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机构设置
浙江省文联机关内设4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
(一)办公室
协助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和检查;负责机关文秘、机要及图书资料管理等工作;编辑出版《浙江文艺报》、《浙江文艺年鉴》及《浙江文联信息》内刊通讯;负责机关行政和后勤保障工作。
(二)人事处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编制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任免、调配、交流、培训工作,做好干部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文联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和劳动工资的管理工作;承办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负责文学艺术界组织的社会团体的资格审查和指导、监督、管理工作;做好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组织联络处
负责同国际间及台港澳之间的民间文艺团体的交流和相关接待、申报事宜,负责与中国文联、兄弟省(市、区)文联、省内各市文联、企业文联的联络工作;负责联系和联络文联委员、文艺界知名人士;联络群众性文艺团体开展各项活动;接待由中国文联及其直属文艺家协会组织来访的外国艺术家和文艺组织,负责组织和协调省文联机关及直属文艺家协会的对外文化交流工作;组织省文联系统人员的出访活动,负责机关及直属文艺家协会出国(境)人员的审核及护照、签证的办理和艺术档案工作。
(四)文化产业处
负责省文联系统内的计划管理和产业管理,编制文化产业的中、短期规划和各年度的经费预决算;指导、监督、协调系统内各经营性事业单位的经营、投资、基本建设方面的计划财务工作;协助领导搞好相关调查研究工作并提供可行性意见;负责系统内的非公共财政拨款经费的管理、统计、审计工作,参与实施会计委派制度;负责财务、统计、审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
(五)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