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一般必须什么条件
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对党有比较全面深刻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3、在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表现突出,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先进分子。
4、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由于入党申请人的情况各不相同,党组织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需要一定时间,因此,《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从接受入党申请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要求未作出具体规定。实际工作中,各地各部门对这个时间要求的掌握也不一样。为加强对入党申请人的培育和考察,进一步端正他们的入党动机,一般情况下,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才可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扩展资料:
入党积极分子应从已经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人员中确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由党小组推荐,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入党申请人为共青团员的则要由共青团组织来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这是因为共青团员在团组织的直接领导下工作,团组织对他们的情况了解得比较清楚。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共青团员由团组织推荐,有利于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也有助于加强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可以说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职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入党积极分子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一般按下列程序确定发展对象:
(1)培养联系人向党支部汇报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提出可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2)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单位的党小组要认真负责地对其进行评议,向党支部提出意见。党支部广泛征求其他党小组的意见,并召集全体党员,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同意列为发展对象”和“不同意列为发展对象”的测评。
(3)征求党外群众意见。党支部应召开党外群众座谈会,征求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党支部要进行调查核实,并把有关情况向群众反馈。
(4)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党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汇报和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入党积极分子可否列为发展对象。
(5)设有党总支的,总支委员会审议后提出可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6)党支部(党总支)向基层党委汇报被列为发展对象的情况。
对于外地转来的入党积极分子,如在原单位已经过了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经原单位党组织全面考察,确认已经具备党员条件的,经过一段考察,则可列为发展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