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音乐怎样区分流行和R&B
我听POP和R&B也没啥区别啊...最好说各自的特点(别说某某某唱的事POP,某某唱的是R&B...)...
我听POP和R&B也没啥区别啊...
最好说各自的特点
(别说某某某唱的事POP,某某唱的是R&B...) 展开
最好说各自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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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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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就是一个R&B发烧友,感觉现在的R&B和流行已经没有什么明显的界限了。像Rihanna和Jojo的音乐,虽说是R&B,但也朗朗上口,已经算是流行界的领军人物了。而Britney的音乐有时候也有R&B的感觉。
要说区别,我感觉就是:R&B是带着调地说,而流行时带着节奏地唱。说和唱还是有区别的吧。
至于要很明确的却分出R&B和流行,那就要从音乐课本里按照定义去抠了。对于现在流行于R&B融合的越来越紧密的状况来说,这种方法也是不适用的。
你明确指出“别说某某某唱的事POP,某某唱的是R&B”,不过实话对你讲,最有效的办法还就是多听,多琢磨流行和R&B在唱功唱法上的区别(其实区别还是很大的,只不过是一言难尽),慢慢就能感觉出他们之间的区别了。像我现在虽然说不出他们有什么区别,可我一看专辑封套,一看他们的行头,就能判断出是不是唱R&B。“无它,唯手熟尔。”
要说区别,我感觉就是:R&B是带着调地说,而流行时带着节奏地唱。说和唱还是有区别的吧。
至于要很明确的却分出R&B和流行,那就要从音乐课本里按照定义去抠了。对于现在流行于R&B融合的越来越紧密的状况来说,这种方法也是不适用的。
你明确指出“别说某某某唱的事POP,某某唱的是R&B”,不过实话对你讲,最有效的办法还就是多听,多琢磨流行和R&B在唱功唱法上的区别(其实区别还是很大的,只不过是一言难尽),慢慢就能感觉出他们之间的区别了。像我现在虽然说不出他们有什么区别,可我一看专辑封套,一看他们的行头,就能判断出是不是唱R&B。“无它,唯手熟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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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下百度知道别人的回答 感觉不如这个说得容易理解
R&B,是rhythm and blues的简称,翻译过来就是节奏和布鲁斯(台湾人把布鲁斯翻译成蓝调),这是一种由布鲁斯演变而来的音乐风格。在上个世纪初,那种叫布鲁斯的音乐已经在美国成型了,如果你生活在那个年代,随意的走进一家小酒馆,就能看到小舞台上一个拿着一把破吉它的黑人弹着扭曲的音符,用他那没调的嗓子瞎嚷嚷,嚷嚷着他们的苦难,黑人在美国受到的待遇以及让咱们看来十分肤浅的歌词。这就是布鲁斯,最纯的布鲁斯。渐渐的,人们觉得这种音乐没意思了,听腻了,就开始尝试新的创作。时代在进步,人们的思想也在进步,随之这种音乐也变得更具有音乐性了。曾经没调的音乐变得富有节奏,进而也更加旋律化。于是早期的R&B就这样形成了,它淡化了纯种的布鲁斯中乐器的演奏,而更加注重歌手的演唱水平,那时出来不少出色的歌手,不过我跟你说,你也肯定不知道,因为他们都死了,连我都没听过他们的录音。幸好有一首歌你肯定知道,那就是孙燕姿翻唱BEATLES的HEY JUDE,这首歌应该是早期摇滚乐的代表作,恰巧,早期的摇滚乐也是在R&B的基础上形成的,可以说这首作品是位于两种风格的衔接处。So,HEY JUDE是咱们能听到的最早的R&B了。嘿嘿,幸福吧!!
到如今R&B已经成为了时尚,和早期的R&B也有了很大出入,在我看来也是变得越来越难听了。国外的大多数主流歌手都玩这种风格的东西,你打开电视机听到的大部分国外歌手的作品也是这种东西。这种本来不好听的东西却让无数人为之倾倒,就因为这个,我开始怀疑大多数人的审美观都有问题。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周杰伦的出现,人家玩的也是R&B,但他的审美观没什么问题,知道好赖,通情达理,从来不故弄玄虚。
他的大部分作品都是早期R&B,听听就知道了。不过也有少数作品是HIP-HOP,比如“爸我回来了”。
接着就说说HIP-HOP,这玩意儿无法用中文给以准确的翻译(不知道是谁,非把它翻译成“嘻蹦”,我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这么暧昧的词,谁能明白是什么意思呀),如果非逼着我翻译,那我觉得“街头说唱”这个词最合适。你应该听说过有一种音乐风格叫说唱吧,他的英文是RAP,HIP-HOP就是由它演变而来的,相对于RAP,它更具有文化色彩。这种文化的内容中的一个词我觉得太屎了,所以就不提了,如果你想了解美国街头的这种文化,就去看一部叫做“训练日”的片子,这种文化始终贯穿于影片所拍摄的街道。
HIP-HOP的历史比R&B晚一些,它最初就是几个能出声的铁桶和一个说唱的。一个人在铁桶上敲打着HIP-HOP鼓点(这种鼓点可以在孙燕姿的“直来直往”中听到),另一个人在旁边说唱,歌词内容主要是对政府、社会、生活的不满,里面有好多骂人的话,谁要是想学怎么骂美国人,那就听HIP-HOP,歌词要是看不懂就找我,我帮你翻译。谁让哥们儿仗义呢!!!
现在的HIP-HOP也一样,只不过把铁桶换成了鼓机(drum machine),里面又加入了一些生活采样(采样的具体内容就不讲了,因为里面有些内容极其反动)以及在作品中融入了早期的R&B,这在周杰伦的作品里体现得不是很充分,但孙燕姿新专辑中的“直来直往”就是典型的现代HIP-HOP。
R&B,是rhythm and blues的简称,翻译过来就是节奏和布鲁斯(台湾人把布鲁斯翻译成蓝调),这是一种由布鲁斯演变而来的音乐风格。在上个世纪初,那种叫布鲁斯的音乐已经在美国成型了,如果你生活在那个年代,随意的走进一家小酒馆,就能看到小舞台上一个拿着一把破吉它的黑人弹着扭曲的音符,用他那没调的嗓子瞎嚷嚷,嚷嚷着他们的苦难,黑人在美国受到的待遇以及让咱们看来十分肤浅的歌词。这就是布鲁斯,最纯的布鲁斯。渐渐的,人们觉得这种音乐没意思了,听腻了,就开始尝试新的创作。时代在进步,人们的思想也在进步,随之这种音乐也变得更具有音乐性了。曾经没调的音乐变得富有节奏,进而也更加旋律化。于是早期的R&B就这样形成了,它淡化了纯种的布鲁斯中乐器的演奏,而更加注重歌手的演唱水平,那时出来不少出色的歌手,不过我跟你说,你也肯定不知道,因为他们都死了,连我都没听过他们的录音。幸好有一首歌你肯定知道,那就是孙燕姿翻唱BEATLES的HEY JUDE,这首歌应该是早期摇滚乐的代表作,恰巧,早期的摇滚乐也是在R&B的基础上形成的,可以说这首作品是位于两种风格的衔接处。So,HEY JUDE是咱们能听到的最早的R&B了。嘿嘿,幸福吧!!
到如今R&B已经成为了时尚,和早期的R&B也有了很大出入,在我看来也是变得越来越难听了。国外的大多数主流歌手都玩这种风格的东西,你打开电视机听到的大部分国外歌手的作品也是这种东西。这种本来不好听的东西却让无数人为之倾倒,就因为这个,我开始怀疑大多数人的审美观都有问题。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周杰伦的出现,人家玩的也是R&B,但他的审美观没什么问题,知道好赖,通情达理,从来不故弄玄虚。
他的大部分作品都是早期R&B,听听就知道了。不过也有少数作品是HIP-HOP,比如“爸我回来了”。
接着就说说HIP-HOP,这玩意儿无法用中文给以准确的翻译(不知道是谁,非把它翻译成“嘻蹦”,我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这么暧昧的词,谁能明白是什么意思呀),如果非逼着我翻译,那我觉得“街头说唱”这个词最合适。你应该听说过有一种音乐风格叫说唱吧,他的英文是RAP,HIP-HOP就是由它演变而来的,相对于RAP,它更具有文化色彩。这种文化的内容中的一个词我觉得太屎了,所以就不提了,如果你想了解美国街头的这种文化,就去看一部叫做“训练日”的片子,这种文化始终贯穿于影片所拍摄的街道。
HIP-HOP的历史比R&B晚一些,它最初就是几个能出声的铁桶和一个说唱的。一个人在铁桶上敲打着HIP-HOP鼓点(这种鼓点可以在孙燕姿的“直来直往”中听到),另一个人在旁边说唱,歌词内容主要是对政府、社会、生活的不满,里面有好多骂人的话,谁要是想学怎么骂美国人,那就听HIP-HOP,歌词要是看不懂就找我,我帮你翻译。谁让哥们儿仗义呢!!!
现在的HIP-HOP也一样,只不过把铁桶换成了鼓机(drum machine),里面又加入了一些生活采样(采样的具体内容就不讲了,因为里面有些内容极其反动)以及在作品中融入了早期的R&B,这在周杰伦的作品里体现得不是很充分,但孙燕姿新专辑中的“直来直往”就是典型的现代HIP-HOP。
参考资料: http://www.xici.net/b329429/d250109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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