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能用红笔写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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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中国传统习俗,人名是忌讳用红色的。因为用红色笔书写别人的名字是犯忌的。具体如下;
1、过去皇帝批奏折,是用朱红色的笔来指示,称为朱批。除皇帝以外,其他人是不能用朱红色作批示的
据说古代皇帝托言天命,宣称世间有“天书”,而“天书”就是用丹笔所写,因此又称“丹书”。丹书只能用于皇家,百姓忌用。皇帝拿红笔批示奏折被称为“朱批”,因此除了皇帝之外,其他人严禁用红色作批示。
2、判决死刑的人,会用鸡血在其押号上写上名字,后来演变为用红字书写。
农村流传的家谱中,在出生时就会写上其大名,也称官名,但都会少一笔,当此人过世后,会用红色的笔写上最后一笔,表示此人已经去世。
3、民间还有阎王爷用朱砂笔勾划生死簿之说,被朱笔勾掉的无疑被判了死刑。
历史背景:
民间素有“丹书不祥”之说,这里有其文化历史背景。
“丹书”有三层意思:
一、是古代统治者托言天命,捏造所谓“天书”是用丹笔所写,故称“丹书”,为百姓所忌用。
二、是帝王发给功臣的优待证往往用“丹书”,免罪证件也是用红笔写的。这两种意思与我们相距遥远。
三、而直接影响人们观念,造成“丹书不祥”心理则是因为古代用朱笔记录罪犯的名籍,直到现在,处以极刑的罪犯名字上都用红笔打一个“×”或“√”。因此人们忌用红笔写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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