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资源保护法的特点是什么?
2个回答
展开全部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有:调整对象的特殊性,综合性,科学技术性,公益性。
机制设计:人类活动范围的增大以及改造自然能力的提升正在对整个地球的环境承载能力提出严峻挑战,地球环境资源系统正面临无法回避的系统性风险。
环境危机已成为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瓶颈,环境资源将成为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传统经济模式下的社会生产方式和运行机制必将受到挑战,生态文明时代即将到来。
利益分配:
历史进入二十一世纪,人类社会的发展呈现出了新的景象。随着工业文明的发展,环境资源日渐稀缺,已经成为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和障碍。此时,以信息化、知识化为特征新经济成为新世纪的经济发展方向。
它通过技术创新和发展文化产业来减少纯物质资源的消耗,提高智力资本和文化资本的价值含量,谋求打破环境资源瓶颈的新路。除此之外,当今世界,人们的政治、经济与文化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将节约环境资源作为一个重要指向。环境保护从实质上讲也是保护环境资源、合理利用环境资源问题。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环境资源
泰硕安诚
2024-09-05 广告
2024-09-05 广告
第二种是环境影响报告表,指的是对建设项目本身可能产生或是能周围环境造成较大污染和影响的; 第三种是环境影响登记表,指的是造成的污染或影响较轻。 国家对这三种形式的认定有个专门的目录,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目录》,对所有类别的项目进行分...
点击进入详情页
本回答由泰硕安诚提供
展开全部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是它不同于其它法律部门的内在本质表现形式。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可以归纳为社会性、政策性、科学技术性与综合性四个方面。
一、社会性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社会性(也称公益性)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区别于其它法律部门的最主要特征。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社会性特征是由两个因素决定的,(1)环境要素具有共公产品属性。(2)破坏与维护环境的受害者或获益者群体具有广泛性。
二、政策性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政策性根源于国家和政府对环境公共产品和环境公共利益的自觉保护,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 政策的法律化与法律的政策化。
(2)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需要根据环境质量的变化频繁修改。
(3)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执行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经济政策的影响。
三、科学技术性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科学技术性是由科学技术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地位决定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制定必须遵循生态平衡等自然规律。
(2)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内容以环境科学、生态科学为基础。
(3)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实施必须依靠环境标准、环境监测等科技手段。
四、综合性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综合性是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所采用的保护手段具有多样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公法与私法的融合。
(2)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程序法与实体法的融合。
(3)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国内法与国际法的融合。
一、社会性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社会性(也称公益性)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区别于其它法律部门的最主要特征。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社会性特征是由两个因素决定的,(1)环境要素具有共公产品属性。(2)破坏与维护环境的受害者或获益者群体具有广泛性。
二、政策性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政策性根源于国家和政府对环境公共产品和环境公共利益的自觉保护,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 政策的法律化与法律的政策化。
(2)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需要根据环境质量的变化频繁修改。
(3)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执行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经济政策的影响。
三、科学技术性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科学技术性是由科学技术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地位决定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制定必须遵循生态平衡等自然规律。
(2)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内容以环境科学、生态科学为基础。
(3)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实施必须依靠环境标准、环境监测等科技手段。
四、综合性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综合性是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所采用的保护手段具有多样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公法与私法的融合。
(2)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程序法与实体法的融合。
(3)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国内法与国际法的融合。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