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应该给予员工怎样的赔偿?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合同期满后,不选择继续签约,劳动者可以申请经济补偿。一般情况下,补偿是根据工作年限计算,原来合同是三年,也就意味着我们能拿到三个月应得工资。在这里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在合约到期前一个月,公司没有提前通知,这个时候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1、经济补偿
在大多数人意识里,只要劳动者和工作单位互不违反合同内容,在合同到期后就可以“好聚好散”。这个想法没错,可是在《劳动合同法》内有规定,不续签也要给到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要根据工作年限判定,满一年就是一个月工资。其中超过六个月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按照半年计算。三年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意味着我们能拿到三个月应得工资,也就是网上常说的“3N”。
2、额外情况
《劳动合同法》有规定,劳动者或者工作单位在解约之前,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假设三年合同到期,工作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告知我们是否有续签意图,过后直接将我们辞退。这个时候就需要额外支付一笔代通知金,补偿金就会变成“3N+1”。有些公司在合同到期后,不会主动提到经济补偿,需要劳动者个人进行申请。
3、3N+1
“N”是辞职前最近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3N”也就是3个月。“+1”是代通知金,一般是指辞职前一个月工资,作为未提前通知的补偿。需要注意的是,应得工资里包含了各种津贴、奖金和社保,且不需要扣除个人所得税。在某种程度上,3N要大于正常情况下的3个月实发或者基本工资。
2022-06-28 ·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