行车由亮处到暗处时,眼睛有一个适应过程,因此必须降低车速,在驶经弯道、坡路、桥梁、窄路和不易看清的地方更应降低车速并随时做好制动或停车的准备;驶经繁华街道时,由于霓虹灯以及其它灯光的照射对驾驶员的视线有影响,这时也须低速行驶;如遇下雨、下雪和下雾等恶劣的天气时更须低速小心行驶。
2.夜间行车应增加跟车距离
夜间行车视线不良,常遇危险、紧急情况,为避免危险,要注意适当增加跟车距离,以防止前后车相碰撞事故。
3.夜间行车应正确使用灯光
夜间驾驶,必须开亮前车灯,如遇对向车,要切实注意右侧行人和自行车,与对向车相距150米时,应将远光灯变为近光灯, 若遇对方不改用近光,应立即减速并连续使用变换远、近光的办法来示意对方;如仍不改变,则应减速靠右停车避让。应尽量避免夜间超车,必须超车时,应事先连续变换远、近灯光告知前车,在确实判定前车让路允许超越后,再进行超车。
4.夜间行车要注意从左侧横过马路的行人
在城市道路的交通繁忙地段,有时对向车道上排满了等红灯的车,在这种情况下,常常有行人从车队的间隙中跑出来从左向右横过马路。
夜间会车时,要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使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要使用近光灯。在行经没有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地段,遇有行人通过,必须做到停车让行人先行,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行人具有绝对的优先通行权,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通过没有信号灯的路口,即使有优先通行权,也一定减速慢行,以防其他没有优先通行权的车辆抢行。
三、树立和培养驾驶人良好的职业道德形象,安全、文明驾驶车辆
安全文明行车是驾驶人职业道德的一部分,也是现代交通对驾驶人的一项基本要求。教育驾驶人熟练掌握好安全驾车的本领,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行为,坚决杜绝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开“特权车”,“英雄车”,文明行车,安全驾驶。
驾驶人的驾驶技能不仅包括开车的技能,更应熟练掌握车辆保养和维修的技能,做好会驾驶、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会交通法规。尤其在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制动、转向、轮胎等重点部件的安全性能,防止半路抛锚现象发生。驾驶人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行车意识,每次驾车外出都必须有一种忧患意识、安全意识,时刻想到安全出行、平安回家,驾车出行也绝非是个人的安全,同时也影响到他人的安全。
要真正从心灵深处烙上“安全出行”的印迹,为了您及他人的安全,为了家人的幸福,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忌疏忽大意引发事故。
大量的数据表明,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以2007年为例,机动车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违法超车等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占总数的87.7%,造成的死亡事故占到了总数89.03%。驾车出行尤其要克服以下几种交通陋习。
(一)严防超速行驶。超速是道路交通事故中名副其实的“第一杀手”。
1.超速行驶使驾驶人视力下降
通常情况下, 在车速72公里时,正常视力为5.1的驾驶员会下降到4.8,这时驾驶人对周围环境与行人的分辨能力大大下降。人体处于运动状态下眼睛的视界也会变得越来越窄,就像一根管子看东西一样,近处的的东西看不见,看到仅是远处的东西,前方一旦出现的险情,难以及时、准确、妥善地进行处置,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2.超速行驶影响车辆的安全性能
超速行驶,破坏了车辆在特定环境工作中的指数,加大了车辆的工作强度和负荷,加剧了机件的磨损和损毁。特别对车轮更是不利,跳跃性、拖滑性磨损不说,还提高了摩擦温度,轮胎极易老化和变形,引发爆胎事故。
3. 超速行驶易使驾驶人疲劳
由于速度快,超车、会车的机会增多,行驶间距缩短,车外情况应接不暇,驾驶人心理能量和生理能量消耗很大,时间一久还会瞌睡,其反应速度及操纵车辆的准确度就会明显下降,易发生交通事故。
4.超速行驶易加大交通事故损害后果
超速行驶时一旦前方突然出现情况,即使采取了紧急制动措施,但仍会延长车辆的制动距离,易造成翻坠车、碰撞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破坏程度很高。由于超速行驶,路面冲突点和交织点增多,交通事故发生的几率无疑将增高,并且一旦遇有紧急情况,驾驶员稍一动方向,很有可能发生车道偏离,这就增加了行车的危险性。
(二)严防疲劳驾驶
暑期是疲劳驾驶的高发期,造成疲劳驾驶主要原因是由于驾驶人睡眠不足或连续长时间驾驶。驾驶人疲劳时,听觉和视觉敏锐度降低。特别是随着疲劳的加重,出现注意力不稳定,注意范围变小,注意力转移迟缓,反应变的迟钝,精力不集中等现象,常常不能正确、敏捷的操纵汽车,一旦前方出现紧急情况,疲劳的驾驶人就会不知所措,极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同时,高速公路因其交通元素单一、路况较地方道路简单、驾驶动作基本不变等原因也往往使驾驶人产生疲劳,往往因反应不及时或采取措施不当发生交通事故。连续行车2-3小时后,要让驾驶人选择一个安全的地点停车休息至少10分钟,活动一下,呼吸一下新鲜空气,不要因赶路而勉强行车。一旦发现驾驶人有疲劳驾驶的特征时,一定要立即停车休息,以保证行车安全。
(三)严防酒后驾驶
众所周知,世界各国都明令严禁驾驶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因为酒精对人的大脑既有短时间刺激作用,使人“假兴奋”,又有麻醉作用,使人反应迟钝,甚至行为失控。驾驶人饮酒后,由于酒精的麻痹作用,致使触觉、视觉、判断能力、操作能力等降低,人体作出反应的相应时间会延长到正常状态时的2到3倍。
机动车是一种速度快、冲力大的交通工具,它要求驾驶员行车时,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对于道路上瞬息万变的交通情况,要在0.75秒内做出迅速的判断,并采取恰当的技术措施,才能保证交通安全。驾驶员在没有饮酒的情况下行车,发现前方有危险情况,从视觉感知到踩制动器的动作中间的反应时间为0.75秒,饮酒后尚能驾车的情况下反应时间要减慢2-3倍,同速行驶下的制动距离也要相应延长,这大大增加了出事的可能性。
据研究表明,人呈微醉状开车,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为没有饮酒情况下开车的16倍。
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3.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4.心理变态。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
5.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
按照《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值与检验国家标准》: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行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就属于醉酒驾车。一般人喝一纸杯啤酒,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即可达到20毫克;喝一瓶啤酒,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即可达到80毫克。
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报告:
当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达80mg/100ml水平时(约相当于饮用3瓶500ml的啤酒或一两半即80m1的56度白酒),发生交通事故的机会是血液中不含酒精时的2.5倍;达100mg/100ml水平时(约相当于饮用3瓶半500ml啤酒或二两即100m1的56度白酒),发生交通事故的机会是血液中不含酒精时的4.7倍。
即使在少量饮酒的状态下,交通事故的危险度也可达到未饮酒状态的2倍左右。驾驶人一定要养成酒后不驾车,驾车不饮酒的良好习惯,减少交通事故对人身及财产带来的侵害。
二、在几种特殊情况下的行车安全
(一)要特别注意恶劣天气下的行车安全
近年来,恶劣天气频发,恶劣天气条件下行车发生事故的几率要大大高于正常条件下。随着行车条件的下降,驾驶人因没有及时调整心态和车速,从而造成大量的交通事故。
恶劣天气条件下影响驾驶人安全驾车的因素主要有:
1.雨天积水,车辆跑偏
雨天,当车速达到每小时80公里以上时,车轮与地面会产生一种“水膜”,车速越高,“水膜”越厚,在“水膜”的润滑作用下,车辆方向容易失控引发事故。雨中车中应将车速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车速能见度在50m以内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30km/h,遇到大暴雨或特大暴雨,刮水器的作用不能满足能见度要求时,不要冒险行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车,并打开示宽灯,待雨小或雨停时再继续行驶。
2.雾天能见度下降
驾驶人在视线不良的情况下没有把车速降下来,盲目行车,极易造成追尾事故。雾中行车中应打开防雾灯及示宽灯,严格遵循靠右侧通行的原则缓慢行驶,车辆之间及行人之间都要保持充分的安全距离,严格根据能见度控制车速,适时鸣喇叭,以引起行人和车辆注意。
3.冰雪打滑
在冬季路面通常容易结冰,而部分驾驶员由于路况不熟且缺乏行车经验,在通过结冰的涵洞、桥面或遇有突发情况时,不能及时采取措施导致车辆侧滑,引发交通事故。为确保交通安全,要适当放宽前距、横距,车速应控制在安全速度以内,在通过路口时切勿加速抢行,特别在弯道处,须格外小心,同时避免急刹,防止侧滑。
(二)要特别注意高速公路行车安全
高速公路发展迅猛,是道路交通的主动脉,由于排除了行人、非机动车辆对交通过程的干扰,高速公路具有行车速度快,交通流量大等特点。正是这些特点使高速公路行车不同于普通公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极其严重。
高速公路行车要特别注意五个方面:
1.不能超速行驶
超速行驶驾驶人视力下降、视野变窄、准确判断能力降低,一旦出现险情,危险点接近速度极快,如遇紧急情况,纵有再多的操作经验也难以化险为夷,最终酿成大祸。而在雾、雨、雪天超速行驶,因路面湿滑,更容易发生事故。
2.要注意低速行驶车辆
低速行驶的车辆造成的“流动障碍”是司机无法预见的,也无法设置提醒、指示标志。特别是在夜晚或其它恶劣气候情况下,后车往往措手不及,特别是一些低速行驶的车辆如果灯光不全,更易造成事故。
3.不能随意停车
在高速公路连续行驶的过程中,由于车速较快,驾驶人很难判断前方车辆是移动的还是静止的。尤其是夜间,后方车辆往往把停驶车辆的尾灯当成行驶车辆的尾灯,难以判断车辆的移动速度,极易发生碰撞事故。
4.要保持安全车距
行车过程中保持合理的车距是留给自己采取应急措施的一项有效方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车辆时速在100公里/小时,与前车行车间距必须保持100米以上。但有些驾驶人对保持车距的必要性不以为然,有时甚至发生群车连环追尾事故。
5.严禁违法超车、倒车逆行
少数驾驶员不按规矩行车,想超就超,盲目超车,强行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以及从右侧紧急停车带超车等,都可能引发交通事故。
(三)要特别注意夜间行车安全
夜间行车视线差,在没有照明的路段,驾驶人视线普遍受到影响,不能清楚看到前方事物,或者不能看清和判断前方事物的距离,尤其是在会车的情况下,由于受对向车辆灯光的影响,会产生视觉的盲点,导致看不清或看不见前方事物,夜间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明显高于白天。夜间行车由于不能见到道路两旁的景观,对驾驶员兴奋性刺激物小,因此最易产生驾驶疲劳,如稍有感觉就应振作精神或停车休息片刻。
1.夜间行车应严格控制车速
由于夜间道路上车辆相对较少,加上急于赶路,一般比较容易高速行车,因而很可能发生交通事故。夜间行车由亮处到暗处时,眼睛有一个适应过程,因此必须降低车速,在驶经弯道、坡路、桥梁、窄路和不易看清的地方更应降低车速并随时做好制动或停车的准备;驶经繁华街道时,由于霓虹灯以及其它灯光的照射对驾驶员的视线有影响,这时也须低速行驶;如遇下雨、下雪和下雾等恶劣的天气时更须低速小心行驶。
2.夜间行车应增加跟车距离
夜间行车视线不良,常遇危险、紧急情况,为避免危险,要注意适当增加跟车距离,以防止前后车相碰撞事故。
3.夜间行车应正确使用灯光
夜间驾驶,必须开亮前车灯,如遇对向车,要切实注意右侧行人和自行车,与对向车相距150米时,应将远光灯变为近光灯, 若遇对方不改用近光,应立即减速并连续使用变换远、近光的办法来示意对方;如仍不改变,则应减速靠右停车避让。应尽量避免夜间超车,必须超车时,应事先连续变换远、近灯光告知前车,在确实判定前车让路允许超越后,再进行超车。
4.夜间行车要注意从左侧横过马路的行人
在城市道路的交通繁忙地段,有时对向车道上排满了等红灯的车,在这种情况下,常常有行人从车队的间隙中跑出来从左向右横过马路。
夜间会车时,要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使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要使用近光灯。在行经没有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地段,遇有行人通过,必须做到停车让行人先行,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行人具有绝对的优先通行权,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通过没有信号灯的路口,即使有优先通行权,也一定减速慢行,以防其他没有优先通行权的车辆抢行。
三、树立和培养驾驶人良好的职业道德形象,安全、文明驾驶车辆
安全文明行车是驾驶人职业道德的一部分,也是现代交通对驾驶人的一项基本要求。教育驾驶人熟练掌握好安全驾车的本领,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行为,坚决杜绝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开“特权车”,“英雄车”,文明行车,安全驾驶。
驾驶人的驾驶技能不仅包括开车的技能,更应熟练掌握车辆保养和维修的技能,做好会驾驶、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会交通法规。尤其在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制动、转向、轮胎等重点部件的安全性能,防止半路抛锚现象发生。驾驶人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行车意识,每次驾车外出都必须有一种忧患意识、安全意识,时刻想到安全出行、平安回家,驾车出行也绝非是个人的安全,同时也影响到他人的安全。
要真正从心灵深处烙上“安全出行”的印迹,为了您及他人的安全,为了家人的幸福,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忌疏忽大意引发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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