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中国收复南沙群岛,根据什么公约
1946年中国收复南沙群岛,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公约。民国三十六年(1946年),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精神,中国内政部会同海军部和广东省政府委派肖次尹和麦蕴瑜分别为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专员,前往接管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并在岛上立主权碑。
12月12日,中国海军“太平”、“中业”两舰船载百余人至太平岛登陆,并在岛上设立“南沙群岛管理处”。民国三十七年(1947年),中国内政部重新命名包括南沙群岛在内的南海诸岛全部岛礁沙滩名称共159个,并公布施行。
民国三十九年(1949年)1月21日,海南特别行政区成立,直属国民政府行政院,“包括该岛西南之诸群岛”。
扩展资料:
1946年中国收复南沙群岛的公约的来历:
自永乐三年(1405年)到宣德八年(1433年),明成祖派三宝太监郑和以及费信、马欢、尹庆、王景宏、杨威等官员率船队,每次统率水手、军卒均在二万人以上,
分乘宝船五六十艘(尚不计小船)七下西洋,历经南海诸岛。明宣德五年(1430年)编绘的《郑和航海图》将西沙、南沙群岛标绘在大明版图内,为万州的管辖范围 。
清同治六年(1867年),英国航道测量船莱福曼号串至南沙进行测量,并记载各岛“俱有海南渔民之足迹,以捕取海参蚧贝为活,颇多长年留居于此”。光绪九年(1883年),清朝政府抗议德国在南中国海各岛屿,包括西沙、南沙群岛,进行非法调查活动。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法国侵占中国南沙群岛的太平、中业等南沙群岛详图(5张)
九个岛屿,中国政府向法国政府提出抗议。8月,广东当局派遣军舰2艘开赴南沙海区进行调查,尔后向法国政府提出抗议。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中国政府的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编印《中国南海各岛屿图》详细标明包括南沙群岛在内的南海诸岛各岛礁的具体名称。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日本侵占了南海诸岛。篡改南沙群岛为“新南群岛”,在南海诸岛开采鸟粪,捕捞水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南沙群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