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景观设计师的职业等级和报名条件
园林景观设计师的职业等级和报名条件
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景观设计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景观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景观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景观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助理景观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景观设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景观设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助理景观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6)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工作1年以上。
(7)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助理景观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景观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助理景观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助理景观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景观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景观设计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景观设计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助理景观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景观设计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助理景观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景观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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