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年终结转亏损的会计分录如何做
如果本年利润为贷方余额,则说明本年盈利了,应对其进行分配,作如下分录:
1、先将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1)如果年初利润分配在借方,说明以前年度亏损,用本年度结转的利润弥补,弥补后余额仍在借方的说明还有亏损留待以后年度弥补。
(2)结转本年利润后利润分配余额在贷方的,作如下分录:
按利润总额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盈余公积
根据公司情况自主决定是否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盈余公积
向股东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股利
可以合并以下作如下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二、如果本年利润账户为借方余额,表明本年度经营结果为亏损,则将期余额直接结转至利润分配账户,留待以后年度弥补。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资料拓展
年度亏损结转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11条)。
汇总纳税企业亏损结转
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2个或2个以上营业机构的,可以由其选定其中的一个营业机构合并申报缴纳所得税。各营业机构有盈有亏的,可以用盈利抵扣亏损;盈亏互抵后仍有利润的,按有盈利的营业机构所适用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发生亏损的营业机构,应当以该机构以后年度的盈利弥补亏损,弥补亏损后仍有利润的,再按该机构所适用的税率纳税,其弥补亏损的部分,应当按为该亏损机构抵亏的营业机构所适用的税率补交上年度所得税(细则第89条、第91条)。
企业合并亏损结转
外商投资企业及在中国境内有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发生合并,合并前各企业尚未弥补的亏损,可在税法规定亏损弥补年限的剩余期限内,由合并后的企业逐年弥补。
如果合并后的企业在适用不同各率的地区设有营业机构,或者兼有适用不同税率或不同定期减免税期限的生产经营业务,应按有关规定划分计算相应的所得额。合并前企业的上述亏损,应在与该合并前企业相同的税收待遇的所得中弥补。
具体办法比照前款外国企业汇总合并申报缴纳所得税的规定办理(国税发199771号)。
企业分立亏损结转
外商投资企业及在境内有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发生分立,分立前企业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按分立协议确定的分担数额,允许在税法规定的亏损弥补年限的剩余期限内,由分立后的各企业逐年延续弥补(国税发199771
号)。
转让资产和股权重组亏损结转
外商投资企业及在境内有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转让资产或进行股权重组,其资产转让前和股权重组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可以在税法规定的亏损弥补年限的剩余期限内,逐年延续弥补(国税发199771号)。
汇总纳税亏损结转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汇总或合并申报中国境内各分支机构或营业机构企业所得税时,当某些机构发生亏损,首先应用相同税率机构的盈利进行抵补;若没有机同税率机构的盈利,可用与亏损机构相近税率机构的盈利进行抵补(国税发2000152号)。
预缴税款亏损弥补
企业按规定预缴委度所得税时,首先应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弥补亏损后有余额的,再按适用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国税发2000152号)。
参考资料:亏损结转的百度百科
如果本年利润为贷方余额,则说明本年盈利了,应对其进行分配,作如下分录:
1、先将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1)如果年初利润分配在借方,说明以前年度亏损,用本年度结转的利润弥补,弥补后余额仍在借方的说明还有亏损留待以后年度弥补。
(2)结转本年利润后利润分配余额在贷方的,作如下分录:
按利润总额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盈余公积
根据公司情况自主决定是否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盈余公积
向股东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股利
可以合并以下作如下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扩展资料
准许亏损结转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的生产经营是一个延续进行的过程,并无绝对的终止日期。要合理计算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必须以企业延续经营为基础,在对固定资产分期折旧、无形资产合理摊销的同时,对企业亏损进行适当期限的结转。
2、企业在延续经营过程中,又是划分阶段按会计年度核算盈亏的。与之相适应,对所得税的征收也采取了分期计税的原则。但企业划分阶段计算盈亏,并没有割断阶段之间的连续性。企业的各种收入和支出,除了应归属于当期以外,都要延续地计算下去,并不以划分阶段计算盈亏而停止。
所得税分期计税的原则也没有割断各期之间的内在联系。因此,在计算所得税时,既要坚持收益与成本费用定期相配合的原则,又要考虑到收益与成本费用的配合是一个持续进行的过程,非本期为获得收益的支出要准予结转到上期或下期列支。
3、一个企业各阶段的经营实绩都是相对的。因为,一方面,企业不到终止之日,其所承担的风险,包括非正常性的和不经常发生的交易和事件所可能造成的损失,都是始终存在的,如自然灾害和意外财产损失等。
另一方面,由于有些当期收益和损失的发生是在企业持续经营过程中演变形成的,如应收款、存货及固定资产减值或注销,企业厂房、设备的出售或废弃等等;上述两个方面所造成的损失,如果全部归于当期承担,显然是不合理的。
考虑到上述种种原因,准许亏损结转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应纳税所得额合理计算的一项准则,在各国的所得税法中都有相应的规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亏损结转
如果本年利润为贷方余额,则说明本年盈利了,应对其进行分配,作如下分录:
1、先将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1)如果年初利润分配在借方,说明以前年度亏损,用本年度结转的利润弥补,弥补后余额仍在借方的说明还有亏损留待以后年度弥补。
(2)结转本年利润后利润分配余额在贷方的,作如下分录:
按利润总额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盈余公积
根据公司情况自主决定是否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盈余公积
向股东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股利
可以合并以下作如下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扩展资料
准许亏损结转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的生产经营是一个延续进行的过程,并无绝对的终止日期。要合理计算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必须以企业延续经营为基础,在对固定资产分期折旧、无形资产合理摊销的同时,对企业亏损进行适当期限的结转。
2、企业在延续经营过程中,又是划分阶段按会计年度核算盈亏的。与之相适应,对所得税的征收也采取了分期计税的原则。但企业划分阶段计算盈亏,并没有割断阶段之间的连续性。企业的各种收入和支出,除了应归属于当期以外,都要延续地计算下去,并不以划分阶段计算盈亏而停止。
所得税分期计税的原则也没有割断各期之间的内在联系。因此,在计算所得税时,既要坚持收益与成本费用定期相配合的原则,又要考虑到收益与成本费用的配合是一个持续进行的过程,非本期为获得收益的支出要准予结转到上期或下期列支。
3、一个企业各阶段的经营实绩都是相对的。因为,一方面,企业不到终止之日,其所承担的风险,包括非正常性的和不经常发生的交易和事件所可能造成的损失,都是始终存在的,如自然灾害和意外财产损失等。
另一方面,由于有些当期收益和损失的发生是在企业持续经营过程中演变形成的,如应收款、存货及固定资产减值或注销,企业厂房、设备的出售或废弃等等;上述两个方面所造成的损失,如果全部归于当期承担,显然是不合理的。
考虑到上述种种原因,准许亏损结转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应纳税所得额合理计算的一项准则,在各国的所得税法中都有相应的规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亏损结转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本年利润帐结平
如果有利润了,本年利润余额在贷方,年末利润结转作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本年利润帐结平
2015-12-24 · PMP远程培训领导品牌
如余额在贷方,则借本年利润,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余额在借方(亏损),则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本年利润
广告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