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恳请法律专家回答一下关于中午就餐外出出现机动车撞伤事件是否属于工伤? 10
以下有两个问题咨询一下。情况前提:我工厂工人早上7.30上班中午12.00下班,到下午13.30为午休时间,下午13.30上班,晚上18.30下班,午餐是公司免费供给。(...
以下有两个问题咨询一下。
情况前提:我工厂工人早上7.30上班中午12.00下班,到下午13.30为午休时间,下午13.30上班,晚上18.30下班,午餐是公司免费供给。(延长的工作时间我们在工资方面以作相应合法补偿。)
问题1.我可不可以责令要求中午所有员工不得出工厂大门,而且我们备有休息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酌情处理。门卫做好登记。)
问题2.如果中午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或者回家,指的是办理私人事件,我们也批准外出的,路上被机动车撞伤,撞残或者死亡,这种情况属于工伤范围么?工厂是否对其负责呢?如果是负责,我们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呢? 展开
情况前提:我工厂工人早上7.30上班中午12.00下班,到下午13.30为午休时间,下午13.30上班,晚上18.30下班,午餐是公司免费供给。(延长的工作时间我们在工资方面以作相应合法补偿。)
问题1.我可不可以责令要求中午所有员工不得出工厂大门,而且我们备有休息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酌情处理。门卫做好登记。)
问题2.如果中午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或者回家,指的是办理私人事件,我们也批准外出的,路上被机动车撞伤,撞残或者死亡,这种情况属于工伤范围么?工厂是否对其负责呢?如果是负责,我们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呢? 展开
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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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妥,休息时间员工有活动、出入的人身自由,这种行为变向限制了员工的人身自由权。
2、这要分两种情况,如果是去时受伤,你勿需承担责任(办私事);回时受伤应按工伤等级责任有关责任(上下班途中)。
2、这要分两种情况,如果是去时受伤,你勿需承担责任(办私事);回时受伤应按工伤等级责任有关责任(上下班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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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9 广告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04年1月1日施行)。第三章 工伤认定,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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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回答由上海伟创律师事务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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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不能。因为没有权利限制人身自由。在劳动法中,工人也没义务这样做。
2:不用负责任。因为不是为公务而受伤。
1:不能。因为没有权利限制人身自由。在劳动法中,工人也没义务这样做。
2:不用负责任。因为不是为公务而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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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不是工作时间,也不是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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