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租住房屋6个月没有签订租赁合同那该合同有效吗
展开全部
法律分析: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当事人为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但是即使是有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否则超过部分无效。但是当租赁期限届满时,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五十八条 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是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请求相应返还。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归出租人所有,因租赁物毁损、灭失或者附合、混合于他物致使承租人不能返还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给予合理补偿。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8470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苏州天空之城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呼和浩特草原之歌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贵阳山水情深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