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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区域合作是泛珠三角发展战略的构想,是该区域9省区及2个特别行政区的合作!
话题缘起 自去年7月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首次提出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的战略构想后,立即引起相关省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积极响应,不到一年的时间,这一构想已在“9+2”区域内达成共识并已进入实施阶段,一系列的联络机制形成,一个个高层代表团互访,一批涉及经贸、文化科技和交通能源等方面的合作项目签订。“9+2”区域内的合作获得了前所未有的突破,并显示出广阔的发展前景。值此“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举行之际,南方日报特邀广东省社科联主席颜泽贤等专家撰文,从理论层面谈对泛珠三角发展战略的认识。
区域协调发展的全局性要求
珠三角:到更大空间范围中寻求发展天地,从更长时间跨度去延续发展后劲
不必讳言,建立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首先是广东提出的,它必然与广东的发展密切相关。从当代经济发展趋势来看,不论是经济全球化,还是经济区域化,都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市场作用下,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要冲破原有的地域限制,向经济关联度较大的地区延伸。改革开放25年,广东经济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尤其是珠三角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高速发展。但是也面临许多新的问题,主要是:
(1)原来主要依靠外资和外来劳动力,发展低加工度、低附加值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空间越来越小,比较利益也越来越低。
(2)25年来所形成的外向型经济格局使珠三角经济对境外市场过度依赖,其经济发展受国际经济波动影响较大。为分散经济风险,今后应该实行“内外双向拓展”战略。
(3)珠三角地理局限明显,空间狭小,资源相对匮乏;市场腹地狭小,辐射半径较短,可持续发展后劲不足。
(4)土地成本、人力成本、交易成本、资源耗费成本等不断上升,投资“报酬递减”,产业比较优势下降。
因此,用“泛珠三角”概念重构珠三角与周边区域的经济关系,以点状独进向带状、面状发展,走向更大区域空间的经济一体化,到更大范围中寻求发展天地,从更长的时间跨度去延续发展后劲,是珠三角经济高速发展的内在要求,更是实现珠三角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
中南、西南各省区:缩小差距,实现跨越式发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单方的利益追求都无法达成合作。对建立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的呼唤,除了来自“珠三角”、广东之外,也来自国家全面协调发展的要求,还来自中南、西南各省区的要求,而且是十分强烈、紧迫的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西部省区由于区位条件限制和政策体制等原因,发展一直滞后于沿海地区,目前大多数处于次发展或后发展阶段。近几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区域化的加快,广东等东部沿海省区仍然保持高速持续发展的良好势头;同时,它们与内陆、西部省区之间的经济发展不平衡进一步加剧,距离进一步扩大。面对这种情况,内陆和西部省区都认识到,要尽快从后发地区向发达地区靠拢,实施追赶型战略,明智的选择就是加大向沿海发达地区拓进力度,努力在经济地理空间上拉近区位,借助外力,迎接辐射,才能发挥出自身资源丰富、人力成本低、市场潜力大等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
该区域9省区及2个特别行政区的合作基础良好并日益加强。泛珠三角“9+2”的合作互动,是为了进一步把这种合作从粗放型提高到更集约、更具合目的性的自觉的层次。
各省区都把这一合作看作是一次新的重大的发展机遇,反应敏捷,行动快速。目前已经推出了许多积极可行的呼应措施,部分省区之间已迈开了实质性合作步伐。如2003年10月以来,多个省区政府互派考察团,洽谈合作事宜。各省区已先后召开了发改委主任联席会议、科技厅长联席会议、交通厅长会议等,分别形成了对口合作的协议。特别是今年4月,粤桂签订了《粤桂两省区经贸合作协议》,一次签订了100项合作项目,总投资达486.31亿元,超过了1997年—2003年7年两广合作项目投资的总额;同月,粤湘两省也签订了《经贸合作协议》,签订了98项合作项目共358.34亿元。这充分显示了各省区官方、企业和民间对推进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的一致认同以及发展前景的良好预期。
东中西互动战略的一步“活棋”
前几年,国家制定西部大开发战略时,就包含着对东西部区域发展不平衡状况进行必要调整的意图。这一战略实施四年来,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出现了加快发展的良好势头。
这几年西部发展的主要推动力来自中央积极财政政策的支持。这种支持毕竟只是一方面的力量,有限而且可持续的难度较大。因此,有必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两种机制的作用,实行东、中、西互动战略。进一步调动东部发达地区的力量,充分利用东南沿海既有的体制、资本、信息、市场四大优势,大力推进东南沿海向中西部实行产业转移、市场扩张、体制和信息辐射,对中西部发展而言,这无疑具有更大的推动作用。同时,东南沿海地区也可以更好地利用西部丰富的资源、廉价的劳动力和广阔的市场,增强发展后劲,实现可持续发展。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所贯彻的正是东、中、西互动的战略意图。它的目标指向是十分明确的,就是通过发达地区带动次发达、不发达地区,达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实现双赢。
以东、中、西互动互惠,携手共进为主旨的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对西部和东部以至全国都将产生十分深远的影响:
(1)从经济规模聚合上看,内地9省区地域面积占全国的1/5,总人口占全国1/3,2003年GDP总量约占全国的33.3%,加上港、澳1.39万亿(港、澳元)GDP,总量约占全国的47%;进出口总额占全国的50%以上。这对整个西部大开发无疑会形成超强的推动力,对全国的影响和推动也将是十分巨大的。
(2)从其现有的基础条件及产业能力上看,“泛珠三角”的现有实力和基础已初步具备了有利于整合的条件。它包括了2个特别行政区、5个经济特区、7个沿海开放城市和至少6-7个已经形成并发展强劲的区域经济带或产业带。加上“9+2”各省区在地理、环境、自然条件、资源分布等方面差异较大,各具特色和优长,将会形成很强的互补性,聚合之后的资源无论在贮量上、品类上还是在开发前景上,都是国内其他经济区域所难以比拟的。
(3)从政策措施效用上看,通过区域合作互动,有利于调动市场力量。它将与财政转移支付、国债项目支持、社会“扶贫”支持三者形成合力,“四管齐下”推进西部省区的发展,并使东、中、西部经济的“二元结构”逐步走向一体化。
(4)从未来的发展前景看,“9+2”区域市场广阔,潜力巨大,兼具内外双向发展、西拓南进并举的优势;尤其是具有香港和“珠三角”这两个“龙头”核心区,对区域内其他地区的牵引动力强大,不仅有可能用较短的时间牵动整个“9+2”经济区的快速启动,而且发展的可持续性也较强。
综上所述,在实施东、中、西互动和西部大开发战略这盘棋局中,推动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是一步“活棋”、“高棋”。随着它的步步推进,其拉动与带活南中国发展全局的关键性意义必然日益凸显。
联手应对激烈竞争的积极对策
首先,从国际经济格局看。今后相当长时期内,世界经济发展潮流是通过经济区域一体化实现经济全球化。欧盟、东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等区域联盟就是这种时代潮流的产物。2001年12月我国正式加入了WTO,成为世界自由贸易大家庭的重要成员。我国要更好地通过WTO,融入世界经济,很难避过经济区域一体化这个历程。
根据《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到2010年将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这个贸易区拥有17亿的消费者,并极有可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区,将和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形成三足鼎立之势。而现有的“珠三角”、“大珠三角”经济区恰好处在东南亚中心区位,要使它在未来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内发挥重要作用,只靠其自身目前的规模和实力显然是不够的。因此,“大珠三角”经济区必须扩大自己的经济辐射半径,和周边省区抱成紧密的区域经贸集群,做大板块,做强实力。这样,它在地域上就成了一个东临东南海、台、港、澳,南接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等东盟国家的地理大板块;在功能上就成了临海、临边,直接与港澳、东盟国际市场连接的内外双向开放拓展的经济大板块。在未来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10+1)框架内,这个大板块将有可能形成一个强大的竞合力量,在核心区位上发挥巨大的作用。
其次,从国内经济发展格局来看。改革开放以来一直领先的珠三角近几年正面临着来自长三角经济圈、环渤海经济圈快速发展的严峻挑战和巨大压力。目前,国内公认的三大经济圈各具特色、各具优势,形成带动中国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
比较而言,长三角经济圈在竞争中有五方面的明显优势:(1)内外拓展空间巨大,经济基础厚实,为国际资本高度青睐,区位优势尤为明显;(2)城市群密集,城市体系较齐全,各城市的功能定位较合理;(3)人力资本雄厚;(4)长江流域广阔、延畅,通航力大,腹地深广;(5)以长三角为龙头的长江经济带迄今为止具有内地三大经济圈中最大的经济总量,GDP、财政收入、人均收入水平等均居首位。
环渤海经济圈也是优势明显:(1)它有“首都经济区”这个无可比拟的政治、经济、文化强势;(2)其周边地区的资源和基础产业优势明显,结构层次较为合理,科技、人力资源和交通也极具优势。(3)东临东北亚日、韩等经济强国,北接大东北,西靠华北大腹地,南向华东大市场,“左右逢源”的延伸空间较大。(4)目前“奥运经济”这一超级引擎,正在为环渤海经济圈注入强大发展动力。
相比之下,“珠三角”、“大珠三角”需要通过构建“泛珠三角”与周边省区进行经济上的战略整合,使华南、西南“9+2”区域以新的整体姿态,进一步发挥优势,克服不足,聚合起更大的要素规模、更强的功能优势和综合实力,增强竞争力,才能和前两者一道充当中国经济腾飞的引擎。
为科学发展观提供新经验
泛珠三角发展战略的构想,是十六大精神指引下的产物,是中央精神与地方实际相结合的大胆尝试。它的谋划和构想过程是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领会和贯彻过程。它从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层面上提出了一种新的发展思路、模式和战略。它的实行是对科学发展观的实践;同时,这一实践也必然会为科学发展观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提供新的经验和理论。
建立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对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在区域协调发展中正确处理好各种关系,具有积极的理论启示意义。
一种破解发展难题的对策模式
建立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从实践与理论结合上诠释了发展的本质、目的是什么,应以什么方法和途径促进协调发展问题;回答了怎样把科学发展观转化为实际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问题,为破解当前我们在发展中所面临的“难题”提供了一种对策模式。当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中所出现的突出矛盾归纳起来主要是三个“不协调”:经济发展与社会全面发展不协调;经济发展中区域进程、产业结构、数量与质量等不协调;当前发展与长远可持续发展不协调。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正是着眼于破解“难题”、解决矛盾而提出的,通过合作互动、统筹协调,将有利于逐步找到解决这些矛盾的办法,同时,提高我们破解“难题”的能力。
一种观念创新:发展权力平等
建立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体现了当代“发展权力平等”的基本思想。
发展权是当今各国、各区域普遍关注的基本权力,也是国际公认的一种广义的“人权”。WTO以及其他各种国际经贸合作组织和协定,无一例外都要把照顾欠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发展列为一个基本的原则,以避免合作中出现“强者恒强,弱者恒弱”的新殖民化状况。发展权平等问题在我国各区域间也同样存在。改革开放初期对部分地区实行的许多“特殊政策”措施,本质上是发展权的倾斜。尽管在当时是必要的,但它在地区发展权力上毕竟是一种“不平等”。当然,“权力平等”是相对的,“公平”与“效率”是一对永恒的矛盾。但是,通过积极的政府干预和制度安排,主要是通过市场经济体制和机制的完善,是有可能达到各地区在发展权力、发展机会上的相对平等的。
建立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的意图之一就是把各地区“圈到”同一条起跑线上,携手共进,特别是让落后地区能在合作框架中提升发展的起点,增加发展的机会,由此来体现“发展权力平等”的思想,因此是具有重要的观念创新意义的。
一个鲜明原则:利益兼顾、利益分享
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贯穿着一个鲜明的原则:利益兼顾、利益分享。它以兼顾区域各成员利益为合作起点,把正确处理区内各省区自身利益与共同利益关系作为根本原则。区域合作根本上说是由利益所驱动,区域合作的过程是利益不断冲突和不断调整的过程。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不仅突出了机会公平,而且还突出了利益分享,不是平均主义的分享,也不是“扶贫”式的恩惠,而是通过地区间的差异互补机制,让地区间的比较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形成地区间按比较成本和比较利益原则分工合作的关系新格局。最终,一方面使区域整体利益最大化,另一方面也使各省区既能分享到区域合作的整体成果,又都能从中更多地得到各自的比较利益。
一种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战略思路
建立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是一个长期合作构想,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战略思路,有利于正确处理区域发展中当前和长远、局部和全局的关系。在发展问题上,由于各自的条件不同,区域内各省区都有从本省区实际出发的地方性的短、中、长期发展规划。建立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目的是要在各区域成员之间搭建一个沟通协商、统筹规划的平台,通过经常性的洽商对话,使区内各成员的当前和长远安排得到兼顾,使局部和全局关系得到协调,避免恶性竞争造成不必要的耗费和失误。在这点上,它的功能与国际国内的各种“经济区”、“贸易联盟”、“共同体”是相似的。
经济合作必然导致多层次全方位的合作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是一个区域紧密合作圈,它首先是“经济合作圈”,同时又是社会、文化合作圈。构建这种合作圈有利于各成员间区位空间上进一步紧密化,各种要素流动更加自由化。因此,它所带来的效应就不可能仅仅是经济合作成果,也必定有利于区域社会、人口、环境、科技、信息、文化诸方面发展趋于全面融合;有利于冲破区域各成员之间存在的相互的封闭性,代之以各省区之间共同构筑的内外大开放社会系统。由此,它启示我们应“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时注意社会各方面的全面发展,应从单纯追求“增长”的桎梏之中解脱出来,代之以“全面发展”的理念,从而保证现代化建设不脱离“以人为本”的健康轨道。
区域合作新模式:大跨度多圈层区域协同推进
当代区域经济合作的模式是多样的,各种模式各具功能特色,又都有共同的特点即要素聚合的高密度化、区域市场一体化和区域利益的共同化。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也不例外,必须借鉴各种模式,为我所用,形成上述功能特色。
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包含了如下功能整合趋向:(1)聚合要素,形成规模较大的竞合功能,形成区域规模经济功能;(2)在区域分工和比较优势的基础上,形成优势互补功能;(3)统筹规划,形成布局结构合理的产业结构优化功能,这是生产力空间结构理论的要求;(4)通过贸易自由化形成共同市场,强化市场机制功能;(5)机会均等与利益共享基础上形成利益共同体,强化利益驱动功能。
各类合作区经济板块都是通过各自的不同途径形成:(1)由区域自由化贸易市场推动形成;(2)由龙头核心区向周边“技术低度区”辐射,通过“技术梯度转移”、“产业梯度扩散”逐步形成;(3)由各地区培育本地区经济“增长极”或中心城市,通过多极点相互间的多向度扩散_—连接—_聚合而形成;(4)通过政府政策干预以高密集的制度供给,包括统一关税、统一货币、统一法规体制甚至调整行政区划等手段强力整合而成;(5)地缘因素、自然禀赋或历史文化因素长期积累而自然形成。
现阶段,泛珠三角在基本类型上属于由地缘空间连接的经济合作区域,但也还具有其他模式的特点:它不仅沿海、沿江、省际接壤,且兼含跨地缘联系的四川省。它的形成首先是靠市场推动,包括通过“梯度转移”、“增长极扩散”、“自由化贸易”、“经济区位空间结构整合”等作用推动;还应由政府通过政策协调推动。因此,我们认为,解读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不宜用教科书上讲过的某种模式去“套”,它是借鉴吸取了多种区域经济功能模式,从本地实际出发而选择的一种新模式。我们把这种新模式称之为“大跨度、多圈层区域协同推进”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主要有:(1)它是地域时空跨度较大、合作领域广阔的巨型经济圈;(2)它的聚合和扩散呈多向度开放;(3)它的结构是多级次、多层次复合结构;(4)它的推进动力多元,进程是多极多向度分步推进。
构建这样一种复合型的区域合作,不可能在短期内成型或见效,它必然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中国现阶段市场体制还不够完善、力量还比较弱的情况下,前期应由政府主导、市场推动,逐步走向市场主导,民间和企业推动。
对CEPA的积极呼应和延伸
在CEPA实施之后,粤、港、澳经贸关系开始发生质的变化。香港将在新的战略定位中推进经济转型,其经济结构的调整也将朝着与内地更加紧密依靠、互补互动的方向发展,双边贸易自由化、经济一体化已是大势所趋。目前,有关三方的共识已经达成,粤、港、澳经济一体化的“大珠三角”已成雏形。这个强大的“大珠三角”经济总量约是原有“珠三角”的3倍。珠三角原有的大规模高密集出口加工业的优势,再加上港、澳与国际市场高度一体化的体制、金融、物流和服务优势,已经使“大珠三角”成为南中国最具国际化、现代化的核心区域。这个区域的形成,必然要求有更广大的腹地为依托,需要更大的资源和市场。如果说,改革开放催生了“珠三角”,CEPA成就了“大珠三角”,那么,CEPA必然进一步呼唤“泛珠三角”的出现。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对于充分扩大CEPA的效应,进一步促进港澳在新一轮经济调整转型中保持繁荣稳定,并继续对内地全方位开放发挥独特的积极作用,无疑具有延伸性、扩张性意义。
话题缘起 自去年7月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首次提出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的战略构想后,立即引起相关省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积极响应,不到一年的时间,这一构想已在“9+2”区域内达成共识并已进入实施阶段,一系列的联络机制形成,一个个高层代表团互访,一批涉及经贸、文化科技和交通能源等方面的合作项目签订。“9+2”区域内的合作获得了前所未有的突破,并显示出广阔的发展前景。值此“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举行之际,南方日报特邀广东省社科联主席颜泽贤等专家撰文,从理论层面谈对泛珠三角发展战略的认识。
区域协调发展的全局性要求
珠三角:到更大空间范围中寻求发展天地,从更长时间跨度去延续发展后劲
不必讳言,建立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首先是广东提出的,它必然与广东的发展密切相关。从当代经济发展趋势来看,不论是经济全球化,还是经济区域化,都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市场作用下,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要冲破原有的地域限制,向经济关联度较大的地区延伸。改革开放25年,广东经济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尤其是珠三角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高速发展。但是也面临许多新的问题,主要是:
(1)原来主要依靠外资和外来劳动力,发展低加工度、低附加值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空间越来越小,比较利益也越来越低。
(2)25年来所形成的外向型经济格局使珠三角经济对境外市场过度依赖,其经济发展受国际经济波动影响较大。为分散经济风险,今后应该实行“内外双向拓展”战略。
(3)珠三角地理局限明显,空间狭小,资源相对匮乏;市场腹地狭小,辐射半径较短,可持续发展后劲不足。
(4)土地成本、人力成本、交易成本、资源耗费成本等不断上升,投资“报酬递减”,产业比较优势下降。
因此,用“泛珠三角”概念重构珠三角与周边区域的经济关系,以点状独进向带状、面状发展,走向更大区域空间的经济一体化,到更大范围中寻求发展天地,从更长的时间跨度去延续发展后劲,是珠三角经济高速发展的内在要求,更是实现珠三角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
中南、西南各省区:缩小差距,实现跨越式发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单方的利益追求都无法达成合作。对建立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的呼唤,除了来自“珠三角”、广东之外,也来自国家全面协调发展的要求,还来自中南、西南各省区的要求,而且是十分强烈、紧迫的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西部省区由于区位条件限制和政策体制等原因,发展一直滞后于沿海地区,目前大多数处于次发展或后发展阶段。近几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区域化的加快,广东等东部沿海省区仍然保持高速持续发展的良好势头;同时,它们与内陆、西部省区之间的经济发展不平衡进一步加剧,距离进一步扩大。面对这种情况,内陆和西部省区都认识到,要尽快从后发地区向发达地区靠拢,实施追赶型战略,明智的选择就是加大向沿海发达地区拓进力度,努力在经济地理空间上拉近区位,借助外力,迎接辐射,才能发挥出自身资源丰富、人力成本低、市场潜力大等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
该区域9省区及2个特别行政区的合作基础良好并日益加强。泛珠三角“9+2”的合作互动,是为了进一步把这种合作从粗放型提高到更集约、更具合目的性的自觉的层次。
各省区都把这一合作看作是一次新的重大的发展机遇,反应敏捷,行动快速。目前已经推出了许多积极可行的呼应措施,部分省区之间已迈开了实质性合作步伐。如2003年10月以来,多个省区政府互派考察团,洽谈合作事宜。各省区已先后召开了发改委主任联席会议、科技厅长联席会议、交通厅长会议等,分别形成了对口合作的协议。特别是今年4月,粤桂签订了《粤桂两省区经贸合作协议》,一次签订了100项合作项目,总投资达486.31亿元,超过了1997年—2003年7年两广合作项目投资的总额;同月,粤湘两省也签订了《经贸合作协议》,签订了98项合作项目共358.34亿元。这充分显示了各省区官方、企业和民间对推进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的一致认同以及发展前景的良好预期。
东中西互动战略的一步“活棋”
前几年,国家制定西部大开发战略时,就包含着对东西部区域发展不平衡状况进行必要调整的意图。这一战略实施四年来,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出现了加快发展的良好势头。
这几年西部发展的主要推动力来自中央积极财政政策的支持。这种支持毕竟只是一方面的力量,有限而且可持续的难度较大。因此,有必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两种机制的作用,实行东、中、西互动战略。进一步调动东部发达地区的力量,充分利用东南沿海既有的体制、资本、信息、市场四大优势,大力推进东南沿海向中西部实行产业转移、市场扩张、体制和信息辐射,对中西部发展而言,这无疑具有更大的推动作用。同时,东南沿海地区也可以更好地利用西部丰富的资源、廉价的劳动力和广阔的市场,增强发展后劲,实现可持续发展。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所贯彻的正是东、中、西互动的战略意图。它的目标指向是十分明确的,就是通过发达地区带动次发达、不发达地区,达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实现双赢。
以东、中、西互动互惠,携手共进为主旨的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对西部和东部以至全国都将产生十分深远的影响:
(1)从经济规模聚合上看,内地9省区地域面积占全国的1/5,总人口占全国1/3,2003年GDP总量约占全国的33.3%,加上港、澳1.39万亿(港、澳元)GDP,总量约占全国的47%;进出口总额占全国的50%以上。这对整个西部大开发无疑会形成超强的推动力,对全国的影响和推动也将是十分巨大的。
(2)从其现有的基础条件及产业能力上看,“泛珠三角”的现有实力和基础已初步具备了有利于整合的条件。它包括了2个特别行政区、5个经济特区、7个沿海开放城市和至少6-7个已经形成并发展强劲的区域经济带或产业带。加上“9+2”各省区在地理、环境、自然条件、资源分布等方面差异较大,各具特色和优长,将会形成很强的互补性,聚合之后的资源无论在贮量上、品类上还是在开发前景上,都是国内其他经济区域所难以比拟的。
(3)从政策措施效用上看,通过区域合作互动,有利于调动市场力量。它将与财政转移支付、国债项目支持、社会“扶贫”支持三者形成合力,“四管齐下”推进西部省区的发展,并使东、中、西部经济的“二元结构”逐步走向一体化。
(4)从未来的发展前景看,“9+2”区域市场广阔,潜力巨大,兼具内外双向发展、西拓南进并举的优势;尤其是具有香港和“珠三角”这两个“龙头”核心区,对区域内其他地区的牵引动力强大,不仅有可能用较短的时间牵动整个“9+2”经济区的快速启动,而且发展的可持续性也较强。
综上所述,在实施东、中、西互动和西部大开发战略这盘棋局中,推动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是一步“活棋”、“高棋”。随着它的步步推进,其拉动与带活南中国发展全局的关键性意义必然日益凸显。
联手应对激烈竞争的积极对策
首先,从国际经济格局看。今后相当长时期内,世界经济发展潮流是通过经济区域一体化实现经济全球化。欧盟、东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等区域联盟就是这种时代潮流的产物。2001年12月我国正式加入了WTO,成为世界自由贸易大家庭的重要成员。我国要更好地通过WTO,融入世界经济,很难避过经济区域一体化这个历程。
根据《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到2010年将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这个贸易区拥有17亿的消费者,并极有可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区,将和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形成三足鼎立之势。而现有的“珠三角”、“大珠三角”经济区恰好处在东南亚中心区位,要使它在未来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内发挥重要作用,只靠其自身目前的规模和实力显然是不够的。因此,“大珠三角”经济区必须扩大自己的经济辐射半径,和周边省区抱成紧密的区域经贸集群,做大板块,做强实力。这样,它在地域上就成了一个东临东南海、台、港、澳,南接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等东盟国家的地理大板块;在功能上就成了临海、临边,直接与港澳、东盟国际市场连接的内外双向开放拓展的经济大板块。在未来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10+1)框架内,这个大板块将有可能形成一个强大的竞合力量,在核心区位上发挥巨大的作用。
其次,从国内经济发展格局来看。改革开放以来一直领先的珠三角近几年正面临着来自长三角经济圈、环渤海经济圈快速发展的严峻挑战和巨大压力。目前,国内公认的三大经济圈各具特色、各具优势,形成带动中国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
比较而言,长三角经济圈在竞争中有五方面的明显优势:(1)内外拓展空间巨大,经济基础厚实,为国际资本高度青睐,区位优势尤为明显;(2)城市群密集,城市体系较齐全,各城市的功能定位较合理;(3)人力资本雄厚;(4)长江流域广阔、延畅,通航力大,腹地深广;(5)以长三角为龙头的长江经济带迄今为止具有内地三大经济圈中最大的经济总量,GDP、财政收入、人均收入水平等均居首位。
环渤海经济圈也是优势明显:(1)它有“首都经济区”这个无可比拟的政治、经济、文化强势;(2)其周边地区的资源和基础产业优势明显,结构层次较为合理,科技、人力资源和交通也极具优势。(3)东临东北亚日、韩等经济强国,北接大东北,西靠华北大腹地,南向华东大市场,“左右逢源”的延伸空间较大。(4)目前“奥运经济”这一超级引擎,正在为环渤海经济圈注入强大发展动力。
相比之下,“珠三角”、“大珠三角”需要通过构建“泛珠三角”与周边省区进行经济上的战略整合,使华南、西南“9+2”区域以新的整体姿态,进一步发挥优势,克服不足,聚合起更大的要素规模、更强的功能优势和综合实力,增强竞争力,才能和前两者一道充当中国经济腾飞的引擎。
为科学发展观提供新经验
泛珠三角发展战略的构想,是十六大精神指引下的产物,是中央精神与地方实际相结合的大胆尝试。它的谋划和构想过程是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领会和贯彻过程。它从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层面上提出了一种新的发展思路、模式和战略。它的实行是对科学发展观的实践;同时,这一实践也必然会为科学发展观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提供新的经验和理论。
建立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对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在区域协调发展中正确处理好各种关系,具有积极的理论启示意义。
一种破解发展难题的对策模式
建立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从实践与理论结合上诠释了发展的本质、目的是什么,应以什么方法和途径促进协调发展问题;回答了怎样把科学发展观转化为实际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问题,为破解当前我们在发展中所面临的“难题”提供了一种对策模式。当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中所出现的突出矛盾归纳起来主要是三个“不协调”:经济发展与社会全面发展不协调;经济发展中区域进程、产业结构、数量与质量等不协调;当前发展与长远可持续发展不协调。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正是着眼于破解“难题”、解决矛盾而提出的,通过合作互动、统筹协调,将有利于逐步找到解决这些矛盾的办法,同时,提高我们破解“难题”的能力。
一种观念创新:发展权力平等
建立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体现了当代“发展权力平等”的基本思想。
发展权是当今各国、各区域普遍关注的基本权力,也是国际公认的一种广义的“人权”。WTO以及其他各种国际经贸合作组织和协定,无一例外都要把照顾欠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发展列为一个基本的原则,以避免合作中出现“强者恒强,弱者恒弱”的新殖民化状况。发展权平等问题在我国各区域间也同样存在。改革开放初期对部分地区实行的许多“特殊政策”措施,本质上是发展权的倾斜。尽管在当时是必要的,但它在地区发展权力上毕竟是一种“不平等”。当然,“权力平等”是相对的,“公平”与“效率”是一对永恒的矛盾。但是,通过积极的政府干预和制度安排,主要是通过市场经济体制和机制的完善,是有可能达到各地区在发展权力、发展机会上的相对平等的。
建立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的意图之一就是把各地区“圈到”同一条起跑线上,携手共进,特别是让落后地区能在合作框架中提升发展的起点,增加发展的机会,由此来体现“发展权力平等”的思想,因此是具有重要的观念创新意义的。
一个鲜明原则:利益兼顾、利益分享
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贯穿着一个鲜明的原则:利益兼顾、利益分享。它以兼顾区域各成员利益为合作起点,把正确处理区内各省区自身利益与共同利益关系作为根本原则。区域合作根本上说是由利益所驱动,区域合作的过程是利益不断冲突和不断调整的过程。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不仅突出了机会公平,而且还突出了利益分享,不是平均主义的分享,也不是“扶贫”式的恩惠,而是通过地区间的差异互补机制,让地区间的比较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形成地区间按比较成本和比较利益原则分工合作的关系新格局。最终,一方面使区域整体利益最大化,另一方面也使各省区既能分享到区域合作的整体成果,又都能从中更多地得到各自的比较利益。
一种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战略思路
建立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是一个长期合作构想,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战略思路,有利于正确处理区域发展中当前和长远、局部和全局的关系。在发展问题上,由于各自的条件不同,区域内各省区都有从本省区实际出发的地方性的短、中、长期发展规划。建立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目的是要在各区域成员之间搭建一个沟通协商、统筹规划的平台,通过经常性的洽商对话,使区内各成员的当前和长远安排得到兼顾,使局部和全局关系得到协调,避免恶性竞争造成不必要的耗费和失误。在这点上,它的功能与国际国内的各种“经济区”、“贸易联盟”、“共同体”是相似的。
经济合作必然导致多层次全方位的合作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是一个区域紧密合作圈,它首先是“经济合作圈”,同时又是社会、文化合作圈。构建这种合作圈有利于各成员间区位空间上进一步紧密化,各种要素流动更加自由化。因此,它所带来的效应就不可能仅仅是经济合作成果,也必定有利于区域社会、人口、环境、科技、信息、文化诸方面发展趋于全面融合;有利于冲破区域各成员之间存在的相互的封闭性,代之以各省区之间共同构筑的内外大开放社会系统。由此,它启示我们应“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时注意社会各方面的全面发展,应从单纯追求“增长”的桎梏之中解脱出来,代之以“全面发展”的理念,从而保证现代化建设不脱离“以人为本”的健康轨道。
区域合作新模式:大跨度多圈层区域协同推进
当代区域经济合作的模式是多样的,各种模式各具功能特色,又都有共同的特点即要素聚合的高密度化、区域市场一体化和区域利益的共同化。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也不例外,必须借鉴各种模式,为我所用,形成上述功能特色。
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包含了如下功能整合趋向:(1)聚合要素,形成规模较大的竞合功能,形成区域规模经济功能;(2)在区域分工和比较优势的基础上,形成优势互补功能;(3)统筹规划,形成布局结构合理的产业结构优化功能,这是生产力空间结构理论的要求;(4)通过贸易自由化形成共同市场,强化市场机制功能;(5)机会均等与利益共享基础上形成利益共同体,强化利益驱动功能。
各类合作区经济板块都是通过各自的不同途径形成:(1)由区域自由化贸易市场推动形成;(2)由龙头核心区向周边“技术低度区”辐射,通过“技术梯度转移”、“产业梯度扩散”逐步形成;(3)由各地区培育本地区经济“增长极”或中心城市,通过多极点相互间的多向度扩散_—连接—_聚合而形成;(4)通过政府政策干预以高密集的制度供给,包括统一关税、统一货币、统一法规体制甚至调整行政区划等手段强力整合而成;(5)地缘因素、自然禀赋或历史文化因素长期积累而自然形成。
现阶段,泛珠三角在基本类型上属于由地缘空间连接的经济合作区域,但也还具有其他模式的特点:它不仅沿海、沿江、省际接壤,且兼含跨地缘联系的四川省。它的形成首先是靠市场推动,包括通过“梯度转移”、“增长极扩散”、“自由化贸易”、“经济区位空间结构整合”等作用推动;还应由政府通过政策协调推动。因此,我们认为,解读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不宜用教科书上讲过的某种模式去“套”,它是借鉴吸取了多种区域经济功能模式,从本地实际出发而选择的一种新模式。我们把这种新模式称之为“大跨度、多圈层区域协同推进”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主要有:(1)它是地域时空跨度较大、合作领域广阔的巨型经济圈;(2)它的聚合和扩散呈多向度开放;(3)它的结构是多级次、多层次复合结构;(4)它的推进动力多元,进程是多极多向度分步推进。
构建这样一种复合型的区域合作,不可能在短期内成型或见效,它必然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中国现阶段市场体制还不够完善、力量还比较弱的情况下,前期应由政府主导、市场推动,逐步走向市场主导,民间和企业推动。
对CEPA的积极呼应和延伸
在CEPA实施之后,粤、港、澳经贸关系开始发生质的变化。香港将在新的战略定位中推进经济转型,其经济结构的调整也将朝着与内地更加紧密依靠、互补互动的方向发展,双边贸易自由化、经济一体化已是大势所趋。目前,有关三方的共识已经达成,粤、港、澳经济一体化的“大珠三角”已成雏形。这个强大的“大珠三角”经济总量约是原有“珠三角”的3倍。珠三角原有的大规模高密集出口加工业的优势,再加上港、澳与国际市场高度一体化的体制、金融、物流和服务优势,已经使“大珠三角”成为南中国最具国际化、现代化的核心区域。这个区域的形成,必然要求有更广大的腹地为依托,需要更大的资源和市场。如果说,改革开放催生了“珠三角”,CEPA成就了“大珠三角”,那么,CEPA必然进一步呼唤“泛珠三角”的出现。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对于充分扩大CEPA的效应,进一步促进港澳在新一轮经济调整转型中保持繁荣稳定,并继续对内地全方位开放发挥独特的积极作用,无疑具有延伸性、扩张性意义。
参考资料: http://www.southcn.com/nflr/nydkt/nygd/20040602025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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