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未满二年的毕业生。
按国家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两年内为择业期。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
择业期内的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程序:
1、毕业生到学院学生工作办领取就业协议书。
2、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双方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盖章。
3、无独立人事权的用人单位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盖章。
4、毕业生所属学院学生工作办审核就业协议,并交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备案。
5、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鉴证就业协议,并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