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费真的可以由败诉方承担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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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可以要求败诉方承担律师费,只有这些情况才可以:
一、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则在起诉或
仲裁时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因此合同双方在拟定合同时可将律
师费列为违约赔偿内容中甚至可以将律师费的承担方式、承担标准也详细列明。在拟定这
样的违约条款时须特别注意必须明确写明"律师费"其他如"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均属约定
不明确可能不会得到关于律师费的支持法院对此约定的审查非常严格。原告在起诉时须
提交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合同和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律师费发票作为律师费支付的证据。
但是支持的具体数量会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根据案件性质酌情支持通常法院会支持"
合理"的律师费用而并非全部的费用。
二、法律、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
1、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
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
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
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
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
合理费用。"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早在2000年作出的 "关于印发 《关于民事案件审理的几
点具体意见》的通知中针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提出 "律师费在性质上属于财产利益原则上
可作为损失。"
2、法律援助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第7
条"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
必要开支受援方列入诉讼请求的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判由非受援的败诉方承担"。因此律
师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建议将律师费列入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方承担。
3、著作权侵权案件《著作权法》第48条规定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
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
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根据《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条的规定"著作权法第
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
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
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4、商标侵权案件《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7条明确规定"商标法第56条第1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
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5、专利侵权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2
条规定"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以及具体案情可以将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
付的合理费用计算在赔偿数额范围之内。"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案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 侵犯布图
设计专有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
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需要指出的是前四种情况都属于知识产权案件并且必须是侵权案件且都表述为"为制
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虽未明确为律师费却包含律师费当然前提是律师费是符
合市场行情的"合理"开支。
7、不正当竞争案件《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
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
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
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8、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案件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26条明确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
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9、担保权诉讼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21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
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分析债务人如约履行债务债权人的
权益即能得到实现由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不得不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实现权利由
此所支付的律师费是当事人为实现其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属于当事人的财产损失《担保法》
第21条规定的 "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10、仲裁案件仲裁可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仲裁请求予以支持。1994、1995、1998、2000
版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简称《贸仲规则》都有类似规定仲裁庭
有权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应当补偿胜诉方因为办理案件所支出的部分合理的费用但补偿金额
最多不得超过胜诉方胜诉金额的10%。在实践中此费用也包括律师费但有胜诉金额10%的比
例限制。而最新的《贸仲规则》2005年版则取消了此10%的限额规定第46条规定"费用
承担一仲裁庭有权在仲裁裁决书中裁定当事人最终应向仲裁委员会支付的仲裁费和其他费用。
二仲裁庭有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应当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而支出
的合理的费用。仲裁庭裁定败诉方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而支出的费用是否合理时应具体考虑案件的裁决结果、复杂程度、胜诉方当事人及/或代理人的实际工作量以及案件的争议金额等因素"。显然这给了仲裁庭更大的自由裁量权。
一、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则在起诉或
仲裁时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因此合同双方在拟定合同时可将律
师费列为违约赔偿内容中甚至可以将律师费的承担方式、承担标准也详细列明。在拟定这
样的违约条款时须特别注意必须明确写明"律师费"其他如"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均属约定
不明确可能不会得到关于律师费的支持法院对此约定的审查非常严格。原告在起诉时须
提交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合同和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律师费发票作为律师费支付的证据。
但是支持的具体数量会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根据案件性质酌情支持通常法院会支持"
合理"的律师费用而并非全部的费用。
二、法律、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
1、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
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
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
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
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
合理费用。"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早在2000年作出的 "关于印发 《关于民事案件审理的几
点具体意见》的通知中针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提出 "律师费在性质上属于财产利益原则上
可作为损失。"
2、法律援助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第7
条"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
必要开支受援方列入诉讼请求的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判由非受援的败诉方承担"。因此律
师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建议将律师费列入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方承担。
3、著作权侵权案件《著作权法》第48条规定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
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
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根据《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条的规定"著作权法第
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
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
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4、商标侵权案件《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7条明确规定"商标法第56条第1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
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5、专利侵权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2
条规定"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以及具体案情可以将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
付的合理费用计算在赔偿数额范围之内。"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案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 侵犯布图
设计专有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
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需要指出的是前四种情况都属于知识产权案件并且必须是侵权案件且都表述为"为制
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虽未明确为律师费却包含律师费当然前提是律师费是符
合市场行情的"合理"开支。
7、不正当竞争案件《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
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
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
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8、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案件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26条明确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
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9、担保权诉讼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21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
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分析债务人如约履行债务债权人的
权益即能得到实现由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不得不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实现权利由
此所支付的律师费是当事人为实现其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属于当事人的财产损失《担保法》
第21条规定的 "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10、仲裁案件仲裁可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仲裁请求予以支持。1994、1995、1998、2000
版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简称《贸仲规则》都有类似规定仲裁庭
有权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应当补偿胜诉方因为办理案件所支出的部分合理的费用但补偿金额
最多不得超过胜诉方胜诉金额的10%。在实践中此费用也包括律师费但有胜诉金额10%的比
例限制。而最新的《贸仲规则》2005年版则取消了此10%的限额规定第46条规定"费用
承担一仲裁庭有权在仲裁裁决书中裁定当事人最终应向仲裁委员会支付的仲裁费和其他费用。
二仲裁庭有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应当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而支出
的合理的费用。仲裁庭裁定败诉方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而支出的费用是否合理时应具体考虑案件的裁决结果、复杂程度、胜诉方当事人及/或代理人的实际工作量以及案件的争议金额等因素"。显然这给了仲裁庭更大的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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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
只有这些情况才可以:
1、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2、法律、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
关于律师费:
1、律师费即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报酬。
2、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特点:
1、律师应当以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统一收案收费,不得私下收取律师费。
2、律师费不同于办案经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支出的必要费用仍须委托人承担。
3、律师费不同于诉讼费,律师费是基于委托关系产生的民事代理费用,诉讼费是基于向法院提起诉讼产生的强制性费。律师费是可协商的,诉讼费是不可协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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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部分案件和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之外,律师费还是要由本方自行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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