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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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公证遗嘱的办理程序如下:
一、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二、提交相关材料;
三、公证处受理,发通知单;
四、公证人员对遗嘱内容进行审查;
五、报审批;
六、制作公证书;
七、发放公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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