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蒙古的社会经济有什么特点?
清代蒙古的社会经济,其特点是在统一多民族国家中多种经济的发展。清初蒙古社会秩序从战乱中渐趋安定,康熙又实行了严禁盗贼、教养蒙古、救济灾荒三项措施,到康熙中叶,漠南牧业已有恢复并向前发展。明代兀良哈三卫和土默特已有农业,并出现板升。清代为供应军需,又在察哈尔、归化城(今内蒙古呼和浩特)、科布多、乌里雅苏台等驻军城镇,垦地屯田,但因土质关系,多数没能保存下来,只有内蒙古归化城等数处农业较前发展并培养出土默特的“善种地兵”。随着康雍乾三朝对准噶尔的用兵和西、北两路军营(乌鲁木齐、巴里坤)以及台站的设置,汉族商人随军前往,上列内、外蒙古城镇都有了汉商的商店或杂货铺。旅蒙汉商逐渐发展为北京帮和山西帮两大系统。除对俄贸易的恰克图外,漠南重镇归化城的商业十分繁荣,该处至乌鲁木齐的商路开通后,出现了被称为“北套客”的蒙古族的行商。商业的繁荣刺激了手工业的发展。明末蒙古除砖瓦制造业外,木匠、石匠、金火匠(即铸工)都很缺少。清代,蒙古在统一国家中为便于和其他兄弟民族互相学习,加之清代后期建庙频仍,蒙古人也习于这些行业。清代前期各项措施,客观上安定了蒙古社会秩序,改善了牧民生活,刺激了多种经济的发展。但到清代末期,由于外国侵略势力的侵入,以及清廷的腐败,牧场破坏,农村凋敝,商业、手工业萧条,出现了较内地更加荒凉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