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的原则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所谓家庭教育的原则,是指家长在实施家庭教育时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和基本准 则。根据家庭教育的特点和作用结合实践的经验汇总出以下家庭教育的原则。
一、循序渐进,量力而行的原则
循序渐进,量力而行的基本含义是指在家庭教育中必须根据孩子身心实际发展水 平,遵循由易到难逐步提高的顺序进行,要贯彻好这一原则,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全面了解孩子身心发展的实际水平做到力量而行。
要使教育获得成功,就全面了解孩子身心发展的实际水平,遵循孩子生理和心理 的发展规律,以此考虑教什么,怎么教。因此,在家庭教育中,家长一定要全面了解孩子 身心发展水平和所学知识的实际水平。在此基础上选择合适的教育内容和有效的教育方法,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
第二、要循序渐进地传授知识,培养能力,不要急于求成。
每一门科学文化知识都有它自己由浅到深,由易到难的逻辑顺序,而且有一定的 连贯性。在向孩子传授知识的时候,要注意新旧知识的联系,增强知识的系统性。既 要注意巩固孩子已学过的知识,又要启发孩子学习新的知识,并要启发、诱导孩子进 行独立思考,逐步培养孩子系统思考问题的能力,要注意观察,了解孩子掌握知识的 情况,当孩子对所学知识尚未理解时, 不要急于教新的内容,要按照秩序渐进、量力而行的原则向孩子传授知识。 二、因材施教,全面发展的原则
因材施教,全面发展就要根据孩子的年龄特征个性差异及身心发展水平,确定教育内容和要求。运用适当的方法,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使孩子按照德、智、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健康成长。
孩子的年龄、个性发育程度不同,其生理和心理特征就有所不同,身心发展水平 也存在差异这是客观存在的。家长一定要根据孩子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每个孩子的个性,气质、爱好、智商都有所不同,家长应该根据自己孩子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方法,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按照因材施教全面发展的原则,对孩子进行文化知识,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养。同时要根据孩子身心的规律,因势利导,循序渐进,对孩子进行启发,引导和帮助。
三、要求一致,教育统一的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对孩子进行家庭教育中,家庭成员要互相配合,协调一致,使孩子的品德和行为按照统一的要求发展。孩子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的形成既是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又是一个连续完整的过程。因此,在家庭教育中,应遵循教育统一的原则。只有家庭成员对孩子的教育互相配合协调一致,有统一的认识和要求,就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因此,在对孩子进行教育时,家庭成员应做到互相配合、步调一致,即使意见有分歧也不能在孩子面前暴露,否则会给孩子身心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这是父母在教育孩子时应当注意的。因此,家庭教育要取得成功,家庭成员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采取一致态度是非常重要的。
孩子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的养成不是讲一次道理或做一两次练习就可以办到的,而是要经过多次练习不断强化和巩固而成的。家庭成员对孩子教育的态度和要求一 致,就会促使孩子对某些品德和行为进行多次练习,不断强化和巩固,从而形成良好品德和习惯。
四寓教于实践活动的原则
家庭是孩子的最早的课堂,参与家庭生活是孩子最早的实践活动。因此,对孩子的家庭教育,要贯穿于家庭生活之中,寓教于生活之间互相关心、和睦协调、文明礼貌、潜移默化地养成孩子尊重别人、关心别人,助人为乐的良好品德。家庭生活实践对孩子品德和行为习惯的形成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正如有人比喻说:家庭是第一个染缸,学位是第二个染缸,社会 是第三个染缸,第一个染缸是人生的第一道着色,都是在底色的基础上着色的,所以家庭这一道着色对一个人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的形成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甚至会影响一个人的一生。因此,家长要特别注意把对孩子的早期教育和家庭生活的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让孩子在一个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中接受教育,健康成长。五、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相结合的原则
父母关心爱护自己的孩子是人之天性。这种爱是培养孩子良好品德和行为的感情基础,没有这种爱,就谈不上教育,就难以达到好的教育效果,但爱而不教,管而不严,自然也达不到教育的目的。因此,家长在教育孩子时,要注意把关心爱护和严格要求结合起来,做到爱而不溺,严而不厉。
(一)爱而不溺
父母对自己孩子的关心爱护,应以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为前提,离开这个前提就容易与望子成才的愿望背道而弛。父母对孩子爱应该是理智的,有分寸的,绝不能溺爱,否则,就会成为孩子身心畸形发展的祸根。
溺爱的形式各有不同,但溺爱的结果只能是坑害了孩子,受害的自然是国家和社会,但首当其冲、自食其果的是孩子的父母。由于父母的溺爱使孩子养成恶习,难以管教给家庭和社会造成危害的事例数不胜数。
家长对孩子要做到爱而不溺,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家长要有理智、有分寸地关心爱护孩子,既要让孩子感到父母真挚的爱,使其感受到家庭的温暖,能激发其积极向上的愿望,又要让孩子关心父母和其他家庭成员,并逐步要求孩子做一些力所能及的自我服务性劳动和家务劳动,这不仅有利于培养孩子热爱劳动,关心集体的好品德 ,而且也有得培养孩子的智力和自理能力。
第二,家长要正确对待孩子的要求。人都是有需求的,而且是多方面的,往往也是无止境的。对孩子的需求要具体分析,要以家庭的实际经济状况和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为前提 ,不能百依百顺,有求必应。过分地满足孩子的需求容易引发孩子过高的欲望,养成越来越贪婪的恶习。一旦父母无力满足其需求时,势必引起孩子的不满,致使难以管教。当其欲望强烈而又得不到满足时,就容易走上邪门歪道,这是每位家长需要注意的。
第三,对孩子的合理要求,在家庭的情况下,就尽量给予满足。如孩子要求给买一些有利于增长知识,开发智力,丰富精神生活的儿童书画及必要的生活、娱乐用品,一般应给予满足。若家长一时难以办到时,应向孩子说明理由。在教育孩子时,家长既要积极为促进孩子的身心健康创造条件,也要教育孩子注意节约俭朴,防止养成挥霍浪费的不良习惯。
(二)严而不厉
关心爱护和严格要求对于培养孩子的良好品德和习惯是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前面讲了如何关心爱护的问题,这里再讲一下严格要求的问题。
我们所说的严格要求是根据孩子的发展水平和年龄特点,以取得良好教育效果为前提的。如果“严”得出了格,就会走向反面,为此家长必须遵循以下几点:
首先,父母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是符合孩子实际情况又有得孩子身心健康的。要求四岁的孩子跟在父母身后走力所能及的路是可能的,但要求孩子与父母走得一样快一样远就不合理了。
其次,父母提出的要求必须是适当的,是孩子经过努力可以做到的,若要求过高,孩子即使经过努力也无法达到,就会使孩子丧失信心,也就起不到教育效果。
再次,对孩子的要求必须明确具体,让孩子明白应该干什么,怎么干,不能模棱两可,让孩子无所适从。
最后一点是,父母对孩子的要求一经提出,就要督促孩子认真做到,不能说了不算数,或者干也行,不干也行,而是一定要让孩子做到,否则就起不到教育效果。
六、身教与言教统一的原则
家长在教育孩子过程中,不仅要善于用说理的办法,同时也要以自己的行为给孩子做出榜样。也就是既重视言教,又要注意身教,把二者统一起来,使教育取得良好的效果。
孩子生活经验的社会知识都非常缺乏,不会辨明是非,时刻都需要父母的指点。应该给孩子讲清道理,告诉孩子怎样做不对,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这些都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只讲道理还不够,也难以达到教育目的,因为孩子讲道理,只能讲几分钟或更长一点时间总不会很长,而且孩子接受这种说教也只能用耳朵听,听到的是空空洞洞的道理,然而父母的言行举止却是从早到晚,时刻都出现在孩子的面前,孩子用眼睛看到的,是具体的,活生生的形象,两者相比,后者比前者更有影响力。因此,父母在教育孩子时,不仅要重视对孩子的说理教育,更要重视以身作则,在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方面都要为孩子作出表率,做到言行一致,以身作则,为孩子树立榜样。
父母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对孩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在家庭教育中,孩子不仅听父母的说理教育,而更注意父母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若父母的品德行为高尚,待人接物文明礼貌,关心爱护孩子,孩子就会对父母尊重和崇敬,并以父母为榜样模仿效法。如果父母给孩子讲得头头是道,而实际行动却是另一回事,自然孩子就不会信服,就难以达到教育的目的。孩子往往喜欢模仿成人。而与孩子接触时间最长,影响最大,模仿最多的是孩子的父母。在孩子的心目中,父母是最可信赖的人,父母言行、举止往往是孩子的行为准则和楷模,因此父母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对孩子的发育成长有很大的影响作用。为此,做家长的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为孩子做出榜样,把言教与身教统一起来,搞好家庭教育,使孩子从小养成高尚的思想品德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一、循序渐进,量力而行的原则
循序渐进,量力而行的基本含义是指在家庭教育中必须根据孩子身心实际发展水 平,遵循由易到难逐步提高的顺序进行,要贯彻好这一原则,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全面了解孩子身心发展的实际水平做到力量而行。
要使教育获得成功,就全面了解孩子身心发展的实际水平,遵循孩子生理和心理 的发展规律,以此考虑教什么,怎么教。因此,在家庭教育中,家长一定要全面了解孩子 身心发展水平和所学知识的实际水平。在此基础上选择合适的教育内容和有效的教育方法,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
第二、要循序渐进地传授知识,培养能力,不要急于求成。
每一门科学文化知识都有它自己由浅到深,由易到难的逻辑顺序,而且有一定的 连贯性。在向孩子传授知识的时候,要注意新旧知识的联系,增强知识的系统性。既 要注意巩固孩子已学过的知识,又要启发孩子学习新的知识,并要启发、诱导孩子进 行独立思考,逐步培养孩子系统思考问题的能力,要注意观察,了解孩子掌握知识的 情况,当孩子对所学知识尚未理解时, 不要急于教新的内容,要按照秩序渐进、量力而行的原则向孩子传授知识。 二、因材施教,全面发展的原则
因材施教,全面发展就要根据孩子的年龄特征个性差异及身心发展水平,确定教育内容和要求。运用适当的方法,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使孩子按照德、智、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健康成长。
孩子的年龄、个性发育程度不同,其生理和心理特征就有所不同,身心发展水平 也存在差异这是客观存在的。家长一定要根据孩子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每个孩子的个性,气质、爱好、智商都有所不同,家长应该根据自己孩子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方法,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按照因材施教全面发展的原则,对孩子进行文化知识,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养。同时要根据孩子身心的规律,因势利导,循序渐进,对孩子进行启发,引导和帮助。
三、要求一致,教育统一的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对孩子进行家庭教育中,家庭成员要互相配合,协调一致,使孩子的品德和行为按照统一的要求发展。孩子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的形成既是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又是一个连续完整的过程。因此,在家庭教育中,应遵循教育统一的原则。只有家庭成员对孩子的教育互相配合协调一致,有统一的认识和要求,就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因此,在对孩子进行教育时,家庭成员应做到互相配合、步调一致,即使意见有分歧也不能在孩子面前暴露,否则会给孩子身心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这是父母在教育孩子时应当注意的。因此,家庭教育要取得成功,家庭成员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采取一致态度是非常重要的。
孩子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的养成不是讲一次道理或做一两次练习就可以办到的,而是要经过多次练习不断强化和巩固而成的。家庭成员对孩子教育的态度和要求一 致,就会促使孩子对某些品德和行为进行多次练习,不断强化和巩固,从而形成良好品德和习惯。
四寓教于实践活动的原则
家庭是孩子的最早的课堂,参与家庭生活是孩子最早的实践活动。因此,对孩子的家庭教育,要贯穿于家庭生活之中,寓教于生活之间互相关心、和睦协调、文明礼貌、潜移默化地养成孩子尊重别人、关心别人,助人为乐的良好品德。家庭生活实践对孩子品德和行为习惯的形成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正如有人比喻说:家庭是第一个染缸,学位是第二个染缸,社会 是第三个染缸,第一个染缸是人生的第一道着色,都是在底色的基础上着色的,所以家庭这一道着色对一个人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的形成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甚至会影响一个人的一生。因此,家长要特别注意把对孩子的早期教育和家庭生活的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让孩子在一个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中接受教育,健康成长。五、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相结合的原则
父母关心爱护自己的孩子是人之天性。这种爱是培养孩子良好品德和行为的感情基础,没有这种爱,就谈不上教育,就难以达到好的教育效果,但爱而不教,管而不严,自然也达不到教育的目的。因此,家长在教育孩子时,要注意把关心爱护和严格要求结合起来,做到爱而不溺,严而不厉。
(一)爱而不溺
父母对自己孩子的关心爱护,应以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为前提,离开这个前提就容易与望子成才的愿望背道而弛。父母对孩子爱应该是理智的,有分寸的,绝不能溺爱,否则,就会成为孩子身心畸形发展的祸根。
溺爱的形式各有不同,但溺爱的结果只能是坑害了孩子,受害的自然是国家和社会,但首当其冲、自食其果的是孩子的父母。由于父母的溺爱使孩子养成恶习,难以管教给家庭和社会造成危害的事例数不胜数。
家长对孩子要做到爱而不溺,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家长要有理智、有分寸地关心爱护孩子,既要让孩子感到父母真挚的爱,使其感受到家庭的温暖,能激发其积极向上的愿望,又要让孩子关心父母和其他家庭成员,并逐步要求孩子做一些力所能及的自我服务性劳动和家务劳动,这不仅有利于培养孩子热爱劳动,关心集体的好品德 ,而且也有得培养孩子的智力和自理能力。
第二,家长要正确对待孩子的要求。人都是有需求的,而且是多方面的,往往也是无止境的。对孩子的需求要具体分析,要以家庭的实际经济状况和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为前提 ,不能百依百顺,有求必应。过分地满足孩子的需求容易引发孩子过高的欲望,养成越来越贪婪的恶习。一旦父母无力满足其需求时,势必引起孩子的不满,致使难以管教。当其欲望强烈而又得不到满足时,就容易走上邪门歪道,这是每位家长需要注意的。
第三,对孩子的合理要求,在家庭的情况下,就尽量给予满足。如孩子要求给买一些有利于增长知识,开发智力,丰富精神生活的儿童书画及必要的生活、娱乐用品,一般应给予满足。若家长一时难以办到时,应向孩子说明理由。在教育孩子时,家长既要积极为促进孩子的身心健康创造条件,也要教育孩子注意节约俭朴,防止养成挥霍浪费的不良习惯。
(二)严而不厉
关心爱护和严格要求对于培养孩子的良好品德和习惯是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前面讲了如何关心爱护的问题,这里再讲一下严格要求的问题。
我们所说的严格要求是根据孩子的发展水平和年龄特点,以取得良好教育效果为前提的。如果“严”得出了格,就会走向反面,为此家长必须遵循以下几点:
首先,父母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是符合孩子实际情况又有得孩子身心健康的。要求四岁的孩子跟在父母身后走力所能及的路是可能的,但要求孩子与父母走得一样快一样远就不合理了。
其次,父母提出的要求必须是适当的,是孩子经过努力可以做到的,若要求过高,孩子即使经过努力也无法达到,就会使孩子丧失信心,也就起不到教育效果。
再次,对孩子的要求必须明确具体,让孩子明白应该干什么,怎么干,不能模棱两可,让孩子无所适从。
最后一点是,父母对孩子的要求一经提出,就要督促孩子认真做到,不能说了不算数,或者干也行,不干也行,而是一定要让孩子做到,否则就起不到教育效果。
六、身教与言教统一的原则
家长在教育孩子过程中,不仅要善于用说理的办法,同时也要以自己的行为给孩子做出榜样。也就是既重视言教,又要注意身教,把二者统一起来,使教育取得良好的效果。
孩子生活经验的社会知识都非常缺乏,不会辨明是非,时刻都需要父母的指点。应该给孩子讲清道理,告诉孩子怎样做不对,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这些都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只讲道理还不够,也难以达到教育目的,因为孩子讲道理,只能讲几分钟或更长一点时间总不会很长,而且孩子接受这种说教也只能用耳朵听,听到的是空空洞洞的道理,然而父母的言行举止却是从早到晚,时刻都出现在孩子的面前,孩子用眼睛看到的,是具体的,活生生的形象,两者相比,后者比前者更有影响力。因此,父母在教育孩子时,不仅要重视对孩子的说理教育,更要重视以身作则,在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方面都要为孩子作出表率,做到言行一致,以身作则,为孩子树立榜样。
父母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对孩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在家庭教育中,孩子不仅听父母的说理教育,而更注意父母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若父母的品德行为高尚,待人接物文明礼貌,关心爱护孩子,孩子就会对父母尊重和崇敬,并以父母为榜样模仿效法。如果父母给孩子讲得头头是道,而实际行动却是另一回事,自然孩子就不会信服,就难以达到教育的目的。孩子往往喜欢模仿成人。而与孩子接触时间最长,影响最大,模仿最多的是孩子的父母。在孩子的心目中,父母是最可信赖的人,父母言行、举止往往是孩子的行为准则和楷模,因此父母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对孩子的发育成长有很大的影响作用。为此,做家长的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为孩子做出榜样,把言教与身教统一起来,搞好家庭教育,使孩子从小养成高尚的思想品德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