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含劳保的专用部分、化妆品等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

我们是经营食品类的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如果对方也属于一般纳税人要求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管他们是否经营范围有食品销售我们都能开给他们吗?... 我们是经营食品类的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
如果对方也属于一般纳税人要求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管他们是否经营范围有食品销售我们都能开给他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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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雁卉u6
2017-09-09 · TA获得超过417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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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yi_99 -:1、“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这里的“零售”是指销售给最终的个人消费者,如果是销售给中间商,对方属于一般纳税人,就可以开具。 2、不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的发票。
追问
对方只要属于一般纳税人,无所谓对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否具备食品销售、对方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只要对方提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们都可以开具给对方吗?
乌元思40
2017-09-09 · TA获得超过4040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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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

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现将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二、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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