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 和 中国人民银行 是什么关系??
2018-06-26 · 财富点亮生活
中国银监会全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单位,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于2003年4月25日成立。 它根据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银监会的主要职责
银监会负责对全国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它的主要业务可以非为两种:监管业务和非监管业务。
监管业务方面,设大型银行部、政策银行部、城市银行部等分别对五大行、政策性银行、城商行等进行监管,此外还有处置非法集资部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处非办),对非法集资方面进行监管。
非监管业务方面,主要设有法规部,政策研究局,消保局,审慎规制局等部门,负责制定银行业审慎监管规则等。
银监会还掌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准入权利,比如银行董事高管的任职、银行设立新的银行网点等,都需要银监会的审核批准。
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被统称为“一行三会”,不过央行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三会是正部级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早期我国金融架构很简单,即中国人民银行主导下的各大国有银行。直到1983年,国务院才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
再后来随着金融业发展需要,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权被逐步分离:1992年,证券市场监管权转到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监会;1995年,证券公司监管权交给证监会;1998年,保险业监管权交给新成立的保监会;2003年,银行业监管权又移交给新成立的银监会。
至此,中国人民银行才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中央银行,分管货币政策、货币发行和外汇黄金储备等,而银监会就成了负责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
一、不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分工不同。银监会和人民银行没有互相监督的职能从职位上将,银监会主席和人民银行行长同属部长级干部,同时归国务院直接领导
二、中国人民银行为国务院组成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的宏观调控部门。
知识点拓展
一、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有十四项:
(一)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三)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
(四)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
(五)确定人民币汇率政策;维护合理的人民币汇率水平;实施外汇管理;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
(六)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七)经理国库。
二、 银监会主要职责 :
(1)制定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办法;
(2)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
人民银行是国务院的组成部分。中国人民银行的具体职责是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经理国库;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相关的国际金融活动;
银监会是国务院的直属机关(比人民银行的地位低)是国务院的银行业监管机构,根据国务院的决定要求行使金融业管理的职责。形象地说,银监会就是银行的工商局、银行的公安局、银行的审批部、银行的统计局。银行的工商局就是银行的准入:机构、业务和人员的准入,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的审核。公安局就是维护银行业的稳定运行,打击银行犯罪。统计局的职责是银行业的立法等等。
人民银行是国务院的组成部分。中国人民银行的具体职责是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经理国库;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相关的国际金融活动;
银监会是国务院的直属机关(比人民银行的地位低)是国务院的银行业监管机构,2003年4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人民银行把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独立出来,并最终形成了“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框架。根据国务院的决定要求行使金融业管理的职责。
人民银行负责对中国经济的调整和银行间市场的业务(从宏观经济方便管理), 银监局管银行的所有业务(银行间市场的业务是对操作层面的管理)
相互之间的关系:中国人民银行为国务院组成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的宏观调控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授权,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及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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