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一宅是多少平方米
农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标其面积不能超过120平方米。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县城规划区内农村村民宅基地面积每户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农村一户一宅面积标准可分为:
1、小户:即三人以下,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75平方;
2、中户:即四至五人,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10平方;
3、大户:即六人以上,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
农村新建房屋、扩建或翻新重建,每户宅基地的标准面积为80-120平方米,各地的村委再根据村里规划和本村的实际用地情况统一确定本村的宅基地面积标准。
1、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200平米;
2、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230平米;
3、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460平米。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
扩展资料
建房首先得申请宅基地,由于各个地区情况存在着差异,所以相对的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标准也所有不同,当地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范围内调整农村宅基地面积的具体标准。
建房农村宅基地超标收费标准:因地势情况、房屋构件、人口密度等有所不同,因此各地区宅基地的规定面积有所差异。目前已有部分地区规定,城郊的宅基地标准面积在120平方米左右,农村宅基地标准面积在200平方米左右。
超出20平方米以下的部分,不收取费用。超出20~70平方米的部分,按每年3元/平方的标准收取。超出标准面积每增加50平方米的,收费标准提高3元/平方。
农村村民宅基地标准: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户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户按5人计算,扩建住宅新占的土地面积应连同原有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移民宅基地标准按区的有关文件执行。
农村村民每人可以建多少平方的房子或宅基地的占地面标,须遵守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各省、市、自治区都会有本各省、市、自治区的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或条例。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情况,制定与完善相关的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具体办法,总体上要求从严管理: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严格规定相关宅基地面积标准;阉割对于宅基地的批准条件。
扩展资料:
在新农村建设中,需要保证每个人合理的居住条件和规模,满足正常生活的需要。但要合理利用农村土地,有效利用农村土地。
建设新农村建设指的是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在农村地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按照新时代的要求,以最终实现的目标构建农村地区变成一个繁荣的经济,完善的设施、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地方政府不能强迫农民拆迁重建房屋。政府只有在新农村建设中给予指导和合理指导,农民才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人。要尊重农民的意愿,不能强迫农民拆迁建房。
还必须坚持农民自愿参与的原则,为一些农村公共设施的建设筹集资金。目前没有普通意义上的农民自建住房补贴政策,仅限于对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补贴,而且有严格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