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的工作内容
法律顾问的工作内容
法律顾问的责任是协助聘请方依法进行管理、生产经营或者其他活动,受托办理各种法律事务,维护聘请方的合法权益。一个企业在经济活动中经常会遇到法律问题,需要法律顾问给予解答,提出解决的方法与途径,使其活动纳入法制轨道。
1、建议
法律顾问提供建议,既可以用口头的形式,也可以用书面的形式。书面建议应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应该如何做,即顾问律师的观点和意见;二是为什么要这样做,即顾问律师阐述提出的观点的理由及其法律依据。
2、提供法律依据
当聘方单位决定从事某项活动,但又对有关规定不熟悉、不了解时,顾问律师应为聘方提供法律依据。其内容为:一是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二是国家及地方的政策性文件规定;三是有关的司法实践中的惯例等。
3、拟定选择方案
当聘方单位需要进行某项活动时,顾问律师可以为聘方拟定进行活动的几种方案,
4、提供其他信息资料
如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改革性文件的最新动态及有关企业生产经营的市场信息资料,使聘方单位及时了解法律政策动态和市场动态。提供信息资料,既可以是定期的,也可以不是定期的。
草拟、审查和修改法律事务文书,使之符合法律规定
聘方单位的各种法律事务的文书,如合同、章程、规则、声明等都将给企业带来有财产内容的权利义务后果,必须认真制作。这些文书经顾问律师草拟、审查或修改,能使它们更加符合法律规定,更加切实可行,从而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审查经济合同,既要从合同形式上审查,又要从合同内容上审查。其步骤一般是:了解情况;查找证据;提出审查意见;完善合同内容。
参加经济项目的谈判
经济项目的谈判多为企业合资、合作、技术合作与贸易等方面的谈判。谈判一般分为准备阶段、实质性谈判阶段和签约阶段。律师参加经济项目的谈判,要注意:
1、从设立项目开始,顾问律师就应积极参与。包括向企业提供咨询、撰写或审查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办理申请立项手续等。这样做,不仅可以使项目一开始就遵循法律办事,而且使律师充分熟悉情况。
2、顾问律师要参加谈判的全过程,不要到临近签约时律师才参加。顾问律师参加谈判全过程主要应做好以下工作:
(1)了解聘方单位的谈判意图及目的;
(2)收集有关的资料、情报及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
(3)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弄清对方的资信情况和生产经营状态;
(4)确定谈判方案以及合同的基本条款;
(5)协助企业进行实质性谈判,回答对方提出的法律问题,阐述聘方对合同条款的观点;
(6)协助做好合同整理、合同审批等工作。
代理聘方单位参与调解、仲裁与诉讼
顾问律师对于聘方单位发生的纠纷,应区别不同情况对待。对于一些不大的纠纷,可以指导企业自己去解决;对于重大、复杂的纠纷,则应接受聘方委托,代理参加调解、仲裁或诉讼。
帮助建立各种企业管理制度
法律顾问的作用之一就是促进聘方单位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使其各项工作在章可循,从而保障其生产、经营及工作的正常进行。顾问律师应重点帮助聘方单位建立和健全经济合同管理制度、专利技术管理制度和内部工作纪律制度等。
协助聘方单位建立法律事务机构
帮助企业物色有关人员,组建企业法律顾问室,并参与制定企业法律顾问室的工作职责,在工作中积极提高企业法律顾问室人员处理一般法律事务的能力。
协助聘方单位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进行宣传教育的方式有编印宣传资料,开展普法教育,集中授课培训等,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要注意配合聘方单位的中心工作;针对不同对象确定宣传内容;合理安排时间,适应工作需要;理论联系实际,讲究宣传效果;发动干部群众,形成法制宣传网络。
法律顾问的技巧
深入调研,了解情况
调查研究,掌握情况是做好法律顾问的工作的向导和基础。顾问律师的调查研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聘方单位业务、经营情况的调查与研究;二是聘方单位对法律顾问工作的熟悉与了解。概括地说,就是双方之间互相了解、彼此沟通。
顾问律师对聘方单位要调查了解:
1、了解聘方的基本现状,
2、了解聘方单位在地区、行业系统中的位置、作用及对象、竞争对手;
3、了解聘方的隶属关系;
4、了解日常的业务往来,及其客户的情况;
5、汇集企业产品、技术资料等;
6、汇集企业的.规章制度;
7、了解企业发展规划、近期阶段计划;
8、为自己设计一个适应聘方企业所需的知识结构,按照知识结构所需,了解相应的生产、经营或技术知识;
9、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纠纷情况;
10、了解聘方领导人对法律顾问工作的认识思想;
顾问律师在了解聘方企业情况的同时,出应主动宣传自己,让聘方单位了解法律顾问工作的性质、范围、原则、方式等,以引起聘方单位对法律顾问工作的理解与重视,建立起法律顾问与聘方企业的紧密型、信任型的关系。
为企业办实事、打响“第一炮”
顾问律师要在企业中树立良好形象,有所作为,首先要为企业扎扎实实办好第一件事,打响“第一炮”。根据调查了解的情况,选择办“第一件事”的内容与角度。总之,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都可以作为顾问律师“第一件事“的工作内容。选择”第一件事“的标准是:1、企业中客观存在的而又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2、顾问律师经过努力可以办成的事情。
在法律顾问工作初始阶段,给聘方单位解决一、二个棘手问题,打响“第一炮”,对于开创顾问工作新局面,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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