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速多少算枪
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
仿真枪认定标准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仿真枪: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构成要件,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的;
2、具备枪支外形特征,并且具有与制式枪支材质和功能相似的枪管、枪机、机匣或者击发等机构之一的;
3、外形、颜色与制式枪支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外形长度尺寸介于相应制式枪支全枪长度尺寸的二分之一与一倍之间的。
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
《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The public security organs involved firearms and ammunition performance appraisal work regulations)
是由公安部印发的通知,目的是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涉案枪支弹药鉴定工作。
内容简介:
为规范对涉案枪支、弹药的鉴定工作,确保鉴定合法、准确、公正,特制定本规定。
一、鉴定范围。公安机关在办理涉枪刑事案件中需要鉴定涉案枪支、弹药性能的,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制式枪支、弹药,是指按照国家标准或公安部、军队下达的战术技术指标要求,经国家有关部门或军队批准定型,由合法企业生产的各类枪支、弹药,包括国外制造和历史遗留的各类旧杂式枪支、弹药。
本规定所称非制式枪支、弹药,是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定型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各类枪支、弹药,包括自制、改制的枪支、弹药和枪支弹药生产企业研制工作中的中间产品。
二、鉴定机关。涉案枪支、弹药的鉴定由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当事人或者办案机关有异议的,由省级公安机关复检一次。各地可委托公安机关现有刑事技术鉴定部门开展枪支、弹药的鉴定工作。
三、鉴定标准。
(一)凡是制式枪支、弹药,无论是否能够完成击发动作,一律认定为枪支、弹药。
(二)凡是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包括自制、改制枪支),一律认定为枪支。对能够装填制式弹药,但因缺少个别零件或锈蚀不能完成击发,经加装相关零件或除锈后能够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一律认定为枪支。
(三)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按照《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GA/T 718-2007)的规定,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
(四)对制式枪支、弹药专用散件(零部件),能够由制造厂家提供相关零部件图样(复印件)和件号的,一律认定为枪支、弹药散件(零部件)。
(五)对非制式枪支、弹药散件(零部件),如具备与制式枪支、弹药专用散件(零部件)相同功能的,一律认定为枪支、弹药散件(零部件)。
四、鉴定程序。对枪支弹药的鉴定需经过鉴定、复核两个步骤,并应当由不同的人员分别进行。复核人应当按照鉴定操作流程的全过程进行复核,防止发生错误鉴定。
鉴定完成后,应当制作《枪支、弹药鉴定书》。《枪支、弹药鉴定书》中的鉴定结论应当准确、简明,同时应当标明鉴定人、复核人身份并附有本人签名,加盖鉴定单位印章。《枪支、弹药鉴定书》应附检材、样本照片等附件。
五、鉴定时限。一般的鉴定和复检应当在十五日内完成。疑难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完成。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
2023-08-28 广告
手枪子弹的初速一般在300-500米/秒。
枪口初速是武器发射时由发射药燃烧后产生的燃气膨胀速度所决定的。枪口初速是衡量射击武器技术性能的一项重要指标,相同的弹头,初速愈大、飞行距离愈远、动能愈大、而飞达目标的时间则愈短。
在一般的枪械或大炮中,影响初速的因素有:枪械的倍径、发射物的质量、火药的质量、火药的微粒大小或形状、发射物与跑管之间的摩擦力。
手枪子弹刚出枪口的速度:365.76米每秒大约是1.07马赫,步枪子弹速度:700米——1000米每秒,大约是2马赫多一点。
手枪子弹的初速一般在300-500米/秒,与音速340米/秒比较接近,运动枪和猎枪的初速一般是略低于音速,步枪的初速700-1000米/秒大于音速。
与其他枪械比,手枪的主要特点是:
1、质量小,体积小,满装枪弹手枪的总质量:军用手枪一般在1kg左右,警用手枪在800g左右,便于随身携带。
2、枪管较短,口径多在7.62~11.43mm之间,也有采用小口径的,但大多采用9mm口径,适合于杀伤近距离内的有生目标。
3、弹匣供弹,自动手枪弹匣容量大,多为6~12发,有的可达20发;左轮手枪则容弹量小,一般为5~6发。
4、多采用半自动(单发)射击,但也有少数手枪(如冲锋手枪)采用全自动(连发)射击方式。前者战斗射速为30~40发/min,后者战斗射速高达120发/min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