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试用期第一天签了劳动合同,但是第二天不想去了怎么办?
试用期第一天签了劳动合同,结果第二天突然改变主意不想去了,那么是不能直接走的,具体如下原因如下:
一,需要提前递交辞职信无论是刚踏入社会的应届毕业生还是身经百战的职场老手亦或是正面临抉择的面试者,通常都会出于各种原因在找工作时第一天跟对方谈的好好的,脑子一热签了劳动合同,结果回家仔细一想发现这不行那不行又或是觉得自己不能胜任等各方面的原因又不想去了,那么如果是遇到这种问题,那么还是先忍一忍,先上几天,然后再提前通知相关工作人员,而不要说走就走,这样看似简单,对方完全可以依靠合同来起诉你,那么是会面临违约赔偿的。
二,需要提前通知并且与对方协商如果是真的干不下去或是出于其他任何原因不想做了,那么一定要提前与对方说清楚是什么原因,尽可能和对方协商,通常来说,一个公司或是一个企业不愁找不到人,自然,更多的是个人更担心找不到工作,所以如果确定是不干了,那么提前跟对方协商,提前通知,而不是马上说马上走,这样的行为导致的结果就是一下子应付不过来,影响公司或是企业整个团队的运作。
三,工作难寻,虽然是且行且珍惜,但是否就职也需要谨慎对待说到底,工作,对于一个人而言是不可或缺的,有的人大部分时间都在找工作,有的人都是跳槽成瘾,但是要知道,你所不珍惜的机会可能是某些人想要都得不到的,所以有一份工作还是要且行且珍惜。如果是一开始就不想干,那么再签合同的时候就要跟对方讲清楚,签合同也同样需要谨慎对待。不然,签合同容易,走的时候就没那么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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