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工会的流程到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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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会一般指,中华全国总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书记处领导。
组织程序,具体如下:
1、企业向市总工会递交建立工会的书面报告;
2、建立工会筹备小组,一般3-5人,其成员由各方面协商产生,报市总工会批准;
3、进行宣传发动,宣传有关工会的法律、法规、《中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宣传成立工会的意义;
4、发展会员(其中老会员重新登记),新入会的要填写《入会申请书》和《会员登记表》)和会员登记造册;
5、成立工会小组,建立车间、部门分会,民主选举小组长和分会负责人;
6、选举会员代表;
7、酝酿、讨论和推荐委员会候选人;
8、按有关规定民主选举工会委员会、正副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主任,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主任;
9、选举结果在5个工作日内报市总工会批准。
工会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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