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怎么办?
保命要紧!
铁路交通事故是指铁路机车在运行过程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事故,包括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相关作业过程发生的事故;或者铁路机车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的产生的交通事故。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时,为减少人身和财产损失,尽量按照以下应急办法处理:
1、列车运行中突发剧烈冲击、晃动,旅客应立即蹲下,紧紧抓住列车固定物,保护好头部,不要盲目跳车;列车脱轨、颠覆停车后,旅客应按列车工作人员指挥迅速离开车厢。
2、列车运行中突发爆炸、火灾时,要保持冷静,听从列车工作人员指挥,迅速有序撤离事故车厢;火势不大的,旅客可用衣被、灭火器等立即灭火。列车未停稳前,切忌擅自打开列车门窗跳车。
3、发现装载易燃、易爆、腐蚀、剧毒化学品的列车脱轨、颠覆、爆炸等情况时,要迅速撤离到上风位置,迅速报警,远离事故车辆。
4、机动车辆在铁路道口熄火或被卡住而无法移动时,车上人员要立即下车,在道口两端采取措施拦停列车。
5、遇到铁路道口栏木关闭或看守人员示意停止行进时,应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
6、通过无人看守道口时,应停车嘹望,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7、不得在铁路线上行走、坐、卧,不得在铁路线路20米范围内或者铁路防护林地内放牧。
我国铁路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按照旧的铁路事故赔偿标准是根据1979年和1994年的两个规定。按照1979年制定的《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和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发生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的,受害人家属领到的赔偿最高300元。如果是铁路事故造成旅客伤亡,根据1994年发布的《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最高赔偿标准为4万元。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800元。
而根据国务院公布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下称《条例》)规定,自2007年9月开始,铁路事故如造成铁路旅客人身伤亡,铁路运输企业赔偿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如造成铁路旅客自带行李损失,则最高赔偿2000元。此次出台的《条例》并未对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赔偿作出明确规定,只是表示对铁路交通事故造成的其他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赔偿。《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已经于2007年6月27日的国务院第182次常务会议上通过,将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多年不变的铁路事故赔偿标准终将成为历史。自2007年9月1日起,铁路事故造成旅客人身伤亡的最高赔偿标准,将从4万元提高到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