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制专业一、二、三年级学生累计所获学分分别低于本年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不含素质拓展课学分)的10%、34%、57%者;
五年制专业一、二、三、四年级学生累计所获学分分别低于本年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不含素质拓展课学分)的9%、28%、46%、62%者。
二级预警:
每学年结束时,达到《三峡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规定的留级标准者(含因未达到毕业条件办理延长学习期限者)。
预警办法:学院给学生下达《三峡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单》并通知家长,学生辅导员或班主任与学生谈话,进行警示教育,并与家长沟通后填写《三峡大学本科生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因未达到毕业条件办理延长学习期限的学生预警办法同留级学生预警办法。
三峡大学4年制专业一年级结束学分,并没有规定不得低于毕业学分的比例。
三峡大学学位证授予条件为:
1、比较系统地掌握本学科、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掌握本专业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
2、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3、修完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完成各实践环节的学习,考核全部合格,取得本学科、专业规定的毕业学分,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1.7及以上;
4、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合格。
扩展资料:
《三峡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例实施细则》(修订)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毕业时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1、不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的;
3、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在学校试用期间的;
4、专业学生在全国外语水平统一测试中未达到学校规定的相关标准的;
第7条因违反校纪校规而留校察看的,给予成绩优异的三好学生奖励;在学术考试中成绩优异,并在毕业时取得研究硕士学位的,可以授予学士学位。
三峡大学4年制专业一年级结束学分,
并没有规定不得低于毕业学分的比例。
可询问学校教务处。
以学校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