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票优惠区间一定要和学生证上的一样吗
法律分析:就是购票的区间同学生证上的区间必须一致,学生证优惠乘车区间只能填写学校至家庭所在地。
若回家途中需经过中转站,火车站售票会售出联程票;若家庭所在地没有火车,火车站售票会售出就近地火车站;若学生的父母不在同一地时,由学生选择其中一地填写为家庭地址及学生证优惠乘车区间。
若学生入校后变换家庭住址或父母在家庭住址以外工作,应及时修改家庭地址及乘车区间。修改学生证优惠乘车区间的,学校在修改处盖章方为有效。
法律依据:《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 第十七条 发售学生票要求出示相应的证件外,还应按如下原则发售:
(1)普通大、专院校,中、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是指符合政府教育部门所规定的年限、学期和课程等制度并经相应级别的教育机关注册的院校,不包括各类职工大学、电视大学、业余广播大学、函授学校。
(2)“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是指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学生。学生有无工资收入,由学校确定,铁路凭学校发给的减价优待证售票。如能够确认有工资收入的学生持减价优待证购票时,车站可以拒绝发售学生票,并通知学校处理。
(3)学生父、母都不在学校所在地,并分两处居住地,由学生选择其中一处,并登记在学生减价优待证上。如学生父母迁居时,根据学生申请,经学校确认,可将学生减价优待证上的乘车区间更改并加盖公章或更换新证。学生回家后,院校迁移或调整,也可凭学校证明和学生减价优待证,发售从家庭所在地到院校新所在的学生票。
(4)学生每年仅限于购买四次单程减价票,当年未使用的次数,不能留作下年使用。
(5)学生票应按近径路发售,但在直达列车后换车次数,不能留作下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