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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官制介绍
比较中国古代历代的中央管理机构设置,唐代的政权组织形式比较合理,它继承和发展了前代的三省六部制,既可相互制约,又分工明确,正因为具备了一定的积极的、合理的封建科层制功能,才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政务清明,迎来繁荣一时、洋洋泱泱的盛唐气象。创造了中国封建社会最昌盛的时期,而且走在了当时全人类社会的发展前列。
一、三师(太师、太傅、太保)或三公(太尉、司徒、司空)
三师西周时期已较成熟,原都是宗族的长老,对王负有指导、辅佐、监护的责任。保,保其身体;傅,傅其德义;师,导之教训。“君师者,治之本也”(《大戴礼记。礼三本》)在君主年幼或尚未成熟之时负起全面的指导作用。非道德功勋崇高,则不居其位,宁缺毋滥。到唐代,转变成三公,名位高但不实际行使权力的虚职,不属僚属之列的荣誉职位。
二、三省并相(中书、门下、尚书)
中央行政机构还有其他省、寺、监等各部门,但以此三为最要。其中中书省为受命于最高指令制定、推出各项政令等职能的机关;门下省为朝廷政令及各类上行文的审议机关;尚书省最高的执行机构,执行各项政令。
三省的职能分割和职位设置主要有:
1、中书省:正职长官为中书令,副职长官为中书侍郎。下辖:
中书舍人、右散骑常侍、右谏议大夫、右补阙、右拾遗、起居舍人、集贤殿和史馆(机构)
2、门下省:正职长官为门下侍中,副职长官为门下侍郎。下辖:
给事中、左散骑常侍、左谏议大夫、左补阙、左拾遗、起居郎、城门郎、符宝郎、弘文馆(机构,掌管图书、礼仪、制度沿革等)
3、尚书省:正职长官为尚书令,副职长官为左、右仆射。六部各设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下辖六部二十四司情况:
1)吏部——掌管官吏选拔、任免、升降、考试等。下属官员有 主事、令史、书令史、制书令史、甲库令史、亭长、掌固 等。
2)户部——掌管户口、经济、财政等。下属官员有 主事、令史、书令史、计史、掌固。
3)礼部——掌管礼仪、祭祀、科举、学校、教育等。。。。。。
注:以上三部左司统之。
4)兵部——掌管武官选拔和军事行政。。。。。。。
5)刑部——掌管司法行政和审判。。。。。。
6)工部——掌管各项工程建设和后勤有关工作。。。
注:以上三部左司统之。
三、六部是政务机关,而另外还有事务机关——九寺,来源于秦汉时期的九卿。地位在六部之下。其正、副长官为卿、少卿。具体分门如下:
1)太常寺
2)光禄寺
3)卫尉寺
4)宗正寺
5)太仆寺
6)大理寺(中央最高审判机关)
7)鸿胪寺
8)司农寺
9)太府寺
另外,还有从中分离独立出来的直属机构——五监:国子监、少府监、军器监、将作监、都水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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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内设的侍从机构
有殿中省、内侍省、学士院、内枢密使。其中学士院为唐玄宗所始设。最初招揽才学之士谓“待诏”,又从朝官中选拔有才艺者居翰林,叫“翰林供奉”,后改称“学士”,专掌内命。后来又有“内相”的别称,尤其加上“知制诰”、“翰林学士承旨”等头衔。|
五、区别于职务的品阶制度
包括不任实际管理职务的工作人员都各有品阶,许多时候,职务与品阶并不一致。文官品阶及其名称如下:
1、正一品:太尉、司徒、司空
2、从一品:开府仪同三司
3、正二品:特进
4、从二品:光禄大夫
5、正三品:金紫光禄大夫
6、从三品:银青光禄大夫
7、正四上:正议大夫
8、正四下:通议大夫
9、从四上:太中大夫
10、从四下:中大夫
。。。。。。
30、从九下:将仕郎
另外,还有对皇组宗室成员、战功等的奖赏所勋封的不同待遇称号。
六、监察、谏议制度及其结构设置
唐代的御史台为一个完全独立的监督结构。御史台下分三院:
1)台院侍御史,负责纠举、弹劾朝廷百官。
2)殿院殿中侍御史,掌殿各种仪式。“正班,列于阁门之外,纠离班,语不肃者”。
3)察院监察御史的督察范围非常广泛。巡按各地。监察御史虽只八品小官,但手握天宪,气魄很大,“御史出使,不能动摇山岳,震摄州县,为不任职”!
另外,除三公也有这种权利、职责外,散骑常侍、谏议大夫和补阙、拾遗也是专门的谏官。以“犯颜强谏”著称的魏徵,就做过谏议大夫。并形成了“谏官随宰相入阁议事的制度”。
议唐代官制及其渊源
每一个皇朝均有皇室及政府之分。皇室以皇帝为代表,而丞相则是政府的第一把手。丞和相都是副的意思,所以丞相也是一个副官,在先秦时代他实际上是王或诸侯等贵族的副官。在内管家称宰,在外理事称相。秦统一天下以后,所有的贵族都倒台了,只剩下一家贵族,那就是皇族,所以他们家中的丞相就变成既要管理国家,又得管理皇帝的家事。这就是丞相的由来。
唐代宰相采取的是委员制而异于两汉的领袖制。共有三个衙门:中书、门下、尚书,此三个部门的职能外加御史台才等于汉代丞相的职权。可见唐代丞相的分权。
1、中书省----发令。这些命令唐代叫做“敕”,虽以皇帝的名义发出,却不由皇帝拟定,而由中书省拟订。其程序如下:由中书舍人草拟圣旨多份,称“五花判事”,再由中书令(中书省长官)或中书侍郎(中书省副官)选出一份并稍加润饰,成为正式诏书,接着由皇帝画一敕字成为皇帝的命令,最后下达门下省。
2、门下省----复核。由中书省发出的皇帝命令,至此须经过复核。若复核不通过则由给事中(有封驳权的官)批注送还中书省,称“涂归”,意思是要求中书省重拟。若复核通过,还需侍中(门下省长官)或门下侍郎(门下省副官)签名,诏书才正式生效,然后下达尚书省执行。若由皇帝直接发出命令,而没有中书、门下的印章,在唐代这被认为是违法的。
3、尚书省----执行。尚书省长官叫尚书令,李世民在做皇帝前曾任此职,所以其后朝臣无人敢再当尚书令,常虚悬其缺。尚书省实权遂在其副官,称左、右仆射者。左仆射管吏、户、礼三部,右仆射掌兵、刑、工三部,六部职能见zxc789兄《唐代中央管理制度小考》。每部下有四司,共二十四司。
政事堂----由于一道诏书要经过中书、门下两省才正式生效,为了方便就在讨论重大事件时,由中书、门下两省长官召开联席会议,会议所在称“政事堂”。若一人身兼左右仆射,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也有权进入政事堂议事(由于尚书省的长官是虚设的)。但在开元以后,仆射就不能进入政事堂议事了,尚书省变成一个纯粹的执行机关。因此在唐代中书、门下的长官才是真丞相。
再介绍一下御史台。它分为左、右御史,左御史监察中央政府官员,主要是尚书省六部官员,而中书、门下省不在监察之列;右御史检查各地方官员,全国分十道,每道一个,称“观察使”。这“观察使”本是中央的监察官,在各道巡查,后来就变成常驻地方的中央官了,无形中成为地方的最高长官。假使他的任务是巡视边疆,在边防重地停驻下来,中央又赋予他全部权力以应付地方事宜,这即成为“节度使”。节是当时一种全权的印信,有了它就可以调度一切,故称“节度使”。由于其权力极大,所以逐渐演变成“藩镇”。
唐代分九品官,一、二品官处以元老,不实际负责政治事务,即“三公”等衔。以上所述的“三省六部一台”的第一把手都为三品官。
除“三省六部一台”外的官职,多为闲职。这里说一说“九寺”。来源于秦汉时期的九卿。地位在六部之下。其正、副长官为卿、少卿。
1、太常寺----“常”,本作“尝”,取以食物供奉祖先,让其时时尝新之意,故太常寺管皇帝理祭祀之事;
2、光禄寺----其来源为汉代光禄勋,“勋”通“阍”,是皇家的门口,故光禄寺掌管宫门警卫;
3、卫尉寺----汉本是皇家卫队,至唐变为仅管皇帝依仗帐幕等;
4、宗正寺----掌管皇帝的宗族之事;
5、太仆寺----仆,是赶车人的意思,故太仆寺掌管皇帝的舆马;
6、大理寺----源于汉代廷尉,为中央审判机关;
7、鸿胪寺----胪,是传呼之义,源于汉代之大鸿胪,掌管皇帝的待人接物,等于皇帝私人的外交部;
8、司农寺----源于汉代大司农,管政府经济的机构,天下田赋收入名义上均归司农寺管理,而入国库;
9、少府寺----也是管经济的机构,但是是管山泽盐矿等税的,这部分收入纳入皇帝私人钱库中去。
比较中国古代历代的中央管理机构设置,唐代的政权组织形式比较合理,它继承和发展了前代的三省六部制,既可相互制约,又分工明确,正因为具备了一定的积极的、合理的封建科层制功能,才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政务清明,迎来繁荣一时、洋洋泱泱的盛唐气象。创造了中国封建社会最昌盛的时期,而且走在了当时全人类社会的发展前列。
一、三师(太师、太傅、太保)或三公(太尉、司徒、司空)
三师西周时期已较成熟,原都是宗族的长老,对王负有指导、辅佐、监护的责任。保,保其身体;傅,傅其德义;师,导之教训。“君师者,治之本也”(《大戴礼记。礼三本》)在君主年幼或尚未成熟之时负起全面的指导作用。非道德功勋崇高,则不居其位,宁缺毋滥。到唐代,转变成三公,名位高但不实际行使权力的虚职,不属僚属之列的荣誉职位。
二、三省并相(中书、门下、尚书)
中央行政机构还有其他省、寺、监等各部门,但以此三为最要。其中中书省为受命于最高指令制定、推出各项政令等职能的机关;门下省为朝廷政令及各类上行文的审议机关;尚书省最高的执行机构,执行各项政令。
三省的职能分割和职位设置主要有:
1、中书省:正职长官为中书令,副职长官为中书侍郎。下辖:
中书舍人、右散骑常侍、右谏议大夫、右补阙、右拾遗、起居舍人、集贤殿和史馆(机构)
2、门下省:正职长官为门下侍中,副职长官为门下侍郎。下辖:
给事中、左散骑常侍、左谏议大夫、左补阙、左拾遗、起居郎、城门郎、符宝郎、弘文馆(机构,掌管图书、礼仪、制度沿革等)
3、尚书省:正职长官为尚书令,副职长官为左、右仆射。六部各设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下辖六部二十四司情况:
1)吏部——掌管官吏选拔、任免、升降、考试等。下属官员有 主事、令史、书令史、制书令史、甲库令史、亭长、掌固 等。
2)户部——掌管户口、经济、财政等。下属官员有 主事、令史、书令史、计史、掌固。
3)礼部——掌管礼仪、祭祀、科举、学校、教育等。。。。。。
注:以上三部左司统之。
4)兵部——掌管武官选拔和军事行政。。。。。。。
5)刑部——掌管司法行政和审判。。。。。。
6)工部——掌管各项工程建设和后勤有关工作。。。
注:以上三部左司统之。
三、六部是政务机关,而另外还有事务机关——九寺,来源于秦汉时期的九卿。地位在六部之下。其正、副长官为卿、少卿。具体分门如下:
1)太常寺
2)光禄寺
3)卫尉寺
4)宗正寺
5)太仆寺
6)大理寺(中央最高审判机关)
7)鸿胪寺
8)司农寺
9)太府寺
另外,还有从中分离独立出来的直属机构——五监:国子监、少府监、军器监、将作监、都水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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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内设的侍从机构
有殿中省、内侍省、学士院、内枢密使。其中学士院为唐玄宗所始设。最初招揽才学之士谓“待诏”,又从朝官中选拔有才艺者居翰林,叫“翰林供奉”,后改称“学士”,专掌内命。后来又有“内相”的别称,尤其加上“知制诰”、“翰林学士承旨”等头衔。|
五、区别于职务的品阶制度
包括不任实际管理职务的工作人员都各有品阶,许多时候,职务与品阶并不一致。文官品阶及其名称如下:
1、正一品:太尉、司徒、司空
2、从一品:开府仪同三司
3、正二品:特进
4、从二品:光禄大夫
5、正三品:金紫光禄大夫
6、从三品:银青光禄大夫
7、正四上:正议大夫
8、正四下:通议大夫
9、从四上:太中大夫
10、从四下:中大夫
。。。。。。
30、从九下:将仕郎
另外,还有对皇组宗室成员、战功等的奖赏所勋封的不同待遇称号。
六、监察、谏议制度及其结构设置
唐代的御史台为一个完全独立的监督结构。御史台下分三院:
1)台院侍御史,负责纠举、弹劾朝廷百官。
2)殿院殿中侍御史,掌殿各种仪式。“正班,列于阁门之外,纠离班,语不肃者”。
3)察院监察御史的督察范围非常广泛。巡按各地。监察御史虽只八品小官,但手握天宪,气魄很大,“御史出使,不能动摇山岳,震摄州县,为不任职”!
另外,除三公也有这种权利、职责外,散骑常侍、谏议大夫和补阙、拾遗也是专门的谏官。以“犯颜强谏”著称的魏徵,就做过谏议大夫。并形成了“谏官随宰相入阁议事的制度”。
议唐代官制及其渊源
每一个皇朝均有皇室及政府之分。皇室以皇帝为代表,而丞相则是政府的第一把手。丞和相都是副的意思,所以丞相也是一个副官,在先秦时代他实际上是王或诸侯等贵族的副官。在内管家称宰,在外理事称相。秦统一天下以后,所有的贵族都倒台了,只剩下一家贵族,那就是皇族,所以他们家中的丞相就变成既要管理国家,又得管理皇帝的家事。这就是丞相的由来。
唐代宰相采取的是委员制而异于两汉的领袖制。共有三个衙门:中书、门下、尚书,此三个部门的职能外加御史台才等于汉代丞相的职权。可见唐代丞相的分权。
1、中书省----发令。这些命令唐代叫做“敕”,虽以皇帝的名义发出,却不由皇帝拟定,而由中书省拟订。其程序如下:由中书舍人草拟圣旨多份,称“五花判事”,再由中书令(中书省长官)或中书侍郎(中书省副官)选出一份并稍加润饰,成为正式诏书,接着由皇帝画一敕字成为皇帝的命令,最后下达门下省。
2、门下省----复核。由中书省发出的皇帝命令,至此须经过复核。若复核不通过则由给事中(有封驳权的官)批注送还中书省,称“涂归”,意思是要求中书省重拟。若复核通过,还需侍中(门下省长官)或门下侍郎(门下省副官)签名,诏书才正式生效,然后下达尚书省执行。若由皇帝直接发出命令,而没有中书、门下的印章,在唐代这被认为是违法的。
3、尚书省----执行。尚书省长官叫尚书令,李世民在做皇帝前曾任此职,所以其后朝臣无人敢再当尚书令,常虚悬其缺。尚书省实权遂在其副官,称左、右仆射者。左仆射管吏、户、礼三部,右仆射掌兵、刑、工三部,六部职能见zxc789兄《唐代中央管理制度小考》。每部下有四司,共二十四司。
政事堂----由于一道诏书要经过中书、门下两省才正式生效,为了方便就在讨论重大事件时,由中书、门下两省长官召开联席会议,会议所在称“政事堂”。若一人身兼左右仆射,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也有权进入政事堂议事(由于尚书省的长官是虚设的)。但在开元以后,仆射就不能进入政事堂议事了,尚书省变成一个纯粹的执行机关。因此在唐代中书、门下的长官才是真丞相。
再介绍一下御史台。它分为左、右御史,左御史监察中央政府官员,主要是尚书省六部官员,而中书、门下省不在监察之列;右御史检查各地方官员,全国分十道,每道一个,称“观察使”。这“观察使”本是中央的监察官,在各道巡查,后来就变成常驻地方的中央官了,无形中成为地方的最高长官。假使他的任务是巡视边疆,在边防重地停驻下来,中央又赋予他全部权力以应付地方事宜,这即成为“节度使”。节是当时一种全权的印信,有了它就可以调度一切,故称“节度使”。由于其权力极大,所以逐渐演变成“藩镇”。
唐代分九品官,一、二品官处以元老,不实际负责政治事务,即“三公”等衔。以上所述的“三省六部一台”的第一把手都为三品官。
除“三省六部一台”外的官职,多为闲职。这里说一说“九寺”。来源于秦汉时期的九卿。地位在六部之下。其正、副长官为卿、少卿。
1、太常寺----“常”,本作“尝”,取以食物供奉祖先,让其时时尝新之意,故太常寺管皇帝理祭祀之事;
2、光禄寺----其来源为汉代光禄勋,“勋”通“阍”,是皇家的门口,故光禄寺掌管宫门警卫;
3、卫尉寺----汉本是皇家卫队,至唐变为仅管皇帝依仗帐幕等;
4、宗正寺----掌管皇帝的宗族之事;
5、太仆寺----仆,是赶车人的意思,故太仆寺掌管皇帝的舆马;
6、大理寺----源于汉代廷尉,为中央审判机关;
7、鸿胪寺----胪,是传呼之义,源于汉代之大鸿胪,掌管皇帝的待人接物,等于皇帝私人的外交部;
8、司农寺----源于汉代大司农,管政府经济的机构,天下田赋收入名义上均归司农寺管理,而入国库;
9、少府寺----也是管经济的机构,但是是管山泽盐矿等税的,这部分收入纳入皇帝私人钱库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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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的中央官制。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唐朝沿用隋朝制订的三省六部制,主要机构有三省、六部、一台、五监、九寺[2]:285。三省即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此外中央还有掌帝室器物车马的殿中省、掌帝室经史书籍的秘书省、掌宫官内侍的内侍省三个职权较小的省。尚书省为全国最高行政机构,下设立吏、户、礼、兵、刑、工六部,长官本为尚书令,但因唐太宗曾任尚书令,后以左、右仆射为首[20]:130。中书省是皇帝颁布大政文书的机构,长官为中书令,副手为中书侍郎,下有中书舍人六人,此外右散骑常侍、右谏议大夫等谏官。门下省则是审核大政文书之机构,长官为门下侍中,副手为黄门侍郎(又称门下侍郎),下有给事中四人,此外与中书省相似,有左散骑常侍、左谏议大夫等谏官,也有掌符策印玺的符宝郎、掌起居记录的起居郎等官员。由于尚书权力太大,因此后来设立左右仆射代行大权。左右仆射就是宰相。后来,此二职要加同中书门下的头衔才是宰相。但中书令和门下侍中的名位很高,也不常设。于是,给其他管理加上参议朝政、参议得失、同中书门下三品等头衔就为宰相。宰相平时在政事堂讨论朝政,政事堂会议成为协助皇帝统治的最高决策机构[47]:135。至玄宗,差遣制成为制度,特点是官位与职位的脱节。官仅代表官位与俸禄的高低,其实际职务完全由皇帝或上官灵活掌握。差遣官官衔中多有“使”字(如转运使、盐铁使、团练使等)。开元末年置翰林学士院,学士参与决奏议疏表,专掌内制,对中书省的权利产生少许威胁[47]:135。
六部分管各种具体行政事务,下各设四司。六部有高低之分,吏、兵二部为前行,户、刑二部为中行,礼、工二部为后行。其中吏部主管全国文官升迁,下设吏部、司封、司勋、考功四司;户部掌管全国土地、民众、财赋,下设户部、度支、金部、仓部四司;礼部掌管祭祀,下设礼部、祠部、膳部等四司;兵部负责武人选举、地图、车马、兵械等事务,下设兵部、职方、驾部、库都四司。刑部主管律令刑事,下设刑部、都官、比部、司门四司;工部负责山泽、纸笔、屯田、工匠等事务,下设工部、屯田、虞都、水部四司。三省六部制在中国政治史上具有重要地位[47]:135。
一台就是御史台,其负责监察中央和地方管理,参与大狱的审讯。其长官为御史大夫,副长官是御史中丞。五监为国子监(掌文教);少府监(掌皇家工业生产);将作监(掌国家工程);军器监(兵器制造);都水监(掌水利建设)。九寺有太常寺(掌礼仪祭祀);光禄寺(掌皇室食物);卫尉寺(掌兵器和仪仗);宗正寺(掌皇室族谱);太仆寺(掌皇帝车马);大理寺(掌刑法);鸿胪寺(掌邦交典礼);司农寺(掌国家仓储);太府寺(掌国家财政)。此外,唐朝还有三师(太师、太傅、太保),三公(太尉、司徒、司空)等荣誉职务。在盛唐时期还设立过如节度使、观察使、枢密使等临时职务,后来则成为定职
唐朝沿用隋朝制订的三省六部制,主要机构有三省、六部、一台、五监、九寺[2]:285。三省即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此外中央还有掌帝室器物车马的殿中省、掌帝室经史书籍的秘书省、掌宫官内侍的内侍省三个职权较小的省。尚书省为全国最高行政机构,下设立吏、户、礼、兵、刑、工六部,长官本为尚书令,但因唐太宗曾任尚书令,后以左、右仆射为首[20]:130。中书省是皇帝颁布大政文书的机构,长官为中书令,副手为中书侍郎,下有中书舍人六人,此外右散骑常侍、右谏议大夫等谏官。门下省则是审核大政文书之机构,长官为门下侍中,副手为黄门侍郎(又称门下侍郎),下有给事中四人,此外与中书省相似,有左散骑常侍、左谏议大夫等谏官,也有掌符策印玺的符宝郎、掌起居记录的起居郎等官员。由于尚书权力太大,因此后来设立左右仆射代行大权。左右仆射就是宰相。后来,此二职要加同中书门下的头衔才是宰相。但中书令和门下侍中的名位很高,也不常设。于是,给其他管理加上参议朝政、参议得失、同中书门下三品等头衔就为宰相。宰相平时在政事堂讨论朝政,政事堂会议成为协助皇帝统治的最高决策机构[47]:135。至玄宗,差遣制成为制度,特点是官位与职位的脱节。官仅代表官位与俸禄的高低,其实际职务完全由皇帝或上官灵活掌握。差遣官官衔中多有“使”字(如转运使、盐铁使、团练使等)。开元末年置翰林学士院,学士参与决奏议疏表,专掌内制,对中书省的权利产生少许威胁[47]:135。
六部分管各种具体行政事务,下各设四司。六部有高低之分,吏、兵二部为前行,户、刑二部为中行,礼、工二部为后行。其中吏部主管全国文官升迁,下设吏部、司封、司勋、考功四司;户部掌管全国土地、民众、财赋,下设户部、度支、金部、仓部四司;礼部掌管祭祀,下设礼部、祠部、膳部等四司;兵部负责武人选举、地图、车马、兵械等事务,下设兵部、职方、驾部、库都四司。刑部主管律令刑事,下设刑部、都官、比部、司门四司;工部负责山泽、纸笔、屯田、工匠等事务,下设工部、屯田、虞都、水部四司。三省六部制在中国政治史上具有重要地位[47]:135。
一台就是御史台,其负责监察中央和地方管理,参与大狱的审讯。其长官为御史大夫,副长官是御史中丞。五监为国子监(掌文教);少府监(掌皇家工业生产);将作监(掌国家工程);军器监(兵器制造);都水监(掌水利建设)。九寺有太常寺(掌礼仪祭祀);光禄寺(掌皇室食物);卫尉寺(掌兵器和仪仗);宗正寺(掌皇室族谱);太仆寺(掌皇帝车马);大理寺(掌刑法);鸿胪寺(掌邦交典礼);司农寺(掌国家仓储);太府寺(掌国家财政)。此外,唐朝还有三师(太师、太傅、太保),三公(太尉、司徒、司空)等荣誉职务。在盛唐时期还设立过如节度使、观察使、枢密使等临时职务,后来则成为定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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