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项目可以得几次一级运动员证
可以得到一次运动员证。
运动员技术等级是国家对运动员技术能力的一种体现和认可,是运动员荣誉的体现和能力的证明。每次只能获得一次证书。在中国一般分为: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少年级运动员这五个技术等级。
运动健将是最高称号,由国家体委授予。一级运动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体委、国家体委直属体育院校、各系统的中央体协授予。二级、三级、少年级运动员由地(市)、县体委及体育院校、各系统中央级体育协会分别批准授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足球一级运动员称号:
1.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活动(高中组、初中组):授予入选全国总营各组别最佳阵容的运动员。
2.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高中男子组总决赛)、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高中女子组)超冠赛:第一至四名授予参赛的7名运动员,第五至八名授予参赛的5名运动员, 第九至十二名授予参赛的3名运动员。
3.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初中组总决赛):第一名授予参赛的7名运动员,第二至四名授予参赛的5名运动员,第五至八名授予参赛的3名运动员。
4. 中国中学生足球协会杯(高中男子甲组、女子组):第一名授予参赛的7名运动员,第二至四名授予参赛的5名运动员,第五至八名授予参赛的3名运动员。
5. 中国高中足球锦标赛:第一名授予参赛的7名运动员,第二至四名授予参赛的5名运动员,第五至八名授予 参赛的3名运动员。
6. 中国足协全国青少年足球联赛(男子初中年龄段U13/U15)
7. 各省足协组织的锦标赛 甲组(U16-U19):第一名授予参赛的7名运动员,第二名授予参赛的5名运动员,第三至四名授予参赛的3名运动员。
乙组(U13-U15):第一名授予参赛的5名运动员,第二名授予参赛的3名运动员,第三至四名授予参赛的1名运动员。
8. 中国中学生男子五人制足球联赛、中国中学生女子五人制足球联赛:第一至四名授予参赛的3名运动员,第五至八名授予参赛的1名运动员。
9. 全国学生运动会(决赛阶段)中学组:第一名授予参赛的7名运动员,第二至四名授 予参赛的5名运动员,第五至八名授予参赛的3名运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