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劳动合同里的"用工形式"有哪几种
劳动合同里的"用工形式"有三种,分别是劳动合同用、劳务派遣用工、非全日制用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
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用工
参考资料: 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o20/1/105814.shtml
只有劳动关系才有解除补偿金或解除赔偿金,且有社保、公积金、劳动报酬税。劳务关系没有且没有社保、公积金为劳务报酬税
劳动关系分,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合同分:事实劳动合同、书面劳动合同。
用工形式分:劳动合同用工、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用工、非全日制用工。
派遣分:劳务派遣、劳动派遣(人才派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