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角度看县乡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能包括哪些方面?拜托各位大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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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构造县乡“有限型”政府。有限型政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一是作为联系“三农”最紧密的基层政府,县乡政府应确保中央政府出台的惠农政策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和执行,确保中央方针政令畅通。二是随着县域经济系统的愈益复杂化,公共事务往往会超越行政区域范围,县乡政府必须提高跨乡镇、跨县、跨部门的综合协调能力。三是将工作目标定位于服务“三农”,为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农、工、商和产、供、销的一条龙经营,提供科技、资金和人才等方面的配套服务。 2.构建县乡“高效型”政府。县乡政府必须在从严核定和控制乡镇机构编制、财政供养人员数量的同时,整合现有的乡镇事业站所,由财政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履行公共服务功能,将乡镇经营性事业单位逐步纳入市场化发展的良性轨道。构建“高效型”政府并不意味着政府机构一成不变,公职人员只减不增,而是以标本兼治的方式和“因事而设”的原则动态地调整政府组织结构,使机构配置更优化,从业人员更优秀,管理服务更有效,使县乡政府从管理重心、工作方法、领导方式和行政手段等方面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使农村基层社会更有序、更和谐。 3.政府职能与财政职能转变的有效衔接。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态势良好,建立统一的、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体制的条件已经初步形成。中央提出“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农村”,其实质就是将“三农”发展中属于政府职责的事务逐步纳入各级财政支出范围,明晰和加强县乡财政职能是其中的重要政策内涵。具体而言,要配合中央财政“三减免三补贴”等支农、惠农政策,逐步建立稳固的农业基础和农民收入持续增加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农村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进而提高农民的基本公共福利水平。 4.建立健全干部考核机制和问责机制。在新农村建设中,必须防止地方政府以过度负债的形式来进行不切实际的建设,这需要建立完善的干部政绩考核机制和有效的干部问责机制。干部考核不仅要注重结果,还要注重过程;不仅要注重政绩,还要注重责任。在县乡换届、干部调动时必须进行债务审计,对于导致大量不良债务的政绩工程,县乡主要负责人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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