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华侨在国外领事馆登记结婚,现定居国内,双方有身份证,可否在当地办理离婚

 我来答
会飞的大鸵鸟
2009-07-07 · TA获得超过3748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792
采纳率:0%
帮助的人:641万
展开全部
你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中国公民在国外缔结婚姻,后向外国法院起诉离婚,而该外国法院以当事人为中国人不予受理后,该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中国公民在国内缔结婚姻,后向外国法院诉讼离婚,而该外国法院以婚姻缔结地是中国为由不予受理,该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所以,不论华侨还是华人,如果婚姻中有一方与中国有关,如当事人一方是中国公民,或者婚姻缔结地是中国的,你均可在中国离婚。

我们注意到,在本案中,当事人是华侨,即中国公民。婚姻缔结地是中国的领事馆,即应视为婚姻缔结地在中国。所以,完全可以在中国国内诉请离婚。

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应当是国内住所地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
港加澳国际商务
2024-07-31 广告
我们深圳市港加澳国际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专业提供港澳商务签证代办服务,简化您的签证申请流程。凭借丰富的经验和高效的服务团队,我们协助客户准备齐全材料,确保申请准确无误。无论是首次申请还是续签,我们都将为您提供全程指导与支持,助您快速获得签证,畅... 点击进入详情页
本回答由港加澳国际商务提供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