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在哪个部门办理?
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属辖区的派出所办理。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
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拓展资料:
根据居住证管理条例规定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
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
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
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
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参考资料:居住证-百度百科
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属辖区的派出所办理,大概需要租赁合同、身份证,育龄妇女还需要流动人口生育证。
由于各地居住证办理所属机构不同,当地是否在居委会办理是需要公民电话或者直接前往咨询的,需要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照片以及相关证明进行办理。
扩展资料:
流动人员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的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申报居住登记。已经申报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员,应当发给居住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本人申请,可以发给居住证:
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
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
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办理材料:
《居住证申请表/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办证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办证人在具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后取得的照片回执
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证件照2张;
居住地合法居住场所证明;
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资料;在全省范围内非首次领取的,须出示补领、换领居住证工本费缴纳凭证。
办理有效期最长为3年的居住证,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之一:以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劳动就业登记管理机构出具的就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经商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营业执照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办法》规定:在本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公民,自居住登记之日起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如果本人愿意,就可以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
参考资料:居住证 百度百科
居住证在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到所在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领取《居住证申领表》并填写提交给受理人员。
办理的材料需要有办理人的身份证明,办理人的居住时间证明,办理人的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连续就读证明,办理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扩展资料:
2014年1月,北京市出台规定,居住证制度将替代现行的暂住证。同年12月4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居住证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
根据第663号国务院令发布的《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领居住证。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2014年1月,北京市出台规定,居住证制度将替代现行的暂住证。同年12月4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自2016年1月1日起《居住证暂行条例》开始施行。
参考资料
根据第663号国务院令发布的《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领居住证。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扩展资料:
办理居住证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经核实发现提供虚假居住登记信息的,在系统予以注销居住登记信息,居住证予以注销并收缴。
2、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3. 所需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是指户口簿、护照、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
4. 代办证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参考资料:居住证暂行条例—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